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用变速操作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051481阅读:19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自行车用变速操作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是有关于将具有回动弹簧(returnspring)的自行车用变速器(derailer)经由操作缆线(cable)加以操作的自行车用变速操作装置。
上述变速操作装置,是具有将变速操作构件使用与回动弹簧的施压(energize)方向要反方向施压的辅助弹簧,若回动弹簧欲进行与操作变速器的方向相反方向的变速时,藉由辅助弹簧来辅助变速操作就可以轻松地实施变速操作,这种有例如日本特开昭61-205586所记载的后变速器(rear derailer)是公知的。
然而,在上述的例子,在其变速操作构件,是具有将此摆动轴心做为中心的圆形筒部,假如操作变速操作构件时,则圆筒部会转动而操作卷取缆线,或做卷回操作,同时,辅助弹簧会将装设于变速操作构件与安装于这支撑构件的变速操作构件朝低速侧摆动施压(energize),因辅助弹簧而发生于操作缆线的拉力随着越向高速侧做变速操作时会越变强。亦即,如

图13所示,由于辅助弹簧的作用而发生于操作缆线的拉力CT1会随着变速具的移动而会变得更大。
因此,以往例如换挂链条用的导带轮(guidepully)是使用辅助弹簧而朝向高速侧操作来加以施压,同时,连结了随着导带轮移动至低速侧时因辅助弹簧而发生于操作缆线的拉力会较增大构造的变速器来加以操作时,如图13所示,使用辅助弹簧的缆线拉力CT1与使用回动弹簧所发生的缆线拉力CT2的差值即使在高速侧呈现小差值,但是,在低速侧则仍然保持差值大的状态,而需要大的操作力。也就是说,这种变速操作装置时,当进行减速时的变速操作时,因为从使用回动弹簧的缆线拉力减掉使用辅助弹簧的缆线拉力的力量就是所需要的操作力,所以,特别在低速(low)侧端部附近更加变速为减速侧时的操作力,与在高速(high)侧欲变速为减速侧时的操作力的差值就会变大。
又,当制造变速器时,构成为因回动弹簧而发生于操作缆线的拉力不管导带轮的移动部保持一定或大致一定,而即使考虑此变速器的操作时,如图15所示,因辅助弹簧而发生于缆线的拉力CT1与因回动弹簧发生的缆线拉力CT2的差值在低速侧变成较大,而在低速侧向减速侧变速时的操作力,与在高速侧向减速侧变速时的操作力的差值较图13的情形相比虽然变成较小,但是仍然明显地存在有差值,而导致操作性不良。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连结由回动弹簧而使缆线拉力发生变化型的、拉力保持一定或大致一定形式的任何变速器来操作时,都轻快且在高速侧与低速侧的操作力都没有差异,或在拉力小的状态下可以进行变速操作的变速操作装置。
为了达成上述目的,本发明采取技术方案如下一种自行车用变速操作装置,其是将具有回动弹簧RS的自行车用变速器经由操作缆线加以操作的自行车用变速操作装置,其特征为具有变速操作构件,及由上述回动弹簧RS,在与经上述操作缆线加以移动施压的方向相反方向,对上述变速操作构件施压的辅助弹簧AS,具有支撑作用于上述操作缆线的缆线支撑部,以使不管上述变速操作构件位于任何操作位置,由上述辅助弹簧AS所产生的操作缆线的拉力保持为一定或大致一定。
所述的自行车用变速操作装置,其特征是上述变速操作构件是可摇动地支撑于基座构件上,且上述辅助弹簧AS为将一端连结于上述基座构件,而另端连结于上述变速操作构件的扭转螺旋弹簧。
所述的自行车用变速操作装置,其特征是上述缆线支撑部是连结操作缆线与上述变速操作构件,而可将上述操作缆线拉引成保持直线状的缆线支撑部。
所述的自行车用变速操作装置,其特征是不管依据变速手把的操作移动而使辅助弹簧AS的扭转变化所产生的辅助操作力AF发生如何变化,设定缆线支撑部与外夹持座的相关位置,由辅助操作力AF,使通过缆线支撑部与外夹持座的内侧缆线上所产生的缆线拉力CT1不发生实质上的变化。
