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复古电动自行车一体式减震前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032885发布日期:2018-11-23 20:58阅读:528来源:国知局
一种复古电动自行车一体式减震前叉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自行车前叉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复古电动自行车一体式减震前叉。



背景技术:

自行车,又称脚踏车或单车,通常是二轮的小型陆上车辆。人骑上车后,以脚踩踏板为动力,是绿色环保的交通工具。

自行车的前半部主要有前叉和车轮组成,而前叉主要用来安装把手,方便骑手手扶进行骑行,现有的前叉的在连接时,一部分是通过焊接,这就导致前叉在损坏时需要整体更换,带来了资源浪费,为此我们提出了一种复古电动自行车一体式减震前叉。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复古电动自行车一体式减震前叉。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复古电动自行车一体式减震前叉,包括水平设置的固定杆,所述固定杆的两端固定连接有沿竖直方向设置的支撑杆,两个所述支撑杆相互靠近的一侧焊接有水平设置的套管,所述套管的顶部管壁沿其长度方向开设有两个连接孔,所述套管的底部内壁连接有多个第一弹簧,所述第一弹簧的顶端连接有两个托板,两个所述托板相互远离的一侧设有与套管的底部管壁铰接的活动杆,且活动杆贯穿连接孔,所述活动杆的顶端焊接有水平设置的压板,所述压板的上方设有与固定杆的底部焊接的螺杆,所述螺杆的外圈螺纹套接有连接管,两个所述连接管相互靠近的一侧设有沿竖直方向设置的活动柱,所述活动柱的底端固定连接有压块,所述压块的顶部两侧焊接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远离活动柱的一侧开设有卡槽,且压板插入卡槽内。

优选的,所述压块与活动柱通过螺栓连接,所述套管的顶部开设有通孔,且压块贯穿通孔,所述托板的竖截面为L型结构,所述托板的顶部表面粘接有橡胶垫,且压块的底部与橡胶垫接触。

优选的,所述固定杆的内部开设有安装孔,且活动柱贯穿安装孔。

优选的,两个所述活动杆相互远离的一侧均连接有第二弹簧,所述第二弹簧远离活动杆的一端与支撑杆连接。

优选的,所述压块的横截面为长方形结构。

与现有的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安装第一弹簧、活动柱、压块、托板、压板、活动杆、连接管、螺杆和套管等结构,其中第一弹簧对压块提供弹力,而压板在连接管的挤压下会将固定块和压块压紧,从而使压块完成固定,该装置设计合理,结构简单,方便对装置进行拆卸和安装,避免局部损坏导致整个装置替换,减少了资源的浪费,适合进行市场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复古电动自行车一体式减震前叉的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复古电动自行车一体式减震前叉的压块插入时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固定杆、2支撑杆、3套管、4连接孔、5第一弹簧、6托板、7活动杆、8压板、9螺杆、10连接管、11活动柱、12压块、13固定块、14卡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复古电动自行车一体式减震前叉,包括水平设置的固定杆1,固定杆1的两端固定连接有沿竖直方向设置的支撑杆2,两个支撑杆2相互靠近的一侧焊接有水平设置的套管3,套管3的顶部管壁沿其长度方向开设有两个连接孔4,套管3的底部内壁连接有多个第一弹簧5,第一弹簧5的顶端连接有两个托板6,两个托板6相互远离的一侧设有与套管3的底部管壁铰接的活动杆7,且活动杆7贯穿连接孔4,活动杆7的顶端焊接有水平设置的压板8,压板8的上方设有与固定杆1的底部焊接的螺杆9,螺杆9的外圈螺纹套接有连接管10,两个连接管10相互靠近的一侧设有沿竖直方向设置的活动柱11,活动柱11的底端固定连接有压块12,压块12的顶部两侧焊接有固定块13,固定块13远离活动柱11的一侧开设有卡槽14,且压板8插入卡槽14内。

压块12与活动柱11通过螺栓连接,套管3的顶部开设有通孔,且压块12贯穿通孔,托板6的竖截面为L型结构,托板6的顶部表面粘接有橡胶垫,且压块12的底部与橡胶垫接触,固定杆1的内部开设有安装孔,且活动柱11贯穿安装孔,两个活动杆7相互远离的一侧均连接有第二弹簧,第二弹簧远离活动杆7的一端与支撑杆2连接,压块12的横截面为长方形结构。

本实施例中,首先,先将活动柱11贯穿固定杆1上的安装孔,而活动柱1底端与压块12通过螺栓连接,而压块12会压在托板6上,有第一弹簧5提供弹力,从而起到减震的作用,再转动连接管10,连接管10沿螺杆9向下移动,使得连接管10将压板8向下压,压板8最终会压住固定块12上的卡槽14内,从而会将压块压紧,由此完成固定,同理,拆卸时按上述操作反向进行即可,而第二弹簧会将活动杆7向两侧拉。使压板8离开卡槽14。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