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警示牌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车用三角形警示牌。
背景技术:
当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出现突发故障或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员一般会在路面上放置警示牌来提醒过往车辆注意避让,虽然交通规则中有警示牌的安放距离,但是驾驶员一般的置放距离很大几率在10米内(高速上,夜晚长距离行走会发生意外)。
在道路有大弯的时候其他车辆的驾驶员很难会注意到,从而可能造成不可必要的二次事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的上述问题,提供一种车用三角形警示牌。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通过下列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车用三角形警示牌,它包括底座和三角架体,所述三角架体表面设有反光涂层,三角架体内设有电池和控制单元,
其特征在于,
所述三角架体顶部设有槽体,槽体内设有镭射灯一,镭射灯一与槽体转动连接,镭射灯一能前后翻转,电池与镭射灯一电连接;
所述三角架体前后面均设有长槽,长槽内设有金属触点,金属触点与电池电连接,设有led灯条,灯条可拆卸的插入三角架体前后其中一面的长槽中,led灯条后方设有金属插头与金属触点电连接;
三角架体的一侧边设有若干镭射灯二,镭射灯二与电池电连接,镭射灯二的光线与三角架体的前后面平行,并且镭射灯二的光线以水平方向直射。
所述led灯条为爆闪灯光。
所述槽体为u形槽,u形槽的前后面设有角度限制挡块,镭射灯一架在限制挡块上,角度限制挡块的最高点高于镭射灯一的转动连接点。
所述底座为十字交叉底座,底座包括支撑杆一和支撑杆二,支撑杆一固定连接于三角架体底部,所述支撑杆二转动连接于支撑杆一,所述支撑杆二可绕与支撑杆一的转动连接点转动。
所述支撑杆一和支撑杆二的底部均设有防滑垫。
所述镭射灯一的电回路、led灯条的电回路和镭射灯二的电回路均为并联,设有各自单独的控制开关。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设有顶部可转动的镭射灯一、侧边若干镭射灯二和可拆卸更换的led灯条,很好地为正面和绕弯过来的车辆起到警示作用,底部的十字交叉底座为警示牌提供了很好地稳定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镭射灯一、镭射灯二和led灯条并联电路图。
图4为使用场景示意图。
图中:1镭射灯一;2反光涂层;3led灯条;4控制开关;5支撑杆二;6防滑垫;7电池;8支撑杆一;9三角架体;10镭射灯二;11角度限制挡块;12槽体;13长槽;14金属触点;15前车;16后车。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底座和三角架体9,底座固定连接于三角架体9下方。
所述底座为十字交叉底座,底座包括支撑杆一8和支撑杆二5,所述支撑杆一8固定连接于三角架体9下方,所述支撑杆二5与支撑杆一8转动连接,转动连接点为支撑杆一8、支撑杆二5的轴中心点,所述支撑杆二5绕转动连接点水平面转动,所述支撑杆一8和支撑杆二5的底部均设有防滑垫6。
所述三角架体9表面设有反光涂层2。所述三角架体9顶部设有槽体12,所述槽体12为u型槽,u形槽的前后面设有角度限制挡块11,槽体12内设有镭射灯一1,镭射灯一1与槽体12转动连接,所述镭射灯一1能前后翻转,镭射灯一1架在角度限制挡块11上,电池7与镭射灯一1电连接。
所述三角架体9前后面均设有三个长槽13,所述长槽13均沿三角架体9前后单面中心点呈三角形等分分布在前后面上,所述长槽13内设有金属触点14,金属触点14与电池7电连接,设有led灯条3,led灯条3可拆卸的插入三角架体9前后其中一面的长槽13中,led灯条3后方设有金属插头与金属触点14电连接,所述led灯条3为爆闪灯光。
所述三角架体9的一侧边设有3个镭射灯二10,所述3个镭射灯二10沿一条直线紧密分布在侧边上,镭射灯二10与电池7电连接,镭射灯二10的光线与三角架体9的前后面平行,并且镭射灯二10的光线以水平方向直射。该设计为本实用新型的重点设计,其目的是在横向产生可见光的射线,图4所示,晚上前车15停在大弯处时,后车16可以明显的看到该射线,很大程度的放大了警示区域。在远处后车16的大灯没照到前方区域时就能看到很明显的亮线。
镭射灯二10的灯头价格较高,因此只是设在三角架体9的一侧,应对向左、向右不同弯道上的需求时,将镭射灯二10按需求摆向。同时为了led灯条3永远对着后方,这时可以将长槽13中的led灯条3拆卸装配到三角架体9另外一面的长槽13中,将槽体12中的镭射灯一1沿竖直面翻转到另一面,镭射灯一1和led灯条3照射方向发生改变。
图3所示,所述三角架体9底部架体内设有电池7和控制单元,所述镭射灯一1的电回路、led灯条3的电回路和镭射灯二10的电回路均为并联,所述控制单元包括三个不同的控制开关4,所述镭射灯一1、led灯条3和镭射灯二10设有各自单独的控制开关4。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