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靠背,用于支撑站立乘客的负荷,其特征在于,包括:
基础部件,其沿着主面设置,所述主面包含在与车辆的地板交叉的方向上延伸的基准线;
保持部件,其设置在所述基础部件的表面上,并且,在支撑着朝面向该表面的方向的负荷的状态下,具有曲面形状的表面。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靠背,其特征在于,
从所述基准线的延伸方向看,所述保持部件的表面形成为具有第1曲面及第2曲面的凹状,所述第1曲面和所述第2曲面分别隔着所述基准线向彼此不同的方向延伸。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靠背,其特征在于,
从与所述基准线交叉的方向上看,所述保持部件的表面形成为向从所述主面离开的方向突出的凸状。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靠背,其特征在于,
从与所述基准线交叉的方向上看,所述保持部件具有向接近所述基础部件的表面的方向凹陷的凹部。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靠背,其特征在于,
从与所述基准线交叉的方向上看,所述保持部件具有至少一个凸部,所述凸部向从所述基础部件的表面离开的方向突出,并且,相对于所述凹部沿着所述基准线的延伸方向排列。
6.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靠背,其特征在于,
所述保持部件还具有分隔部,所述分隔部在相比于所述凹部更接近所述地板一侧的区域沿着所述基准线延伸,并且,向从所述基础部件的表面离开的方向突出。
7.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靠背,其特征在于,
所述保持部件由在解除所述负荷的状态下所述表面维持所述曲面形状的材料形成。
8.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靠背,其特征在于,
所述保持部件由具有弹性恢复力的材料形成,在解除所述负荷的状态下,所述保持部件恢复至不同于所述曲面形状的初始形状。
9.如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靠背,其特征在于,
所述保持部件由具有伸缩性的纤维类材料形成。
10.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
具有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靠背,
所述基础部件与沿着所述主面延伸的车辆内的壁面一体或单独地设置。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壁面具有相互交叉以形成角落部的第1壁面和第2壁面。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1壁面为所述车辆的座椅侧挡板,所述第2壁面为所述车辆的侧部内壁面。
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1壁面为所述车辆的连接部内壁面,所述第2壁面为所述车辆的侧部内壁面。
14.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1壁面为与所述车辆的驾驶室之间的分隔壁面,所述第2壁面为所述车辆的侧部内壁面。
15.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1壁面为设置在所述车辆的内部的器械箱壁面,所述第2壁面为所述车辆的侧部内壁面。
16.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壁面为设置在所述车辆的内部的多功能空间的内壁面。
17.一种导轨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具有:
权利要求10至16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和
所述车辆行驶的导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