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行车转向指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160670阅读:236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行车转向指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自行车配件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自行车转向指示装置。



背景技术:

现今在提倡清洁能源(0污染)出行的大背景下,单车出行正在成为更多人的选择,互联网经济的影响下,共享单车也成为了一种时尚,由老到少,各种年龄段的人有了同一种可选的交通出行方式。但是参与交通,必须也要以保护自身安全为主。很多使用者往往只注意前面的情况,忽视了后方车辆,急转弯、超车或调头时容易出现碰撞等危险,而现有的自行车缺乏一种能够对后方车辆提示转向信息的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方便的一种自行车转向指示装置,它包括固定螺栓、弹性夹片、绿色闪灯、红色闪灯、闪灯安装盒、右转蒙板、左转蒙板、导线、隔板、按压开关、开关座、电池盒;闪灯安装盒和开关座的背部均设有弹性夹片;弹性夹片之间通过固定螺栓相连接;闪灯安装盒的内部中间设有隔板;隔板的左侧设有红色闪灯;隔板的右侧设有绿色闪灯;红色闪灯的外侧设有左转蒙板,左转蒙板上设有左转箭头,左转箭头为透光塑料,左转箭头以外的左转蒙板为不透光塑料;绿色闪灯的外侧设有右转蒙板,右转蒙板上设有右转箭头,右转箭头为透光塑料,右转箭头以外的右转蒙板为不透光塑料;开关座上安装有按压开关;红色闪灯用导线通过左侧的按压开关接入电池盒;绿色闪灯用导线通过右侧的按压开关接入电池盒。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自行车转向指示装置,它采用红色闪灯和左转蒙板相结合,提示自行车将要向左转向;它采用绿色闪灯结合右转蒙板相结合,提示自行车将要向右转向;它能及时的提示后方车辆前方车辆的状态,大大提高交通的安全。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是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的右转蒙板和左转蒙板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固定螺栓、2-弹性夹片、3-绿色闪灯、4-红色闪灯、5-闪灯安装盒、6-右转蒙板、7-左转蒙板、8-导线、9-隔板、10-按压开关、11-开关座、12-电池盒。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以及具体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其中的示意性实施例以及说明仅用来解释本实用新型,但并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如图1-2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所述的一种自行车转向指示装置,它包括固定螺栓1、弹性夹片2、绿色闪灯3、红色闪灯4、闪灯安装盒5、右转蒙板6、左转蒙板7、导线8、隔板9、按压开关10、开关座11、电池盒12;闪灯安装盒5和开关座11的背部均设有弹性夹片2;弹性夹片2之间通过固定螺栓1相连接;闪灯安装盒5的内部中间设有隔板9;隔板9的左侧设有红色闪灯4;隔板9的右侧设有绿色闪灯3;红色闪灯4的外侧设有左转蒙板7,左转蒙板7上设有左转箭头,左转箭头为透光塑料,左转箭头以外的左转蒙板7为不透光塑料;绿色闪灯3的外侧设有右转蒙板6,右转蒙板6上设有右转箭头,右转箭头为透光塑料,右转箭头以外的右转蒙板6为不透光塑料;开关座11上安装有按压开关10;红色闪灯4用导线8通过左侧的按压开关10接入电池盒12;绿色闪灯3用导线8通过右侧的按压开关10接入电池盒12。

进一步地:所述弹性夹片2为塑料弹性夹片。

进一步地:所述闪灯安装盒5为不透光塑料闪灯安装盒。

进一步地:所述隔板9为黑色不透光塑料板。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自行车转向指示装置,它在使用时将闪灯安装盒5安装在自行车座底部的立柱上,通过闪灯安装盒5上的弹性夹片2和固定螺栓1进行安装固定;将左侧的按压开关10安装在自行车龙头的左侧把手处,通过弹性夹片2和固定螺栓1安装固定;将右侧的按压开关10安装在自行车龙头的右侧把手处,通过弹性夹片2和固定螺栓1安装固定;将电池盒12固定在自行车车架上,并在电池盒12中装入两节五号电池;在自行车向右转向时,手动控制右侧的按压开关10,接通绿色闪灯3的电路,右转蒙板6上的右转箭头透出闪烁的绿光,提示后方的行人和车辆自行车将要右转;在自行车向左转向时,手动控制左侧的按压开关10,接通红色闪灯4的电路,左转蒙板7上的左转箭头透出闪烁的红光,提示后方的行人和车辆自行车将要左转;隔板9采用黑色不透光的塑料板能够有效防止灯光穿透进行干扰;右转蒙板6和左转蒙板7只在箭头处采用了透明设计,箭头具有更好的指示效果;它采用了左红右绿的规则,便于后方的车辆理解前车的转向意图。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自行车转向指示装置,它采用红色闪灯和左转蒙板相结合,提示自行车将要向左转向;它采用绿色闪灯结合右转蒙板相结合,提示自行车将要向右转向;它能及时的提示后方车辆前方车辆的状态,大大提高交通的安全。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故凡依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围所述的构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或修饰,均包括于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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