所述的自行车用变速操作装置,其特征为上述变速操作构件为一种由上述基座构件可摇动地支撑于自行车车把的变速手把,并且,具有在朝上述变速操作构件移动方向分散配置的2个顶住手指操作部,且具有由定位体与上述定位体可联接脱离的多个定位用凹陷部来维持上述变速操作构件的操作位置的定位机构。
所述的自行车用变速操作装置,其特征为,上述基座构件是将煞车操控把手安装于自行车车把的手把托架。
根据以上的构成,本发明具有以下效果
即若将变速器抗冲回动弹簧而朝操作方向变速时,如采用辅助弹簧时,就赋与辅助性操作力,而必须以人工方式施加的操作力由于辅助弹簧的辅助而减少其辅助份量的操作力,但是,此时,即使将变速操作构件操作至任何操作位置,由于缆线支撑部支撑着操作缆线使辅助弹簧所使用的缆线拉力会保持一定或大约一定,所以,若操作因辅助弹簧的作用致使缆线拉力会发生变化形式的变速器时,由于辅助弹簧所引起的缆线拉力CT1,与回动弹簧所发生的缆线拉力CT2变成如图14所示的拉力关系,而与图13所示习知例相比较,可以使在低速侧所需的人工操作力,与在高速侧所需的人工操作力的差值变少来进行变速操作。又,若操作因回动弹簧所发生的缆线拉力保持一定或大约一定形式的变速器时,因辅助弹簧所发生的缆线拉力CT1与回动弹簧所发生的缆线拉力CT2,将变成如图16所示的拉力关系,而与图15的习知例相较,可以使在低速侧所需的人工操作力,与在高速侧所需的人工操作力的差值会较习知方式为小。若采用后面形式的变速器时,假如采用因回动弹簧所发生的缆线拉力与因辅助弹簧所发生的缆线拉力相同而两拉力保持均冲之变速器时,则变成可以在低速侧所需人工操作力与在高速侧所需的人工操作力的差值会变成等于零的状态下进行变速操作。图13、图14、图15和图16中,横坐标从左到右表示从低速最高速的变速位置,纵坐标表示缆线拉力。
即使操作因回动弹簧而缆线拉力引起变化形式的变速器时,或即使操作因回动弹簧所发生的缆线拉力保持一定或大致一定形式的变速器时,不仅可边获得辅助弹簧的辅助进行操作,并且,在低速侧与高速侧的所需操作力不会感觉到像习知方式那么用力,而依据变速器甚至几乎感觉不出差异即可操作,无论从操作力上或操作感觉上得以进行轻快的变速操作。
当实施本发明的变速装置时,如第1实施例所示,将变速操作构件变成摇动式,同时,若辅助弹簧采用扭转螺旋弹簧(torsion coil spring)时,则与将变速操作构件由四连杆组(four-bar linkage)支撑成可平行移动的构成者相较,例如握住车把的状态下只有伸出手指即可操作变速操作构件,又,整体变速操作装置会变成较为轻巧。因而可很得体地安装于手把而容易操作,同时,可以构成商品价值较高的自行车。
当实施本发明的变速装置时,如第1实施例所示,若采用可将操作缆线维持引拉成直线状的构造时,则与具有进行操作来卷取操作缆线,或卷出缆线所需的圆筒部,并且,将此圆筒部形成为非圆形的构成相较,只要将缆线支撑部,与将个侧缆线(outer cable)的固持部配置设定成适当的相关位置,就可将辅助弹簧所发生的缆线拉力保持为一定或大约一定。也就是说,可以变成只要将操作缆线的安装构造设定为合适的较简单构造,从这一观点也可加以轻巧化。
当实施本发明的变速装置时,如第1实施例所示,变速操作构件装设有将位于朝变速具移动方向所分散的2个手指顶住操作部,且,若装设维持变速操作构件的操作位置的定位机构时,则边握住车把即可操作变速操作构件。即,不仅藉辅助弹簧可轻松地操作变速操作构件之外,并且,藉由变速操作构件不会超过操作位置而移动太多的定位机构而边适当地定位于所定操作位置可进行变速操作。更且,将顶住两支手指的操作部配置成位于其一方为使用姆指就容易操作的处所,例如车把(handle bar)的身前侧位于车把下侧,而另方则位于食指容易操作的处所,例如在车把的对方侧而配置于位于车把下侧时,即使变速档数多而变速操作构件的动作行程较大的情形时,若欲将变速操作构件朝对方侧摇动操作时,即可就总行程将只一方的顶住手指操作部使用姆指轻松地加以操作,若欲向身前侧摇动操作时即可就总行程只将另方的顶住手指操作部使用食指轻松地加以操作。因此,不仅可边支撑车把有利地进行变速操作,而且,即使变速档数多时,从将变速操作构件对准于操作目标位置而言,或从变速操作构件的使用上来说,再进一步,从容易使用操作力而言,都可以轻松地进行变速操作。
