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手结构及包括其的副仪表板总成、汽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006455发布日期:2019-03-02 02:03阅读:251来源:国知局
扶手结构及包括其的副仪表板总成、汽车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副仪表板配件,更具体地,涉及一种扶手结构及包括其的副仪表板总成、汽车。



背景技术:

在汽车内部的驾驶位和副驾驶位之间设置有副仪表板,副仪表板集成杯托、置物盒、空调出风等多个功能。为进一步提高舒适度,很多汽车的副仪表板上设置有扶手结构,方便为驾驶员提供支撑,缓解疲劳。

图1是现有技术中的副仪表板和扶手结构的安装示意图。图2是图1所示的副仪表板和扶手结构的安装侧视图。如图1和图2所示,在现有技术中,扶手结构3通过缓冲钉体1安装在副仪表板2上,扶手结构3和副仪表板2之间的配合通过缓冲钉体1进行支撑。扶手结构3在受到外力作用时,因缓冲钉体1强度有限,在受到外力按压时可能产生变形,导致扶手结构3的下盖板与副仪表板2之间会发生干涉,造成副仪表板2的表面存在磕碰痕迹,影响美观性。通过增加缓冲钉体1的硬度,可以有效缓解上述问题,但是,扶手结构上的扶手锁4与副仪表板2上的锁口配合,当缓冲钉体1的硬度过大时,需提高对扶手结构关闭力,影响扶手结构使用的流畅性。

因此,需要一种扶手结构及包括其的副仪表板总成、汽车,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种扶手结构及包括其的副仪表板总成、汽车,缓冲钉为扶手本体和副仪表板提供稳定支撑,避免因形变造成副仪表板表面受到刮擦影响美观性;同时,在关闭扶手本体时,保证扶手结构能够流畅操作。

基于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扶手结构,包括:扶手本体,所述扶手本体包括下盖板,所述下盖板用于关闭扶手本体,所述下盖板上设置有通孔,还包括:

从所述下盖板的所述通孔的边沿处延伸出夹持臂,所述夹持臂朝向所述副仪表板一侧延伸;

缓冲钉,所述缓冲钉包括依次连接的钉帽和钉杆,所述钉帽用于与所述副仪表板连接,所述钉杆包括杆体和用于连接所述杆体和所述钉帽的过渡杆,所述过渡杆沿周向设置有与所述夹持臂配合使用的凹槽。

优选地,所述过渡杆从所述钉帽到所述杆体依次设置有直杆段和过渡段,所述凹槽设置在所述直杆段上,所述过渡段的宽度从所述直杆段到所述杆体呈逐渐减小。

优选地,所述钉帽与所述直杆段的第一接触面的宽度大于所述直杆段的宽度,且所述过渡段与所述直杆段的第二接触面的宽度大于所述直杆段的宽度。

优选地,所述夹持臂嵌套在所述直杆段的所述凹槽上,所述夹持臂的自由端抵接在所述第一接触面上,所述下盖板抵接在所述第二接触面上。

优选地,所述钉帽上设置有减重孔。

优选地,所述减重孔从所述钉帽远离所述钉杆的一侧向靠近所述钉杆的一侧延伸。

优选地,所述减重孔的中轴线与所述缓冲钉的中轴线重合。

另外,优选地,所述下盖板背向所述副仪表板的板面上设置有多个相对设置的加强筋,多个所述加强筋沿所述下盖板的延伸方向间隔分布。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副仪表板总成,包括:

如上述的扶手结构;

副仪表板本体,所述扶手结构与所述副仪表板本体可转动连接,所述扶手结构可相对于所述副仪表板本体转动,来控制所述副仪表板本体的开合。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汽车,所述汽车包括如上述的扶手结构。

从上面所述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扶手结构及包括其的副仪表板总成、汽车,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通过优化缓冲钉和下盖板的结构,能够提高缓冲钉的支撑强度,使得缓冲钉为扶手本体和副仪表板提供稳定支撑,避免因受压产生形变,使得副仪表板和下盖板发生干涉,造成副仪表板表面受到刮擦影响美观性;同时,不需要通过增加缓冲钉的硬度来提高支撑力,不会增加扶手本体的关闭力,在关闭扶手本体时能够流畅操作。

附图说明

通过下面结合附图对其实施例进行描述,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特征和技术优点将会变得更加清楚和容易理解。

图1是现有技术中的副仪表板和扶手结构的安装示意图。

图2是图1所示的副仪表板和扶手结构的安装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中采用的扶手结构的示意图。

其中附图标记:

1:缓冲钉体;2:副仪表板;3:扶手结构;4:扶手锁;

10:缓冲钉;11:钉帽;12:过渡杆;13:杆体;14:凹槽;

15:减重孔;20:下盖板;21:通孔;22:夹持臂。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并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详细说明。其中相同的零部件用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需要说明的是,下面描述中使用的词语“前”、“后”、“左”、“右”、“上”和“下”指的是附图中的方向。使用的词语“内”和“外”分别指的是朝向或远离特定部件几何中心的方向。

图3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中采用的扶手结构的示意图。如图3所示,扶手结构包括:扶手本体和缓冲钉10。

扶手本体包括下盖板20,下盖板20用于关闭扶手本体(未示出),下盖板20上设置有通孔21。

从下盖板20的通孔21的边沿处延伸出夹持臂22,所述夹持臂朝向所述副仪表板一侧延伸;

