1.一种头枕调节装置(1),用于调节连接于座椅骨架(3)上的头枕(2)相对于所述座椅骨架(3)的高度,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枕调节装置(1)包括致动机构和至少一个锁止机构,其中:所述锁止机构包括用于与第一安装基体连接的第一锁合部及联动机构(12),所述第一锁合部用于与沿着高度方向依次间隔设置于第二安装基体上的一组第二锁合部中的任意一个配合,所述第一安装基体为所述头枕(2)和所述座椅骨架(3)中的一个,所述第二安装基体为所述头枕(2)和所述座椅骨架(3)中的另一个;所述致动机构通过所述联动机构(12)控制所述第一锁合部在锁定位置和解锁位置之间运动,在所述锁定位置,所述第一锁合部与所述第二锁合部结合以实现所述头枕(2)与所述座椅骨架(3)的锁定,在所述解锁位置,所述第一锁合部与所述第二锁合部解除结合以解除所述头枕(2)与所述座椅骨架(3)的锁定;所述联动机构(12)包括柔性连接件和方向改变部件,所述柔性连接件的第一端与所述致动机构连接,所述柔性连接件的第二端经所述方向改变部件改变方向之后与所述第一锁合部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枕调节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方向改变部件包括相对于所述第一安装基体可转动设置的转动体,所述柔性连接件的第二端绕设于所述转动体上而改变方向。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头枕调节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体包括滚轮(123)。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枕调节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柔性连接件包括拉索(122),所述拉索(122)的第一端与所述致动机构连接,所述拉索(122)的第二端经所述方向改变部件改变方向之后与所述第一锁合部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枕调节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致动机构包括操作机构(11),所述操作机构(11)用于可转动或可移动地连接于所述第一安装基体上,且所述操作机构(11)相对于所述第一安装基体的转动或移动在所述柔性连接件和所述方向改变部件的作用下转化为所述第一锁合部在所述锁定位置和所述解锁位置之间的运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头枕调节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机构(11)用于可移动地连接于所述第一安装基体上,所述头枕调节装置(1)还包括操作导向机构(14),所述操作导向机构(14)用于在所述操作机构(11)相对于所述第一安装基体移动过程中对所述操作机构(11)进行导向。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头枕调节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导向机构(14)包括第一操作导向结构,所述第一操作导向结构设置于所述操作机构(11)上且能够随着所述操作机构(11)一起相对于所述第一安装基体移动,所述第一操作导向结构用于与设置于所述第一安装基体上的第二操作导向结构配合,实现对所述操作机构(11)的导向作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头枕调节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操作导向结构为导向柱(141)与导向滑道(142)中的一个,所述第二操作导向结构为导向柱(141)与导向滑道(142)中的另一个,所述导向柱(141)插入所述导向滑道(142)中且与所述导向滑道(142)滑动配合。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头枕调节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机构(11)相对于所述第一安装基体沿所述高度方向可移动地设置。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枕调节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联动机构(12)还包括复位部件,所述复位部件用于提供使所述第一锁合部由所述解锁位置运动至所述锁定位置的作用力。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头枕调节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复位部件包括复位弹簧(124),所述复位弹簧(124)抵设在所述第一锁合部与所述第一安装基体之间并对所述第一锁合部施加使所述第一锁合部靠近所述第二锁合部的作用力。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头枕调节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锁合部上设有止挡部(1211),所述复位弹簧(124)抵设于所述止挡部(1211)与所述第一安装基体之间。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枕调节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锁合部为定位杆(121),所述第二锁合部为定位孔(31),在所述锁定位置,所述定位杆(121)插入所述定位孔(31)中。
14.根据权利要求1-13任一所述的头枕调节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枕调节装置(1)包括两个所述锁止机构,所述致动机构与每个所述锁止机构的柔性连接件均连接。
15.一种头枕组合结构,包括头枕(2),所述头枕(2)用于沿着高度方向可移动地设置于座椅骨架(3)上,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枕组合结构还包括如权利要求1-14任一所述的头枕调节装置(1),所述第一安装基体为所述头枕(2)。
16.一种座椅主体,包括头枕(2)和座椅骨架(3),所述头枕(2)沿着高度方向可移动地设置于所述座椅骨架(3)上,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主体还包括如权利要求1-14任一所述的头枕调节装置(1)。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座椅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主体还包括限位机构(13),所述限位机构(13)用于在所述第一锁合部与一组所述第二锁合部中最高的一个高度相同时限制所述头枕(2)相对于所述座椅骨架(3)沿所述高度方向继续向上移动。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座椅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机构(13)包括相互适配的第一限位结构和第二限位结构,所述第一限位结构设置在所述座椅骨架(3)上,所述第二限位结构设置在所述头枕(2)上,当所述第一锁合部与一组所述第二锁合部中最高的一个高度相同时,所述第一限位结构限制所述第二限位结构相对于所述座椅骨架(3)沿所述高度方向继续向上移动,以限制所述头枕(2)相对于所述座椅骨架(3)沿所述高度方向继续向上移动。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座椅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结构为限位滑道(131)与限位块(132)中的一个,所述第二限位结构为限位滑道(131)与限位块(132)中的另一个,所述限位块(132)插入所述限位滑道(131)中且与所述限位滑道(131)滑动配合,当所述第一锁合部与一组所述第二锁合部中最高的一个相同时,所述限位滑道(131)的内壁顶端对所述限位块(132)形成止挡。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座椅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块(132)包括第一限位部(1321)和设置于所述第一限位部(1321)上的第二限位部(1322),所述第一限位部(1321)搭接在所述限位滑道(131)的两侧端壁上,所述第二限位部(1322)插入所述限位滑道(131)中。
21.一种座椅,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6-20任一所述的座椅主体。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为儿童安全座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