当实施本发明的变速装置时,如第1实施例所示,若将基座构件供做将煞车操控把手(brake lever)安装于车把所用的手把架22(leverbracket)时,则与采用煞车操控把手个别安装于车把的构成相较,可将整体变速操作装置制成轻巧而变速操作构件靠近于车把的手握部,而使用支撑车把的手即可变成容易操作。因而,边支撑车把而变速操作变成容易而言,可轻巧地安装于车把。
以下参照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例做具体说明图1是表示依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变速手把的后变速器操作状态的说明图,而其变速操作构件与变速器是位于最高速侧的位置。
图2是与图1相同的说明图,而变速操作构件与变速器是位于最低速侧的位置。
图3是图1、2的整体后变速器的侧面图。
图4是图1、2的整体变速操作装置的平面图。
图5是图4的变速操作装置的剖面图。
图6是图4的变速操作装置的变速手把安装部的剖面图。
图7是图4的变速操作装置的指示器说明图。
图8是由本发明因辅助弹簧及回动弹簧所发生的缆线拉力的说明图。
图9是本发明的辅助弹簧的形状说明图。
图10是表示由于本发明的变速操作构件的辅助弹簧所发生的缆线拉力说明图。
图11是依本发明其他实施例的变速操作装置的概略图。
图12是在图11因辅助弹簧及回动弹簧所发生的缆线拉力说明图。
图13依据导带轮向低速侧的移动因回动弹簧而增大拉力型的变速器装配习知变速操作构件时,因辅助弹簧,及回动弹簧所发生的缆线拉力说明图。
图14是与图13相同的而表示以本发明替代以往变速操作构件使用本发明的变速操作构件时的缆线张力说明图。
图15是与图13相同的,而对于不管导带轮向低速侧移动而回动弹簧所发生的拉力为一定型式的变速器装配习知变速操作构件时,因辅助弹簧,及回动弹簧所发生的缆线拉力说明图。
图16是与图15同样的图,而表示替代习知变速操作构件使用本发明的变速操作装置时的缆线拉力说明图。
如图4所示,对于构成为在车把2的手握部附近安装煞车操控把手5的手把架22,安装1支变速手把21等来构成自行车用变速操作装置20。此变速操作装置20是如图1所示,由外侧缆线(outer cable)3a与内侧缆线(inner cable)3b所构成的操作缆线3,连结于具有导带轮11及回动弹簧RS等的自行车用变速器10,藉由变速手把21轻由操作缆线3的操作后变速器10,对于自行车用各个后轮驱动用的7片后齿轮换挂链条4,其详细是构成如下。
即,如图4,图5及图6所示,上述手把架22是构成为将具有与位于煞车操控把手5侧相反侧的带(band)部22a嵌于车把2而使用安装螺丝22b加以拴紧,而安装于车把2。对于此手把架22安装于安装螺丝23所拴紧固定构成的支轴构件24,及,由这支轴构件24栓紧固定于手把架22所构成的爪夹持座(jawholder)25,对于上述支轴构件将上述变速手把21转动自如地支撑于支轴构件24的轴心24a周围,同时,将覆盖变速手把21基部21a等的盖板体26使用栓槽(spline)是合于支轴构件24端部是止成不能转动地构成而使用安装螺丝27加以固定。在变速手把21基部21a内装有扭转螺旋弹簧所构成的辅助弹簧AS,在上述盖板体26具有支撑操作缆线3的外侧缆线3a所使用的外夹持座(outer holder)28,同时,在上述变速手把21具有藉由挡止支撑缆线螺纹接管(cablenipple)3c操作缆线3的内侧缆线3b所构成的缆线支撑部21b,由如上,构成上述变速操作装置20。