缓冲钉10包括依次连接的钉帽11和钉杆,钉帽11用于与副仪表板连接,钉杆包括杆体13和用于连接杆体13和钉帽11的过渡杆12,过渡杆12沿周向设置有与夹持臂22配合使用的凹槽14,夹持臂22用于增强缓冲钉的支撑作用。

通过对缓冲钉10和下盖板结构的优化,可以增加缓冲钉10的支撑强度,当扶手本体受到外力按压时,有效防止下盖板与副仪表板之间产生刮擦,造成副仪表板受损;同时,仅对缓冲钉的结构做出优化,并未增加缓冲钉的硬度,不会影响扶手本体的关闭力,避免影响扶手本体关闭操作的流畅性。

在本实施例中,凹槽14沿过渡杆12的长度方向设置,当缓冲钉10安装在下盖板上时,夹持臂22的自由端可抵接在钉帽11上。

缓冲钉10的过渡杆12和杆体13插入下盖板的通孔21内,钉帽11置于下盖板和副仪表板之间,夹持臂22嵌套在过渡杆12的凹槽14上,

优选地,过渡杆12从钉帽11到杆体13依次设置有直杆段(未标识)和过渡段(未标识),凹槽14设置在直杆段上,过渡段的宽度从直杆段到杆体13呈逐渐减小。过渡杆12用于实现钉帽11和杆体13之间的过度,直杆段的宽度既要避免过大,影响快速组装,因凹槽14设置在直杆段上,又要避免过小,影响连接强度。过渡段为插入夹持臂22和通孔21提供了导向作用,降低装配难度。

优选地,钉帽11与直杆段的第一接触面的宽度大于直杆段的宽度,且过渡段与直杆段的第二接触面的宽度大于直杆段的宽度。凹槽14设置在过渡杆12的直杆段上,直杆段的宽度相应地减少,以便装配在下盖板上。而且,第一接触面和第二接触面的宽度均大于直杆段的宽度,当安装在下盖板上时,下盖板至少抵接在一侧接触面上,来提高缓冲钉与下盖板连接的稳定性。

优选地,夹持臂22嵌套在直杆段的凹槽14上,夹持臂22的自由端抵接在第一接触面上,下盖板20抵接在第二接触面上。当下盖板嵌套在凹槽14内时,下盖板通过通孔21的边沿和夹持臂22的自由端分别抵接在第二接触面和第一接触面上,来避免缓冲钉在下盖板上晃动,使得缓冲钉10为扶手本体和副仪表板提供稳定支撑。

优选地,钉帽11上设置有减重孔15。通过设置减重孔15,对钉帽11进行空心化处理,来降低对扶手结构的关闭力,保持在7.5N+/-2.5N,使得关闭力在执行标准的范围内。

为降低开口难度,优选地,减重孔15从钉帽11远离钉杆的一侧向靠近钉杆的一侧延伸。

在本实施例中,钉帽11的宽度向着钉杆由远及近(从钉帽的顶部到底部)呈逐渐增加,钉帽11的横截面呈半圆形或椭圆形或近圆形,圆滑的钉帽11可以避免在副仪表板上形成划痕或刮擦。减重孔15开设至钉帽的中部,减重孔15的宽度从钉帽的顶部到中部呈逐渐增加。

缓冲钉用于为扶手本体和副仪表板提供支撑作用,优选地,减重孔15的中轴线与缓冲钉10的中轴线重合。沿缓冲钉的中轴线设置减重孔15,来保持缓冲钉的重心仍沿中轴线设置,避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晃动,影响稳定支撑。

另外,优选地,下盖板20背向副仪表板的板面上设置有多个相对设置的加强筋(未示出),多个加强筋沿下盖板20的延伸方向间隔分布。通过在下盖板20上设置加强筋,可以增加扶手结构的强度,当受到外部压力作用时,副仪表板与下盖板也不会发生干涉,避免对副仪表板造成刮擦形成划痕,影响美观性。

下面进一步介绍扶手结构的使用过程。

当扶手本体受到外力按压时,因缓冲钉可提供足够的支撑强度,可以有效防止扶手本体的下盖板与副仪表板接触,避免因干涉产生刮擦;再不改变缓冲钉硬度的前提下,通过在钉帽上设置减重孔,可进一步降低扶手本体对关闭力要求。通过设置加强筋,可进一步提高扶手本体能够承受的压力范围,进一步避免下盖板与副仪表板发生干涉。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副仪表板总成,包括:

如上述的扶手结构;

副仪表板本体,扶手结构与副仪表板本体可转动连接,扶手结构可相对于副仪表板本体转动,来控制副仪表板本体的开合。

采用上述副仪表板总成,扶手结构的缓冲钉为扶手本体和副仪表板本体提供稳定支撑,避免因受压产生形变造成副仪表板本体表面受到刮擦影响美观性;同时,在关闭扶手本体时,保证扶手结构能够流畅操作。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汽车,汽车包括如上述的扶手结构。

从上面的描述和实践可知,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扶手结构及包括其的副仪表板总成、汽车,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通过优化缓冲钉和下盖板的结构,能够提高缓冲钉的支撑强度,使得缓冲钉为扶手本体和副仪表板提供稳定支撑,避免因受压产生形变,使得副仪表板和下盖板发生干涉,造成副仪表板表面受到刮擦影响美观性;同时,不需要通过增加缓冲钉的硬度来提高支撑力,不会增加扶手本体的关闭力,在关闭扶手本体时能够流畅操作。

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主旨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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