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车架回转支撑底座,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于车架顶板(2)上的固定圈(1),所述固定圈(1)与车架底板(4)之间设有“米”字形筋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车架回转支撑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米”字形筋板包括相对于车架宽度方向对称布置的U形筋板(7)和相对于车架长度方向对称布置的V形筋板(6),以及设于U形筋板(7)与V形筋板(6)之间的角形筋板(5)。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车架回转支撑底座,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米”字形筋板的中心设有管线孔(8),所述管线孔(8)的侧壁与U形筋板(7)、V形筋板(6)以及角形筋板(5)的顶角接触。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车架回转支撑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角形筋板(5)包括角长边(51)、角短边(52),角长边(51)与V形筋板(6)相邻,角短边(52)与U形筋板(7)相邻。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车架回转支撑底座,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固定圈(1)的下部且位于车架侧板(3)的外侧设有用于支撑固定圈(1)的支撑部(9)。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车架回转支撑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U形筋板(7)、V形筋板(6)和角形筋板(5)均为冲压一体成型。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车架回转支撑底座,其特征在于,位于固定圈(1)内的车架顶板(2)上设有工艺孔。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车架回转支撑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角形筋板(5)的开口角度为45-55°,所述V形筋板(6)的开口角度为25-35°。
9.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车架回转支撑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V形筋板(6)包括两块V侧板(61)以及连接两V侧板的V顶板(62),所述U形筋板(7)包括两块U侧板(72)以及连接两U侧板(72)的U顶板(71),所述V侧板(61)与角长边(51)的夹角小于10°,所述角短边(52)与U侧板(72)的夹角小于10°。
10.一种车架,包括如权利要求1-9任意一项所述的车架回转支撑底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