即是说,变速手把21是经由支轴构件24与手把架22,在车把2于轴心24a周围安装成可反复摇动,在从变速手把21的盖板体26突出部分,向变速手把21的移动方向分散,同时,为了位于较车把2更睛侧装设二个手指顶住操作部21A,21B,而由这些手指顶住操作部的任一加以操作。即,将变速手把21欲向图5所示摇动方向D操作时,则图10,横坐标从左到右表示从1速到7速的变速位置,纵坐标表示缆线拉力,在手指顶住操作部21A顶住姆指而只使用这手指顶住操作部21A就其总行程可以加以操作,若欲将变速手把21向如图5所示摇动方向U操作时,则对于手指顶住操作部21B顶住食指而只使用这手指顶住操作部21B就可对其总行程加以操作。又,藉设于变速手把21的定位部21c的7个定位凹陷部21e,与安装于上述爪夹持座25的树脂制定位爪29,构成为将变速手把21维持所定7处的各操作位置所需的定位机构。替代定位爪29也可采用定位用球珠等,因此将这些总称为定位体29。亦即,若摇动操作变速手把21时,则藉此操作力将定位爪29的作用部29a是合脱离于定位凹陷部21e时,则由于此项嵌入的是合而将变速手把21定位于所定的操作位置。即,变速手把21是7个定位凹陷部21e之中位于最为一端侧的定位凹陷部21e从对准于定位爪29的作用部29a的最位于低速的1速位置,而移动到7个定位凹陷部21e之中最位于他端侧位置的定位凹陷部21e对准于定位爪29的作用部29a最高速的7速位置。缆线支撑部21b是随着变速手把21移动至低速侧,将内侧缆线3b从外侧缆线3a拉出加以操作,随着变速手把21移动至高速侧,虽然将内侧缆线3b卷出操作,但是,并非卷取从外侧缆线3a拉出的内侧缆线3b,而是形成为以直线状来操作。即,在此,缆线支撑部21b随着变速手把21的移动,所描绘的轨迹并非直线而是圆弧,但是,从外侧缆线3a所拉出的内侧缆线3b,是不管其拉出量,而是经常被引拉成略呈直线状并加以维持,所以,称此为成直线状拉伸操作。辅助弹簧AS是藉由一端侧是止于爪夹持座25的手把架22安装座部25a而是止于手把架22,而另端侧是止于变速手把12基部21a将变速手把21施压于上述1速位置。即,藉由变速器10的回动弹簧RS经由操作缆线3将变速手把21施压于与施压方向相反方向。
如图8所示,变速手把21从1速位置移动至7速位置的操作领域时,做为内侧缆线3b支撑点的缆线支撑部21b是沿着以变速手把21的摇动轴心24a做为中心的圆弧轨迹T移动。若在此轨迹t上因辅助弹簧AS而发生摇动操作变速手把21的辅助操作力AF时,则因这辅助操作力AF于从缆线支撑点21b到外夹持座的内侧缆线3b会发生缆线拉力CT1。对于此缆线拉力CT1的辅助操作力AF的拉力值的比率,是对于通过摇动轴心24a与缆线支撑点21b的直线L为依内侧缆线3b的倾斜角A而发生变化,所以,缆线支撑点21b会移动,即使因辅助弹簧AS的扭转变化而致使辅助操作力AF发生变化,假如上述倾斜角A会做适当变化时,缆线拉力CT1将不发生变化,或即使发生了变化也不会像辅助操作力AF那样发生很大变化。而,上述倾斜角A是依变速手把21扔缆线支撑部21b,与盖板体26的外夹持座28的相关位置的设定而定。因此,若将缆线支撑部21b与外夹持座28配置设定成适当的相关位置时,则因辅助弹簧AS而发生于内侧缆线3b的缆线拉力T1是将变速手把21从1速位置操作到7速位置的任何位置,及,操作于1速位置与2速位置之间或4速位置与5速位置之间等从1速位置操作到7速位置的任何的速度档位置间,也就是说,操作于整个操作领域的任一操作位置都大致能保持一定。据此,供做辅助弹簧AS采用了如图9所示的扭转螺旋弹簧,而因将缆线支撑部21b与外夹持座28配置设定成如图8所示的相关位置时,则如图10所示,辅助弹簧AS所发生的缆线拉力不管变速手把21操作位置位于何处,即使是加速操作时也能保持为一定(CT1-1),或,即使是做减速操作时也能保持为一定(CT1-2)。
即,若依照本实施例来说明具体数值时,若将缆线支撑部21b的内侧缆线3b配置设定于俾使变速手把21操作在1速位置时,则外夹持座28到缆线支撑部21b的内侧缆线3b的轴心将位于从变速手把21的摇动轴心24a的距离D1=约25.9mm之处,而若将变速手把21操作于7速位置时,则外夹持座28与缆线支撑部21b的内侧缆线3b的轴心将位于从上述摇动轴心24a的距离D7=约29mm处。且,藉拆下定位爪29等边使其不作用于变速手把21来操作变速手把21时,在外夹持座28测定内侧缆线3b所发生的拉力时,则测出如图10所示缆线拉力CT1-1,CT1-2的情形。即,缆线拉力CT1-1是将变速手把21从1速位置操作加速到7速位置时的缆线拉力的测定值为3.35~3.4kgf。缆线拉力CT1-2是将变速手把21从7速位置减速操作到1速位置时其缆线拉力的测定值为2.72~3.4kgf。也就是说,即使将变速手把21操作于其整个操作领域的任何操作位置时在于内侧缆3b因辅助弹簧AS而大致发生2.68~3.4kgf的一定拉力CT1。在此,操作加速变速手把21时的缆线拉力(CT1-1)与缆线拉力(CT1-2)的差值是起因于摩擦等所发生。
