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后备箱储物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39169研发日期:2016年阅读:1233来源:国知局
技术简介: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汽车后备箱储物盒在座椅放倒时易产生间隙导致物品掉落、固定不牢等问题,提出一种通过铆接结构增强固定性、配合翻转机构使盖板随座椅翻转的解决方案。该设计使盖板能适应座椅直立/放平状态,自动遮挡间隙防止物品掉落,同时保持结构美观性。
关键词:汽车后备箱储物盒,翻转机构,间隙适应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配件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汽车后备箱储物盒。



背景技术:

汽车的后备箱内多设置有储物盒,设置在后备箱内并靠近汽车后排座椅背部位置,现有技术中,后备箱储物盒的盒体与盒盖的配合关系有两种:一种是设计为独立的零件,无装配结构,这一种方式的优点是成本低,安装及拆卸方便,但盖板固定不牢固,行车过程中有异响,NVH性能不足;另一种是物品盒盖板用魔术扣或旋转轴与盒体固定,这一种方式的优点是固定牢固,但成本增加,安装及拆卸不够方便。而且,现有的后备箱储物盒与汽车后排座椅间存有一定的间隙,当座椅直立时,间隙很小,不会有物品落入,但当座椅放倒时,间隙随之增大,很容易会有物品落入,而且间隙过大影响美观性。

因此,需要对现有的汽车后备箱储物盒进行改进,使其结构简单,容易使用,且盒体与盒盖间固定牢靠,同时可对储物盒与汽车座椅背部间隙进行适应配合,防止间隙过大造成物品落入,并保证储物盒与座椅配合的美观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汽车后备箱储物盒,其结构简单,容易使用,且盒体与盒盖间固定牢靠,同时可对储物盒与汽车座椅背部间隙进行适应配合,防止间隙过大造成物品落入,并保证储物盒与座椅配合的美观性。

本实用新型的汽车后备箱储物盒,包括盒体和盒盖,盒盖包括与盒体铆接的固定板部和与固定板部配合并用于对盒体开合的开合板部,盒盖还包括以可转动的方式与固定板部连接并用于搭接于汽车座椅背部的盖板。

进一步,盖板与固定板部通过翻转机构连接,翻转机构包括折页和设置在折页的折页轴上并用于驱使盖板随汽车座椅翻转的扭簧。

进一步,固定板部与盒体通过抽芯铆钉铆接。

进一步,开合板部与固定板部的边缘通过尼龙布包边连接并实现翻转。

进一步,盒体包括盒本体和一体成型设在盒本体上并用于安装背门门槛的安装支架。

进一步,安装支架为Z字形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汽车后备箱储物盒,盒体与盒盖铆接,具有相对较高的结构强度,并且开合板部相对固定板部可对盒体开合,方便使用;并设置与固定板部转动配合的盖板,盖板始终与汽车座椅背部搭接,当汽车座椅直立时,盖板保持近似直立状态与座椅搭接,当座椅放平后,盖板随座椅翻转后与座椅搭接平铺,从而对座椅与储物盒间的间隙进行遮挡,防止杂物落入,并保证配合美观性。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侧视图;

图3为图2中A处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图2为图1侧视图,图3为图2中A处放大图,如图所示:本实施例的汽车后备箱储物盒,包括盒体1和盒盖2,盒盖2包括与盒体1铆接的固定板部2-1和与固定板部2-1配合并用于对盒体1开合的开合板部2-2,盒盖2还包括以可转动的方式与固定板部2-1连接并用于搭接于汽车座椅背部的盖板2-3;其中,盖板2-3与固定板部2-1可相对转动,当汽车座椅直立时,盖板2-3保持近似直立状态与座椅搭接,当座椅放平后,盖板2-3随座椅翻转后与座椅搭接平铺。

本实施例中,盖板2-3与固定板部2-1通过翻转机构连接,翻转机构包括折页3和设置在折页3的折页3轴上并用于驱使盖板2-3随汽车座椅翻转的扭簧4;即当座椅自放平向直立翻转时,座椅的推动盖板2-3相对固定板部2-1向上转动,并使扭簧4储存弹性势能,当座椅自直立向放平状态翻转时,盖板2-3在扭簧4 的作用下向下转动,与座椅搭接平铺,其中,扭簧4固定在折页3的折页3轴上,折页3的两折页3板分别固定在固定板部2-1和盖板2-3上;另外,本实施例中,盖板2-3包括两个盖板2-3体,两盖板2-3体可相互连接,也可相互独立,对应每一盖板2-3体设置有一个所述翻转机构。

本实施例中,固定板部2-1与盒体1通过抽芯铆钉5铆接;抽芯铆钉设置多个,可为三个、四个或五个,具有较高的固定效果。

本实施例中,开合板部2-2与固定板部2-1的边缘通过尼龙布包边连接并实现翻转;即开合部与固定板部2-1通过尼龙包边进行连接,并由于尼龙包边具有一定弹性,在外力施加在开合板部2-2上可对其上提以实现对盒体1的打开,开合板部2-2上设置有尼龙提手6。

本实施例中,盒体1包括盒本体1-1和一体成型设在盒本体上并用于安装背门门槛的安装支架1-2;安装支架与背门门槛相互适配安装,简化结构,装配容易。

本实施例中,安装支架为Z字形结构。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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