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05190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

保险杠,所述保险杠包括保险杠本体和保险杠第一翻边;

翼子板,所述翼子板包括翼子板本体和翼子板第一翻边;

车身;

连接支架,所述连接支架设置在所述保险杠本体和所述保险杠第一翻边之间,所述连接支架的第一表面贴靠在所述保险杠本体上,所述连接支架的第二表面与所述保险杠第一翻边卡接固定,所述翼子板第一翻边与所述连接支架的第二表面卡接固定,所述连接支架的第三表面与所述第一表面相反设置且与所述车身固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支架的第二表面上设置有第一卡扣,所述保险杠第一翻边设置有第一卡槽,所述第一卡扣与所述第一卡槽卡接配合;

所述连接支架的第二表面上还设置有第二卡扣,所述翼子板第一翻边上设置有第二卡槽,所述第二卡扣和所述第二卡槽卡接配合,其中,

所述第一卡扣和所述第二卡扣的卡接方向相反。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扣和所述第二卡扣分别为多个且在所述连接支架的第二表面的长度方向和宽度方向上间隔开分布。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翼子板第一翻边还连接有翼子板第二翻边,所述翼子板第二翻边与所述连接支架的第三表面卡接配合。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支架的第三表面上设置有第三卡扣,所述翼子板第二翻边上设置有第三卡槽,所述第三卡扣与所述第三卡槽卡接配合。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紧固件,所述紧固件穿过所述车身、所述翼子板第二翻边与所述连接支架的第三表面固定。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翼子板第一翻边和所述翼子板第二翻边之间连接有呈三角状的加强板。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保险杠还包括:保险杠第二翻边,所述保险杠第二翻边位于所述保险杠本体的下端且垂直于所述保险杠第一翻边,所述保险杠第二翻边与所述连接支架的第四表面固定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支架包括第一段、第二段和第三段,所述第二段倾斜设置且连接在所述第一段和所述第三段之间以构成转接段。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支架为注塑成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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