变速器10的构成是如图1,2及图3所示。即,构成为将经由导链件13安装了导带轮11及拉紧带轮(tentionpully)12的支撑体14,与由连结板部15a以螺栓连结于后轮用叉(fork)1所构成的托架体15,使用左右一对的摇动杆1617加以连结,同时,构成为由支撑体14与摇动连杆16,17及托架体15形成平行四连杆组(fourbar linkage)机构R1。左右一对的摇动杆16,17之中从右侧摇动连杆16向左侧摇动连杆17延伸的操作臂杆部16A,与到支撑体14安装由拉螺旋弹簧所成的回动弹簧RS,在托架体15的连结板部15a连结成可转动于轴心B周围的部分内装了扭转螺旋弹簧所成的第1拉紧弹簧S1,而在支撑体14的链条导件13连结成可转动于轴心P周围的部分内装有由扭转螺旋弹簧所成的第2拉紧弹簧S2。具有在托架体15具有支撑操作缆线3的外侧缆线3a所需的外夹持座18,同时,使用缆线固定螺丝19将操作缆线3的内侧缆线3b栓紧连结于上述操作臂杆部16a所构成的缆线支撑部。
即,导带轮11使用平行四连杆组机构R1,往车体横向可往复移动地安装于从后轮用叉1的叉端部延伸的变速器安装部1a。即,侧带轮11是如图2所示,可往车体横方向往复移动地将链条4张挂于7片后齿轮之中位于最车体内侧的最大外径的低速齿轮(lowgear)的1速位置,与如图1所示,将链条4张挂在位于最位于车体外侧的最小外径的最高速齿轮(top gear)的7速位置之间,藉由内侧缆线3b的拉力从7片后齿轮的小径侧到大径侧依序做移动操作而由高速侧换挂链条于低速侧,另一方面,藉回动弹簧RS的弹性复原力从7片后齿轮的大径侧到小径侧依序做移动操作而由低速侧换挂链条于高速侧。第1紧弹簧B1是一端侧是止于连结板部15a,而另端侧为是止于托架体15而将托架体15对于后轮用叉1往轴心B周围的摇动方向BF施压,因而经由导带轮11及拉紧带轮12岍与拉力给链条4。又,第2拉紧弹簧B2是一端侧是止于支撑体14,而另端侧为系止于导链件13而将导链件13对于支撑体14朝轴心P周围往摇动方向PF施压,因而经由导带轮11及拉紧带轮12岍与拉力给链条4。
如图8所示,在后变速器10,当导带轮11从1速位置移动至7速位置的移动范围时,供做内侧缆线3b连结点的缆线固定螺丝19,是沿着属于右动连杆16与托架体15连结中心的连结销轴心X做为中心的圆弧轨迹T移动。若假定在此轨迹T上因回动弹簧RS而发生摇动操作作右摇动连杆16的回动操作力RF时,因这回动操作力RF,在从内侧缆线3b连结点19到外夹持座18部分会发生缆线拉力CT2。对于缆线拉力CT2的回动操作力RF的拉力值比率,因依对于连结锁轴心X与通过连结点19的直线L的内侧缆3b的倾斜角而发生变化,所以依导带轮11的移动而连结点19也发生移动,由于回动弹簧RS的长度变化而即使回动操作力RF发生变化,若上述倾斜角A会适当地变化时,缆线拉力CT2不会发生变化,或,即使发生变化也可以设定为不像回动操作力RF发生那么大的变化。而,因上述倾斜角A是由右摇动连杆16的缆线连结点19,与托架体15的外夹持座18的相关位置的设定而定,所以,藉适当地设定缆线连结点19与外夹持座18的相关位置,所以,藉适当地设定缆线连结点19与外夹持座18的相关位置,假设导带轮11及拉紧弹簧12不换挂链条,而若不会在导带轮11从链条4发生换挂反作用力时,因回动弹簧RS而发生于内侧缆线3b的拉力CT2,是导带轮11从1速位置到7速位置的任一速度档位置,或1速位置与2速位置之间或4速位置与5速位置之间等从1速位置到7速位置的任一速度档位置之间,即,即使移动至整个移动领域的任一位置也会保持一定或大致一定。据此来决定右摇动连杆16的缆线连结点19与外夹持座18的配置时,则导带轮11与拉紧带轮12不挂链条4而变成在导带轮11不会从链条4发生换挂反作用力的状态下,则不管导带轮11的位置如何,构成为于内侧缆线3b因回动弹簧RS而发生,2.68~3.4kgf的缆线拉力CT2。
