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平衡车主机架连接装置和平衡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40600阅读:229来源:国知局
一种平衡车主机架连接装置和平衡车的制造方法

本申请涉及平衡车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平衡车主机架连接装置和平衡车。



背景技术:

平衡车,又叫体感车、思维车、摄位车等。其运作原理主要是建立在一种被称为“动态稳定”的基本原理上,利用车体内部的陀螺仪和加速度传感器来判断车身所处的姿势状态,并利用伺服控制系统,精确地驱动电机进行相应地调整,以保持车身的平衡。

平衡车通常包括有两个主机架,两个主机架之间通常是通过空心的连接轴实现连接。例如,中国专利公告第204972980U号公开了一种平衡车,包括左车体和右车体,还包括用于连接左车体和右车体的空心管,右车体上设有轴承,空心管左端与左车体固定,空心管右端伸入右车体上的轴承中。

上述平衡车主机架连接装置需要包括空心管,轴承,对于轴承而言,其包括轴承外圈、轴承内圈、滚动体和保持架等部件,并且在主机架上还需要设置固定轴承的结构,因此上述连接装置存在结构复杂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平衡车主机架连接装置,用于简化连接装置结构。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平衡车主机架连接装置,所述连接装置包括有连接部和连接轴,其中,

所述连接部包括柱状体和与柱状体连接的管壁,所述柱状体和管壁的内部设置有同时穿透于所述柱状体和所述管壁的连接孔;

所述连接轴穿过两个所述连接部的连接孔进而将两个连接部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柱状体和所述管壁之间设置有加强筋。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轴具体包括螺杆、轴套、垫片和螺母。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轴为实心体。

进一步的,两个所述连接部上分别设置有端面,当两个所述连接部连接时,所述两个连接部的端面间的距离为0.5~8毫米。

进一步的,在其中一连接部上还设置有导线孔,在另一连接部上还设置有导线管,所述导线管内部设置有穿透的管孔;

两个所述连接部连接时,所述导线管位于所述导线孔内部,以使得导线从导线管内部的管孔中穿过。

进一步的,所述导线孔的横截面呈圆弧形,且所述导线管的横截面呈圆弧形。

进一步的,导线管横截面的圆弧的圆心位于所述连接孔的轴线上,且所述导线孔的横截面的圆弧的圆心位于所述连接孔的轴线上。

进一步的,所述在其中一连接部上设置有导线孔,在该连接部上同时还设置有导线管,所述导线管和导线孔位于所述连接孔的两端;

所述在另一连接部上设置有导线管,在该连接部上同时还设置有导线孔,所述导线管和导线孔位于所述连接孔的两端。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平衡车,包括如上述实用新型内容所述的连接装置。

本申请实施例采用的上述至少一个技术方案能够达到以下有益效果:通过设置上述连接部和连接轴,连接部上具体又有设置有柱状体和管壁,柱状体和管壁内部设置有连接孔,进而方便实现连接轴穿过连接孔将两个连接部连接,并且整个连接装置结构简单。通过柱状体和管壁设计,将所述连接装置应用在平衡车上,相对于现有技术中通过环固定空心的管状连接轴的结构,增加了整个连接装置的强度,提高承重力。另外,通过设置导线管和导线孔,方便导线从导线管的内部穿过。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现有技术中的主机架连接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主机架连接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中两个主机架分离状态的示意图;

图4为图2的背面结构示意图;

图5为图2的沿A-A面剖面图;

图6为图2的主机架的端面结构示意图;

图7为图2的沿连接轴中心位置的剖面示意图;

图8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连接轴结构爆炸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100—主机架,1—连接部,11—柱状体,12—连接孔,13—导线孔,14—导线管,15—孔壁,16—加强筋,17—端面,2—连接轴,21—螺杆,22—垫片,23—轴套,24—螺母。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申请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具体实施例及相应的附图对本申请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现有技术中平衡车的两个主机架之间通常是通过空心的管状连接轴连接,上述平衡车主机架连接装置需要包括空心管,轴承,存在结构复杂,且承重力较低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如图2至图8所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平衡车主机架连接装置,所述平衡车包括有两个主机架100,所述主机架连接装置设置于主机架100的端头位置,主要包括连接部1,以下将结合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平衡车主机架连接装置的结构进行详细说明。

如图2和图3所示,平衡车包括有两个主机架100,主机架100大致呈板状,其中,对于主机架100而言,其外端,即图2所示的两个主机架100的上下两端可以用来安装车轮(未图示);在两者的中间位置设置有连接部1,进而方便实现两个主机架100之间的连接。实际应用中,在平衡车的主机架100上还安装有平衡控制装置、陀螺仪、控制副板、车轮、主机架连接装置等等,本实施例只对与主机架连接装置有关的结构进行图示,其它的结构进行了省略。

