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动洗车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160267阅读:231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动洗车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自动洗车机,属于洗车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洗车机是一种专门为车辆进行清洗的机器。传统洗车机水枪直接连接钢丝水管(胶管),导致用户使用时手感沉重,转向不方便(胶管跟转),传统洗车机泡沫箱内的泡沫液需要人工勾兑,费时费力,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自动洗车机。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自动洗车机,包括机架,其中,所述机架包括上平台和下平台,所述上平台上设有吸尘器、原液箱和吸液泵,所述下平台上设有泡沫箱、清水箱和水泵,所述清水箱内设有过滤器和水表,所述水表与过滤器相连通,所述水泵与清水箱、泡沫箱和出水管分别连通,且水泵与清水箱和泡沫箱串联,所述出水管的末端设有水枪。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上平台和下平台之间设有电控箱。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电控箱与吸液泵和水泵分别电连接。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泡沫箱内设有过滤阀、止回阀和泡沫电磁阀。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机架的外侧还设有洗手池,所述洗手池的上方设有水龙头,所述水龙头与清水箱相连通。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吸液泵与原液箱相连通。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吸液泵还与泡沫箱相连通。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的有益效果:

1、使水枪转动时水管(胶管)不跟转,从而使水枪转动更轻松、更方便、灵活;

2、通过本实用新型中的自动配比装置能够提高原液配比效率、降低人工配比的成本高、稀释不科学等弊端。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右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前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后视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左视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中活接头的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以下实施例将有助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但不以任何形式限制本实用新型。应当指出的是,对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自动洗车机,如图1~6所示,包括机架1,其中,机架1包括上平台2和下平台3,上平台2上设有吸尘器4、原液箱5和吸液泵7,下平台3上设有泡沫箱8、清水箱9和水泵10,清水箱9内设有过滤器11和水表12,水表12与过滤器11相连通,水泵10与清水箱9、泡沫箱8和出水管13分别连通,且水泵10与清水箱9和泡沫箱8串联,出水管13的末端通过活接头22设有水枪14,吸液泵7与原液箱5相连通。

上平台2和下平台3之间设有电控箱21。

电控箱21与吸液泵7和水泵10分别电连接。

泡沫箱内设有过滤阀17、止回阀18和泡沫电磁阀19,具体地,在泡沫箱内设置有横穿泡沫箱的横管道,该横管道由水泵的一端穿入,从清水箱的一端穿出,在该横管道的中部设置一段竖管道,过滤阀和止回阀均设置于横管道上,过滤阀设置于横管道靠近水泵的一侧,止回阀设置于横管道靠近清水箱的一侧,泡沫电磁阀设置于竖管道的末端。

机架1的外侧还设有洗手池15,洗手池15的上方设有水龙头16,水龙头16与清水箱9相连通,且水龙头16与清水箱9之间的管路上设有洗手电磁阀20.

吸液泵7还与泡沫箱8相连通。

电控箱的正面设有显示器和23和按键24。

包括机架1,其中,机架1上设有清水箱2、泡沫箱3、原液箱4、水泵5和出水管11,泡沫箱3和清水箱2设置于原液箱4的上方,水泵5设置于原液箱4的下方,且原液箱4、清水箱2和泡沫箱3之间采用如下连接关系,即一条管路从原液箱4引出后,在泡沫箱3和清水箱2处分叉,分别通过泡沫箱3和清水箱2,然后再分别从泡沫箱3和清水箱2引出两条管路,汇聚成一条管路后,回流入原液箱4,且原液箱4还与水泵5相连通,出水管11与水泵5相连通。

本发明的中的清水流程为:

外接进水管---水表---过滤器---洗手/清水箱---水泵---出水管---水枪

泡沫流程为:

吸液泵一根管进原液桶,一根管进泡沫箱,泡沫开关启动时吸液泵将原液按照设定的比例到泡沫箱,泡沫跟清水以一定比例成混合液通过水枪喷出。

设置了原液桶、泡沫桶和清水桶,当泡沫桶内的泡沫液低于安全值时,通过电磁阀将原液桶内的原野与清水按照设定的比例自动勾兑成泡沫液储存在泡沫桶内供洗车用。

因此,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的有益效果:

1、使水枪转动时水管(胶管)不跟转,从而使水枪转动更轻松、更方便、灵活;

2、通过本实用新型中的自动配比装置能够提高原液配比效率、降低人工配比的成本高、稀释不科学等弊端。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进行了描述。需要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特定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权利要求的范围内做出各种变形或修改,这并不影响本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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