也就是说,假如,只将后变速器10与变速操作装置20使用操作缆线3连结而不安装于车体,或即使安装于车体也不将链条4张挂于导带轮11及拉紧带轮12俾使在导带轮11不发生从链条4的换挂反作用力的状态,且,也使定位爪29也变成不发生作用于变速手把21的状态。若在此条件下操作变速手把21时,则变速手把21从1速位置到7速位置的任一速度档位置,或1速位置与2速位置之间或4速位置与5速位置之间等从1速位置到7速位置的任一速度档位置之间,即,构成为即使位于整个操作领域的任何位置时,因回动弹簧RS而发生于内侧缆线3b的缆线拉力CT2,与因辅助弹簧AS而发生于内侧缆线3b的缆线拉力CT1保持均衡。
即,欲变速于减速侧时,如图1及图5所示,将变速手把21朝摇动方向D操作。于是,变速手把21将拉动操作内侧缆3b,而内侧缆线3b使回动弹簧RS发生弹性变形而将导带轮11连同拉紧带轮12朝向车体内侧做移动操作。藉此,导带轮11将链条4从后齿轮小径侧换挂至大径侧,而变速档就从高速侧切换为低速侧。此时,即使从1速到7速切换至任何变速档时,内侧缆线3b因回动弹簧RS而发生的拉力CT2与辅助弹簧AS所发生的拉力CT1也保持均衡,而使回动弹簧RS发生弹性变形所需强度的操作力由辅助弹簧AS加以辅助。因而,施加于变速手把的人工操作力,是只要克服作用于导带轮11的换挂链条阻力,操作缆线3的外侧缆线3a与内侧缆线3b的摩擦,因定位爪29所发生的操作阻力,即可操作变速手把21。
另外,如欲变速于加速侧时,如图2及图5所示,将变速手把21朝摇动方向U操作。于是,变速手把21卷出操作内侧缆线3b,而为了卷出此缆线回动弹簧RS发生弹性复原动作而将导带轮11连同拉紧带轮12抗衡作用于两带轮11,12的换挂链条的反作用力而向车体外侧进行移动操作。藉此,导带轮11将链条4从后齿轮的大径侧换挂至小径侧,而变速档将从低速侧切换为高速侧。此时,即使从1速到切换到7速的任何变速档时,内侧缆线3b因回动弹簧RS而发生的拉力CT2与辅助弹簧AS所发生的拉力CT1也都保持均衡,而欲使辅助弹簧AS发生弹性变形所需要强度的操作力由回动弹簧RS加以辅助。因而,施加于变速手把21的人工操作力,是只要克服作用于操作缆线3的外侧缆线3a与内侧缆线3b的摩擦,因定位爪29所发生的操作阻力,即可操作变速手把21。
如图7所示,在从变速手把21的盖板体26露出,并且,变成朝车体后面的周面部分21d具有箭头式指示标志31,同时,对应于盖板体26的上述周面部分21d,并且,朝车体后面的壁壁26a具有7个数字或变速档标示32…,由上述周面部分21d与壁部分26a构成了表示变速档的指示器30。
亦即,若摇动操作变速手把21时,则周面部分21d对于壁部分26a发生移动,当变速手把21从1速位置变成7速位置中的所需操作位置时,则指针标志31会指示7个变速档标示32中对应于变速手把21的操作位置,由于晓得指示有指针标志31的任一变速档标示32,所以可以判断切换操作到从第1速到第7速中的任一档数。且,以变速手把21供做指针构作,而将盖板体26做为标示般构件分别加以利用以求构造的简化制成了指示器。
图5及图6所示的固定螺钉33,是使固定螺钉33的先端部嵌入变速手把21的凹陷部而系止作用于变速手把21以安装于盖板体26。当固定螺钉33系止作用于变速手把21时,则将变速手把21固定于第7速位置。也就是说,交垢变速器10与变速操作装置20装配于车体而使操作缆线3连结时,藉由回动弹簧RS将后变速器10施压于7速位置,所以,将变速手把21抗衡弹簧力处于最强变形状态的辅助弹簧AS而边维持于7速位置实施时,不容易进行连结作业。因而,若欲进行操作缆线3的连结时,若将固定螺钉33位于作用位置时,因不需要将变速手把21抗衡辅助弹簧AS而维持于7速位置的人工操作,所以,可以轻松地进行连结作业。而后,当完成此连结作业时,就拆下固定螺钉33,或因螺钉33先端部从变速手把21脱落而切换至解除系止作用的非作用位置,所以就可以使用变速手把21。且,若采用固定螺钉33将变速手把21能够维持于7速位置时,则为了使定位机构的联接力容易进行连结作用为目的,不要发生故意地增强起见,可将定位机构的变速手把21维持于所定的操作位置所需可以设定较弱的联接力甚为方便。即,若辅助弹簧AS与回动弹簧RS的拉力有明显的差异时,必须将联接力设定为抗衡其拉力差而将变速手把21能够维持于操作位置时,则定位机构不按照所定发生作用,但是,若采用辅助弹簧AS的拉力与回动弹簧RS的拉力互相能够保持均衡的机构时,则定位用联接力,可以防止变速手把21由于振动等而发生移动,同时,即使以可以辨识变速手把21切换为所定的操作位置程度的弱联接力,定位机构也能够按照所定发生作用。其结果,可以尽量抑制因定位机构所发生的变速操作阻力而可以轻松地操作变速。