由图3主机架的正面示意图,和图4主机架背面示意图可以看出,连接部1主要有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大致呈圆柱形的柱状体11,在柱状体11内部垂直于横截面的方向设置有连接孔12,连接孔12大致位于柱状体11的中心位置,连接部1上沿连接孔12的长度方向设置有孔壁15,孔壁15的上端设置有加强筋16,加强筋16连接柱状体11和孔壁15,以增加连接部1的强度,同时减轻连接部1重量。

结合图3、图5和图6所示,在其中一主机架100的连接部1上设置有导线管14,具体而言,该导线管是设置在柱状体11的端面17上,且导线管14内部的管孔(未标号)穿透柱状体11;同时在另一主机架100的连接部1上的相应位置设置有导线孔13,两个所述主机架100连接时,所述导线管14位于所述导线孔13内,导线管14的管孔(未标号)穿透于上述柱状体11,且导线管14的管孔的截面积大于导线端头的连接器的截面积,进而使导线以及导线端头位置的连接器可以顺利地从导线管14的管孔中穿过,进而实现方便走线的功能。

在本实施例中,在上述两个主机架100上分别设置有导线孔13和导线管14,导线孔13和导线管14在连接孔12的两端大致呈对称设置。当两个主机架100连接时,导线管14位于所述导线孔13内。当然,导线孔13和导线管的数量以及结构形式并不以此为限,在其他的一些实施方式中,可以在一个主机架100上只设置一个导线孔13,在另一个主机架的相应位置上设置一个导线管14;或者是在一个主机架100上同时设置两个导线孔13,在另一个主机架100的相应位置上同时设置两个导线管14。

如图5和图6所示,导线孔13的横截面呈圆弧形,同时导线管14的横截面也呈圆弧形。具体而言,按照图5所示的方向,导线管14的横截面的左右两侧是由两个同圆心的圆弧组成,上下两侧则是由两个半圆组成,其中上述两个同圆心的圆弧的弧度为5~45°,且圆心位于连接孔12的轴心线上。

同理,按照图5所示的方向,导线孔13的横截面的左右两侧是由两个同圆心的圆弧组成,上下两侧则是由两个半圆组成,其中上述两个同圆心的圆弧的弧度为6~90°,且圆心位于连接孔12的轴心线上,同时需要保证导线管14横截面上沿圆弧方向的弧度小于导线孔13横截面上沿圆弧方向的弧度。

通过上述可知,构成导线孔13横截面的圆弧的圆心位于所述连接孔12的轴线上,且构成导线管14的横截面的圆弧的圆心位于所述连接孔12的轴线上。所述导线管14横截面上沿圆弧方向的长度,小于所述导线孔横截面上沿圆弧方向的长度。通过该设计,两个主机架100连接时,可以限定两个主机架100的扭转角度。本实施例中,可以限定两个主机架100的极限扭转角度为20°,即两个主机架100之间的扭转角度范围为0~20°。

上述主要说明了主机架100端头位置的连接部1的具体结构,以下将对两个主机架100的连接方式进行介绍。

如图7和图8所示,两个主机架100之间通过连接轴2连接,其中连接轴主要包括螺杆21,垫片22,轴套23和螺母24,其中,垫片22的数量为3个,轴套23的数量为2个,螺杆21和螺母24均为1个。

具体实现主机架100的连接时,上述轴套23以及垫片22套在螺杆21上,共同穿过两个主机架100上的连接孔12,最后将螺母24拧紧在螺杆21的端头实现两个主机架100的连接。

该实施例中,螺杆21的直径与轴套23的直径配合,同时轴套23的直径与连接孔12的直径配合,螺杆21可以设置成实心体,当然也可以设置成空心体,其中,连接孔12的直径取值范围可以为8~30mm。

另外,回见图3,上述主机架100的连接部上分别设置有端面17,当两个所述主机架100连接时,所述两个连接部1的端面17间的距离为0.5~8毫米,另外,导线管14可以设置成垂直于端面17。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主机架连接装置,通过在主机架的端头位置设置连接部,连接部上具体又有设置有柱状体和管壁,柱状体和管壁内部设置有连接孔,进而方便实现连接轴穿过连接孔将两个主机架连接,并且整个连接装置结构简单。通过柱状体和管壁设计,相对于现有技术中通过环固定空心的管状连接轴的结构,增加了整个连接装置的强度,提高承重力。另外,通过设置导线管和导线孔,方便导线从导线管的内部穿过。

以上仅为本申请的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申请。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申请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申请的精神和原理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申请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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