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铁路动车撒砂软管出现故障时的安全保护装置,尤其是涉及铁路动车撒砂软管防脱吊索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铁路动车撒砂软管的固定方式为,在运动的一侧使用密封胶与喉箍进行软管固定,车辆在运行过程中由于软管不停的拉伸与承受车辆振动,撒砂软管会出现脱落的情况,而现有车辆在撒砂软管脱落后并没有有效的防护措施,导致在撒砂软管脱落后,造成车辆运行事故。
因此,现有技术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发展。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铁路动车撒砂软管防脱吊索装置,旨在解决现有动车撒砂软管易脱落造成车辆运行事故的问题。
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铁路动车撒砂软管防脱吊索装置,包括用于夹持撒砂软管的管夹、提拉管夹的柔性绳索、及用于卷绕柔性绳索使管夹能够自动收回的自动卷盘。
自动卷盘包括壳体、设置于壳体内用于柔性绳索卷绕的转轮、及与转轮连接的平面涡簧,转轮放卷柔性绳索过程中,平面涡簧受力,转轮在平面涡簧回复力作用下收卷柔性绳索,带动管夹及撒沙器软管复位。
壳体包括设有中心柱的第一外壳、及与第一外壳对接形成完整壳体的第二外壳,转轮套设于中心柱上并可绕中心柱转动。
转轮轮面上设置有用于卷绕柔性绳索的绳槽。
进一步的,转轮为尼龙轮。
管夹为双管管夹,双管管夹为由一钢带压制形成截面为“8”字型结构的双管管夹。
双管管夹上套设有PVC保护套。
柔性绳索卷绕转轮后的自由端余量大于或等于300mm。
柔性绳索的自由端设置套轮,双管管夹通过套轮枢接于柔性绳索的自由端上。
进一步的,柔性绳索为钢丝绳。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是一种铁路动车撒砂软管防脱吊索装置,这种动车撒砂软管防脱吊索装置在不影响撒砂软管正常工作情况下,可保证撒砂软管在移动到任何位置突然脱落时,自动拉回软管,防止撒砂软管坠地,造成车辆运行事故;且安装方便简单,安全又可靠。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中铁路动车撒砂软管防脱吊索装置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中铁路动车撒砂软管防脱吊索装置的剖面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中铁路动车撒砂软管防脱吊索装置的双管管夹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中铁路动车撒砂软管防脱吊索装置的第一壳体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中铁路动车撒砂软管防脱吊索装置的第二壳体结构示意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中铁路动车撒砂软管防脱吊索装置的转轮结构示意图。
图7是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中铁路动车撒砂软管防脱吊索装置的轮盖结构示意图。
图8是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中铁路动车撒砂软管防脱吊索装置的平面涡簧结构示意图。
图9是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中铁路动车撒砂软管防脱吊索装置的PVC保护套断面结构示意图。
图10是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中铁路动车撒砂软管防脱吊索装置的套轮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确,以下参照附图并举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图2、图3、图8所示的铁路动车撒砂软管防脱吊索装置,包括用于夹持撒砂器软管的管夹1、提拉管夹1的柔性绳索2、及用于卷绕柔性绳索2使管夹1能够自动收回的自动卷盘3。
具体的,自动卷盘3包括壳体4、设置于壳体4内用于柔性绳索2卷绕的转轮5、及与转轮5连接的平面涡簧6,转轮5放卷柔性绳索2过程中,平面涡簧6受力,转轮5在平面涡簧6回复力作用下收卷柔性绳索2,带动管夹1及撒砂软管复位。
如图4、图5所示的铁路动车撒砂软管防脱吊索装置,壳体4包括设有中心柱7的第一外壳8、及与第一外壳8对接形成完整壳体的第二外壳9,转轮5套设于中心柱7上并可绕中心柱7转动。中心柱7一侧设有缺口,用于固定平面涡簧6。第一外壳8与第二外壳9通过螺纹紧固件紧固防松。
如图6、图7所示的铁路动车撒砂软管防脱吊索装置,转轮5轮面上设置有用于卷绕柔性绳索2的绳槽10和轮盖13。转轮5为尼龙轮,尼龙轮表面光滑,对柔性绳索2有润滑作用,提高柔性绳索的使用寿命。
如图9所示的铁路动车撒砂软管防脱吊索装置,管夹1为双管管夹,双管管夹为由一钢带压制形成截面为“8”字型结构的双管管夹。双管管夹上套设有PVC保护套11,PVC保护套11表面光滑。
如图10所示的铁路动车撒砂软管防脱吊索装置,柔性绳索2卷绕转轮后5的自由端余量大于或等于300mm。柔性绳索2的自由端设置套轮12,双管管夹通过套轮12枢接于柔性绳索2的自由端上。
进一步的,柔性绳索2为钢丝绳,钢丝绳拉伸力可以根据平面涡簧6的预紧圈数调节,强度高、弹性好,不容易断裂。
具体的,动车撒砂软管脱落时,平面涡簧6受力,转轮5在平面涡簧6回复力作用下收卷柔性绳索2,带动管夹1及撒沙器软管复位,动车撒砂软管防脱吊索装置将脱落的软管拉回,有效的防止动车撒砂软管在突然脱落坠地时,引起车辆运行事故。
应当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的应用不限于上述的举例,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加以改进或变换,所有这些改进和变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