按,替代固定螺钉33采用销,键或构成为填充于变速手把与盖板体间的所定处所的填充体等也可以获得同样的效果。若采用构成为可以切换为作用状态与解除作用状态的各种停止器即可。其他实施例图11是表示具有其他实施例构造的变速操作装置40。即,将构成为固定于车把2的基座构件41,与具有操作臂杆部42a的变速手把42,使用一对摇动连杆43,44加以连结,同时,基座构件42与摇动连杆43,44及变速手把42构成为产行四连杆组机构R 2。具有一对摇动连杆43,44中向一方摇动连杆44所延伸的臂杆部44a,与基座构件41安装于拉紧弹簧所构成的辅助弹簧AS,在变速手把42具有支撑操作缆线3的外侧缆线3a所需的外夹持座18,而在上述臂杆部44a将操作缆线3的内侧缆线3b使用缆线固定螺丝19加以连结所构成的缆线支撑部44b。
基座构件41构成了平行四连杆组机构R2的固定连杆,而变速手把42是对于车把2做移动操作。即,平行四连杆组机构R2构成了变速手把安装机构,而这将变速手把42支撑为可移动操作车把2。若操作移动变速手把42时,则因摇动连杆44与变速手把42会做相对摇动,所以操作缆线3的内侧缆线3b将被操作成卷出或拉出。同时,若移动操作变速手把42时,则摇动连杆44与基座构件41将进行相对摇动,致使摇动连杆44的辅助弹簧连结处,与基座构件41的辅助弹簧连结处的距离发生变化而因辅助弹簧会发生变形,而做为其反作用力辅助弹簧AS是将内侧缆线3b向引拉操作的形状施压于平行四连杆组机构R2。
如图12所示,此平行四连杆组型式的变速操作装置40时,供做内侧缆线3b连结点的缆线固定螺丝19为沿着以摇动连杆44与将供做和安装构件41连结中心的连结销轴心X为中心的圆弧轨迹T移动。假定在此轨迹T因辅助弹簧AS发生了摇动操作摇动连杆44所需的辅助操作力时,因这辅助操作力AF在从缆线连结点19到外夹持座18为至的内侧缆线3b部分会发生缆线拉力CT1。对于此缆线拉力CT1的辅助和AF的拉力值的比率,是因对于通过连结轴心X与缆线连结点19的直线L内侧缆线3b倾斜角A而发生变化,所以,即使依缆线连结点19的移动而依照辅助弹簧AS的长度变化而辅助操作力AF发生变化,只要上述倾斜角A做适当变化,缆线拉力CT1不会发生变化,或,即使发生了变化也不会像辅助操作力AF起那么大的变化。而,由于上述倾斜角A是依摇动连杆44的缆线连结点19,与变速手把42的外夹持座18的相关位置的设定而决定,所以,藉适当地设定缆线支撑部44b与外夹持座18的相关位置,因辅助弹簧AS所发生的缆线拉力CT1为不管变速手把42的操作位置变化将会保持一定或大致为一定。且,若是这变速操作装置时,因由于与变速器侧相同机构的平行四连杆组机构所构成,所以,若将平行四连杆组机构R2的尺寸等规格形成为与变速器10的平行四连杆组机构R1的尺寸等规格同样时,以变速操作装置40的辅助弹簧AS所发生的内侧缆线3b的拉力CT1,与在变速器10的回动弹簧RS所发生的内侧缆线3b的拉力CT2会变成同样而容易设成保持均衡。亦即,若将互相的尺寸等规格成为同样时,再进一步将互相的弹簧反弹力也基本上使其变成同样时,拉力CT1与CT2会变成相同而保持均衡。
本发明是除了后变速器用之外,也可适用于前变速器用的变速操作装置。
安装于车把的变速装置的型式,是构成为支撑于手把架22而连同煞车手把5安装于车把2之外,当然可以实施于具有与手把架22相异的专用安装构件,而构成为与煞车手把5另外,单独安装于车把2的方式实施亦可。又,替代上述变速手把21,42,而转动操作自如地嵌套于车把以形成车把的手握部并且采用经由操作缆线来操作变速器的回转式操作体以构成变速操作装置时也可适用本发明。因而,将这些变速手把或回转式操作体总称为变速操作构件21,42,而将手把架22称呼为基座构件22。
