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方便安装固定在农用车上的穴盘运输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424148发布日期:2019-08-13 20:55阅读:565来源:国知局
一种方便安装固定在农用车上的穴盘运输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穴盘运输技术领域,具体来说,涉及一种方便安装固定在农用车上的穴盘运输架。



背景技术:

现有的穴盘运输方式一般有两种:第一种是直接摆放在机动三轮或者工人自骑的电动三轮车厢中,穴盘中的苗木不能挤压,只能单层摆放,运输效率低下;第二种是用厢货等厢体较大的车辆运输,存在装卸不方便,地头运输不灵活,运输成本高的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相关技术中的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方便安装固定在农用车上的穴盘运输架,能够克服现有技术的上述不足。

为实现上述技术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方便安装固定在农用车上的穴盘运输架,包括长方形边框和固定在所述长方形边框上的钢丝网,所述长方形边框内设有横梁,所述长方形边框与所述横梁固定连接,所述长方形边框上设有长孔,所述长方形边框的下方设有底梁,所述底梁上设有螺栓孔,所述底梁通过所述螺栓孔、长孔、螺栓与长方形边框可拆装连接,所述横梁与所述底梁垂直;所述钢丝网通过压条及螺丝与所述长方形边框固定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长方形边框由铝合金方管通过角码及自攻螺丝连接组成。

进一步的,所述底梁为角钢,所述底梁与长方形边框垂直的一边套设有U形胶条。

进一步的,所述长方形边框的四角及所述长方形边框与所述横梁的连接处均与加固角钢固定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通过在农用三轮车或者电动三轮车的厢体上添加本实用新型的运输架,提高运输效率60%以上,且连接方式简单,安装容易,便于制作;边框设计有长孔,底梁的位置可以调节,以便安装在大部分农用三轮和电动三轮上;底梁设计有胶条,可以和运输车辆密切贴合,减少震动,增加稳定性;整体框架由铝合金方管和钢丝网组成,结实、耐用、轻便、造价低。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长方形边框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方便安装固定在农用车上的穴盘运输架的俯视图;

图3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长方形边框的侧视图;

图4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底梁的侧视图;

图5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加固角钢与长方形边框连接处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长方形边框,2、横梁,3、底梁,4、钢丝网,5、长孔,6、螺栓,7、U形胶条,8、加固角钢。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5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一种方便安装固定在农用车上的穴盘运输架,包括长方形边框1和固定在所述长方形边框1上的钢丝网4,所述长方形边框1内设有横梁2,所述长方形边框1与所述横梁2固定连接,所述长方形边框1上设有长孔5,所述长方形边框1的下方设有底梁3,所述底梁3上设有螺栓孔,所述底梁3通过所述螺栓孔、长孔5、螺栓6与长方形边框1可拆装连接,所述横梁2与所述底梁3垂直;所述钢丝网4通过压条及螺丝与所述长方形边框1固定连接。

所述长方形边框1由铝合金方管通过角码及自攻螺丝连接组成。所述横梁2为铝合金方管,所述底梁3为角钢,所述底梁3与长方形边框1垂直的一边套设有U形胶条7。所述长方形边框1的四角及所述长方形边框1与所述横梁2的连接处均与加固角钢8固定连接。

长方形边框1的长为1.72米,宽为1.5米,长孔5设置在长度为1.5米的两条边的两端,长孔5的长为0.3米,宽为0.01米,长孔中心到与其最近的长方形边框1顶角的距离为0.25米。

为了方便理解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方案,以下通过具体使用方式上对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方案进行详细说明。

在具体使用时,先在车厢底部摆放穴盘,然后根据车厢的宽度调节底梁与长方形边框连接的位置,使底梁卡在车厢之间,即可在所述穴盘运输架上摆放穴盘。

综上所述,通过在农用三轮车或者电动三轮车的厢体上添加本实用新型的运输架,提高运输效率60%以上,且连接方式简单,安装容易,便于制作;边框设计有长孔,底梁的位置可以调节,可以适用0.7到1.2米宽的车厢,以便安装在大部分农用三轮和电动三轮上;底梁设计有胶条,可以和运输车辆密切贴合,减少震动,增加稳定性;整体框架由铝合金方管和钢丝网组成,结实、耐用、轻便、造价低。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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