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加工飞机零件槽口的夹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385452发布日期:2019-08-09 21:11阅读:520来源:国知局
一种加工飞机零件槽口的夹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夹具,尤其是一种加工飞机零件槽口的夹具,属于飞机制造的辅助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在加工飞机零件的槽口时,由于零件的种类比较多,需要设计制造大量的不同型号的夹具来固定零件,使得夹具功能单一,型号规格多,使用不便,增加了飞机零件的制造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加工飞机零件槽口的夹具,它适用于多种规格的飞机零件的加工,使用简单方便,节约了加工飞机零件的制造成本。

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下述技术方案:一种加工飞机零件槽口的夹具,包括基座架、丝杠、两个滑块、两个位移块、两个夹紧机构及两个辅助夹机构;

所述的基座架的上板面设置有贯通板厚的通槽,所述的通槽内滑动连接有两个滑块,每个所述的滑块的上端均固定有夹紧机构,所述的两个夹紧机构相对设置,每个所述的滑块的下端均固定有位移块,每个所述的位移块的中部均设有螺纹通孔,所述的两个位移块的螺纹通孔均与丝杠螺纹连接,所述的基座架的上板面固定有两个辅助夹机构,所述的两个辅助夹机构相对通槽对称设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设有丝杠及位移块,成本低廉,节省了制造的支出;

2、本实用新型设有两个夹紧机构,实现飞机零件的横向固定,且微型气压缸压住零件的上端面,使零件更加稳固;

3、本实用新型设有两个辅助夹机构,纵向固定飞机零件,使飞机零件更加稳固不晃动,加工槽口时保证加工过程中的精准度,减少误差。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加工飞机零件槽口的夹具的整体结构轴测图;

图2是图1所示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具体实施方式一: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披露了一种加工飞机零件槽口的夹具,包括基座架1、丝杠2、两个滑块3、两个位移块4、两个夹紧机构5及两个辅助夹机构6;

所述的基座架1的上板面设置有贯通板厚的通槽1-1,所述的通槽1-1内滑动连接有两个滑块3,每个所述的滑块3的上端均固定有夹紧机构5,所述的两个夹紧机构5相对设置,每个所述的滑块3的下端均固定有位移块4,每个所述的位移块4的中部均设有螺纹通孔,所述的两个位移块4的螺纹通孔均与丝杠2螺纹连接,所述的基座架1的上板面固定有两个辅助夹机构6,所述的两个辅助夹机构6相对通槽1-1对称设置。

具体实施方式二:如图1~图2所示,本实施方式是对具体实施方式一作出的进一步说明,每个所述的夹紧机构5均包括微型气压缸5-1(工作压力为0.3--0.8Mpa)、C形夹头5-2及压板5-3;

每个所述的C形夹头5-2的下端均与对应的滑块3的上端固定连接,每个所述的C形夹头5-2的顶板的下端面均与对应的微型气压缸5-1的缸体固定连接,每个所述的微型气压缸5-1的活塞杆均固定有压板5-3,所述的两个C形夹头5-2的开口相对设置。

具体实施方式三:如图1所示,本实施方式是对具体实施方式一作出的进一步说明,每个所述的辅助夹机构6均包括液压缸6-1、立板6-2及L形夹头6-3;

每个所述的立板6-2均通过螺丝固定在基座架1上,每个所述的立板6-2的里侧侧壁均与液压缸6-1的缸体固定连接,每个所述的液压缸6-1的活塞杆均与L形夹头6-3的侧壁固定连接,两个L形夹头6-3的水平凸台6-31相对设置,每个所述的L形夹头6-3的水平凸台6-31的上端面均与C形夹头5-2的底板的上端面位于同一水平面。

具体实施方式四:如图1~图2所示,本实施方式是对具体实施方式二作出的进一步说明,每个所述的压板5-3的下端面均固定有橡胶垫;所述的橡胶垫避免损坏加工好的飞机零件。

具体实施方式五:如图2所示,本实施方式是对具体实施方式一作出的进一步说明,所述的丝杠2两端的螺纹旋向反向设置;在丝杠2转动时,使所述的两个位移块4移动方向相反。

在使用本实用新型时,将待加工的飞机零件置于两个夹紧机构5之间,转动丝杠2,使两个夹紧机构5相对运动,至C形夹头5-2内壁抵住待加工的飞机零件,丝杠2不能再转动之后,启动两个液压缸6-1至L形夹头6-3的内壁抵住待加工的飞机零件的边缘,两个液压缸6-1停止工作,启动两个微型气压缸5-1,至压板5-3的下端抵住待加工的飞机零件的上端面,停止工作,开始加工飞机零件的槽口。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装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条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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