本发明除了提供为回动弹簧将链条换挂构件构成为向高速侧操作的变速器的使用外,也可使用于回动弹簧将链条换挂构件构成为向低速侧操作的变速器时的变速操作装置的使用。此时,辅助弹簧将可构成为将变速操作构件向高速侧施压。
如实施例所示,回动弹簧所发生的缆线拉力,不管导带轮的位置,维持一定或大致一定的数值,且,为了操作因辅助弹簧使缆线拉力保持均衡的变速器起见,除了使用本发明之外,本发明也可以使用于虽然回动弹簧所发生的缆线拉力为一定或大致一定但是不一定与辅助弹簧所发生的缆线拉力保持均衡的变速器或欲操作回动弹簧发生的缆线拉力会随着变速而发生变化的变速器时的变速操作装置使用,而有助益于操作性的改善。
权利要求
1.一种自行车用变速操作装置,其是将具有回动弹簧(RS)的自行车用变速器(10)经由操作缆线(3)加以操作的自行车用变速操作装置,其特征为具有变速操作构件(21,42),及由上述回动弹簧(RS),在与经上述操作缆线(3)加以移动施压的方向相反方向,对上述变速操作构件(21,42)施压的辅助弹簧(AS),具有支撑作用于上述操作缆线(3)的缆线支撑部(21b,44b),以使不管上述变速操作构件(21,42)位于任何操作位置,由上述辅助弹簧(AS)所产生的操作缆线(3)的拉力保持为一定或大致一定。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车用变速操作装置,其特征是上述变速操作构件(21)是可摇动地支撑于基座构件(22)上,且上述辅助弹簧(AS)为将一端连结于上述基座构件(22),而另端连结于上述变速操作构件(21)的扭转螺旋弹簧。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自行车用变速操作装置,其特征是上述缆线支撑部(21b)是连结操作缆线(3)与上述变速操作构件(21),而可将上述操作缆线(3)拉引成保持直线状的缆线支撑部。
4.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自行车用变速操作装置,其特征是不管依据变速手把(21)的操作移动而使辅助弹簧(AS)的扭转变化所产生的辅助操作力AF发生如何变化,设定缆线支撑部(21b)与外夹持座(28)的相关位置,由辅助操作力AF,使通过缆线支撑部21b与外夹持座(28)的内侧缆线(3b)上所产生的缆线拉力CT1不发生实质上的变化。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行车用变速操作装置,其特征为上述变速操作构件(21)为一种由上述基座构件(22)可摇动地支撑于自行车车把(2)的变速手把,并且,具有在朝上述变速操作构件移动方向分散配置的2个顶住手指操作部(21A)、(21B),且具有由定位体(29)与上述定位体(29)可联接脱离的多个定位用凹陷部(21e)来维持上述变速操作构件(21)的操作位置的定位机构。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自行车用变速操作装置,其特征为,上述基座构件(22)是将煞车操控把手(5)安装于自行车车把(2)的手把托架。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自行车用变速操作装置,其将具有回动弹簧(RS)的自行车用变速器经由操作缆线加以操作的自行车用变速操作装置,其特征为;具变速操作构件,及藉上述回动弹簧(RS)经由与上述操作缆线加以移动施压的方向相反方向对于上述变速操作构件施压的辅助弹簧(AS),不管上述变速操作构件位于任何操作位置,将支撑作用于上述操作缆线的缆线支撑部将由上述辅助弹簧(AS)所发生的操作缆线的拉力保持为一定或大致一定。
文档编号B62M9/00GK1133807SQ9512045
公开日1996年10月23日 申请日期1995年12月20日 优先权日1994年12月20日
发明者尾濑宪治 申请人:岛野株式会社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