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车身防撞梁,其特征在于:包括横向筋板、第一纵向筋板和第二纵向筋板,所述横向筋板与所述第一纵向筋板和所述第二纵向筋板固定连接或一体成型,构成“U”形,所述横向筋板与地板横梁固定连接,所述第二纵向筋板与后端板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车身防撞梁,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纵向筋板设有向前朝向的翻边,所述翻边与地板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车身防撞梁,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边为波浪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车身防撞梁,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纵向筋板上设置有后板支撑座,所述后板支撑座的高度大于后雾灯的高度。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车身防撞梁,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板支撑座设置有两个,两个所述后板支撑座设置在所述第二纵向筋板两端的后雾灯之间且紧邻对应后雾灯,两个所述后板支撑座与所述第二纵向筋板固定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车身防撞梁,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板支撑座为封闭式盒体,所述盒体底部与第二纵向筋板固定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车身防撞梁,其特征在于:所述盒体底部向外延伸,延伸部分与横向筋板固定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种车身防撞梁,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纵向筋板两端分别设置有左连接板和右连接板,所述左连接板与左纵梁端部连接,所述右连接板与右纵梁端部连接,所述左纵梁、右纵梁、地板横梁和第二纵向筋板形成闭环的腔体结构。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车身防撞梁,其特征在于:所述左连接板和所述右连接板均设有辅助支撑座,所述辅助支撑座为“几”字结构,所述辅助支撑座高度大于后雾灯的高度。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车身防撞梁,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纵向筋板端部设有筋条,所述第二纵向筋板通过所述筋条与所述左连接板和所述右连接板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