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设备固定装置及汽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29182发布日期:2018-07-13 17:48阅读:64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零部件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车载设备固定装置及汽车。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汽车工业的飞速发展,汽车已经逐渐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成为人们出行、运输人或货物不可或缺的交通设备。

在汽车上,由于是各种专用车上,如警车、救护车等,常常需要配置固定装置,用于在车辆上固定车载设备,防止车辆在行进过程及颠簸路面上,车载设备滑落。

目前,这类固定装置通常采用螺栓、铆钉、绑带等方式固定在汽车的车身上,采用这些固定方式的固定装置,都存在拆装困难的问题,且通过只能安装在固定位置,实用性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车载设备固定装置,解决现有技术拆装困难、只能安装在固定位置的问题。

一种车载设备固定装置,包括底座,还包括扭动扳手和固定滑轨,所述固定滑轨固定在汽车上,所述固定滑轨上设有若干定位孔,所述底座用于在所述固定滑轨上滑动,所述底座背向所述固定滑轨的一面设有设备连接盒,所述底座具有通孔,所述底座上设有啮合上体、啮合下体、固定插销以及固定板,所述啮合下体固定在所述底座上,所述扭动扳手、所述啮合上体和所述固定插销固定在一起,所述啮合上体和所述固定板之间设有压缩弹簧,在所述压缩弹簧推动作用下,所述啮合上体向所述啮合下体抵靠,以带动所述固定插销穿过所述通孔,使所述固定插销固定在其中一个所述定位孔中;扭动所述扭动扳手时,所述啮合上体和所述啮合下体分离,所述啮合上体带动所述固定插销与所述定位孔分离。

根据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车载设备固定装置,通过设置固定滑轨和底座,并在固定滑轨上设置若干定位孔,因此,可以将车载设备固定在不同位置,在使用时,通过压缩弹簧的推动作用,啮合上体向啮合下体抵靠,能够带动固定插销穿过通孔,从而使固定插销固定在某一个定位孔中,安装方便;在需要拆卸时,只要扭动该扭动扳手,使啮合上体和啮合下体分离,啮合上体带动固定插销与定位孔分离,即可将底座从固定滑轨中滑出或将底座切换到另一个定位孔的位置。该车载设备固定装置结构简单可靠,便于拆装,更具实用性。

另外,根据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车载设备固定装置,还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术特征:

进一步地,所述底座包括四个边角部,每个所述边角部均设有滚轮,所述滚轮用于在所述固定滑轨中滑动。

进一步地,所述啮合上体具有一斜面,所述斜面靠近所述啮合下体设置。

进一步地,所述扭动扳手、所述啮合上体和所述固定插销焊接在一起。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插销依次穿过所述扭动扳手、所述啮合上体、所述啮合下体、所述底座,所述固定插销远离所述底座的一端与所述固定板抵靠。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插销的长度大于所述啮合上体、所述扭动扳手和所述啮合下体的厚度之和。

进一步地,所述通孔、所述啮合上体、所述啮合下体、所述固定插销均位于所述底座的中心位置处。

进一步地,所述设备连接盒与所述底座螺栓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设备连接盒上设有容置槽,所述扭动扳手收容在所述容置槽中。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采用上述车载设备固定装置的汽车。

本实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结合下面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车载设备固定装置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的车载设备固定装置去除设备连接盒、固定板、压缩弹簧后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3是图2中圈II的放大图;

图4是图1中的底座、固定插销、扭动扳手、啮合上体、啮合下体组合后的第一种角度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5是图1中的底座、固定插销、扭动扳手、啮合上体、啮合下体组合后的第二种角度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6是图1的截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若干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设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上”、“下”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请参阅图1至图6,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实施例提出的车载设备固定装置100,包括底座10,扭动扳手20和固定滑轨30。

所述固定滑轨30可以固定在汽车上,例如将固定滑轨30安装在汽车的后保险杠上。

所述固定滑轨30上设有若干定位孔301。

所述底座10用于在所述固定滑轨30上滑动。本实施例中,所述底座10大致呈长方形,长方形的每个边都具有凹陷部,所述底座10包括四个边角部101,每个所述边角部101均设有滚轮102,所述滚轮102用于在所述固定滑轨30中滑动。

所述底座10背向所述固定滑轨30的一面设有设备连接盒40,设备连接盒40具体可以采用螺栓连接的方式与底座10连接。设备连接盒40用于外接车载设备。具体的,所述设备连接盒40上设有容置槽401,所述扭动扳手20收容在所述容置槽401中。

所述底座10具有通孔103。所述底座10上设有啮合上体50、啮合下体60、固定插销70以及固定板80。具体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通孔103、所述啮合上体50、所述啮合下体60、所述固定插销70均位于所述底座10的中心位置处。所述固定插销70的尺寸与所述定位孔301的尺寸相配合,所述通孔103的孔径可以大于固定插销70的直径。

所述啮合下体60固定在所述底座10上,具体可以采用焊接的方式固定在所述底座10上。

所述扭动扳手20、所述啮合上体50和所述固定插销70固定在一起,具体的,所述扭动扳手20、所述啮合上体50和所述固定插销70也可以焊接在一起。

所述啮合上体50和所述固定板80之间设有压缩弹簧90,具体的,所述固定插销70依次穿过所述扭动扳手20、所述啮合上体50、所述啮合下体60、所述底座10,且所述固定插销70远离所述底座10的一端与所述固定板80抵靠。本实施例中,所述固定插销70的长度大于所述啮合上体50、所述扭动扳手20和所述啮合下体60的厚度之和。

在所述压缩弹簧90推动作用下,所述啮合上体50向所述啮合下体60抵靠,以带动所述固定插销70穿过所述通孔103,使所述固定插销102固定在其中一个所述定位孔301中。

另一方面,当扭动所述扭动扳手20时,所述啮合上体50和所述啮合下体60分离,所述啮合上体50带动所述固定插销70与所述定位孔301分离。具体实施时,为了使操作者扭动时更加省力,可以在啮合上体50设置一斜面501,所述斜面501靠近所述啮合下体60设置。

根据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车载设备固定装置100,通过设置固定滑轨30和底座10,并在固定滑轨30上设置若干定位孔301,因此,可以将车载设备固定在不同位置,在使用时,通过压缩弹簧90的推动作用,啮合上体50向啮合下体60抵靠,能够带动固定插销70穿过通孔103,从而使固定插销70固定在某一个定位孔301中,安装方便;在需要拆卸时,只要扭动该扭动扳手20,使啮合上体50和啮合下体60分离,啮合上体50带动固定插销70与定位孔301分离,即可将底座10从固定滑轨30中滑出或将底座10切换到另一个定位孔301的位置,也即将车载设备切换到另一个位置。该车载设备固定装置100结构简单可靠,便于拆装,更具实用性。

本实用新型的第二实施例提出一种汽车,该汽车至少包括上述的车载设备固定装置100,采用该的车载设备固定装置100的汽车,解决现有技术固定装置拆装困难、只能安装在固定位置的问题。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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