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物品输送车,具备行进体、支承体和连结体,上述行进体沿着行进路径行进,上述支承体位于比上述行进体靠下方的位置,上述支承体支承物品,上述连结体将上述行进体与上述支承体连结,其特征在于,
上述连结体具备行进侧连结部、支承侧连结部和弹性部,上述行进侧连结部连结在上述行进体上,上述支承侧连结部连结在上述支承体上,上述弹性部能够自由地弹性变形;
上述行进侧连结部和上述支承侧连结部被能够在上下方向上相对移动地连结;
上述弹性部设置在上述行进侧连结部与上述支承侧连结部之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物品输送车,其特征在于,
上述行进侧连结部具备形成有插通孔的第1部分;
上述支承侧连结部具备被相对于上述插通孔在上下方向上插通的棒状部分、和装备在上述棒状部分的上部的第2部分;
上述弹性部形成为筒状,以将上述棒状部分的侧周围包围的状态配设,并且上述弹性部被上述第1部分的朝向上方的面和上述第2部分的朝向下方的面以在上下方向上压缩的状态夹着;
在上述行进侧连结部和上述支承侧连结部中的至少一方上,具备将上述弹性部的侧周围包围的筒状部分。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物品输送车,其特征在于,
具备将上述支承侧连结部相对于上述行进侧连结部的相对移动在上下方向上导引的导引机构;
上述导引机构相对于上述筒状部分配设在上述行进体的行进方向的一侧,并且在上述行进体的行进方向上观察与上述支承侧连结部的上述棒状部分重复。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物品输送车,其特征在于,
上述行进体具备在沿着上述行进路径配设的行进轨道的朝向上方的行进面上滚动的左右一对驱动轮,设有对于左右一对上述驱动轮共通的上述弹性部。
5.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物品输送车,其特征在于,
作为上述行进体,具备第1行进体和相对于该第1行进体位于上述行进路径的长度方向的一侧的第2行进体;
作为上述连结体,具备将上述第1行进体与上述支承体连结的第1连结体、和将上述第2行进体与上述支承体连结的第2连结体;
上述第1连结体使上述第1行进体和上述支承体绕沿着上下方向的第1轴心相对旋转自如地将上述第1行进体与上述支承体连结;
上述第2连结体使上述第2行进体和上述支承体绕沿着上下方向的第2轴心相对旋转自如地将上述第2行进体与上述支承体连结。
6.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物品输送车,其特征在于,
将在上下方向上观察相对于上述行进路径的长度方向正交的方向作为横宽方向;
上述支承体将受电部支承,上述受电部被以非接触状态从供电线供电,上述供电线在相对于沿着上述行进路径配设的行进轨道的位置被固定的状态下沿着上述行进路径配设;
上述受电部具备位于比上述供电线靠上方的位置的上方部分、和位于比上述供电线靠下方的位置的下方部分;
设上述行进体停止且上述支承侧连结部经由上述弹性部被上述行进侧连结部支承的状态下的、上述行进侧连结部与上述支承侧连结部的上下方向上的位置关系为通常位置关系;
上述连结体具备第1限制部和第2限制部,上述第1限制部限制上述支承侧连结部从上述通常位置关系相对于上述行进侧连结部相对地向上方移动第1距离以上,上述第2限制部限制上述支承侧连结部从上述通常位置关系相对于上述行进侧连结部相对地向下方移动第2距离以上;
上述供电线与上述下方部分在上下方向上的间隔比上述第1距离窄,上述供电线与上述上方部分在上下方向上的间隔比上述第2距离窄。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物品输送车,其特征在于,
作为上述行进体,具备第1行进体和相对于该第1行进体位于上述行进路径的长度方向的一侧的第2行进体;
作为上述连结体,具备将上述第1行进体与上述支承体连结的第1连结体、和将上述第2行进体与上述支承体连结的第2连结体;
上述第1连结体使上述第1行进体和上述支承体绕沿着上下方向的第1轴心相对旋转自如地将上述第1行进体与上述支承体连结;
上述第2连结体使上述第2行进体和上述支承体绕沿着上下方向的第2轴心相对旋转自如地将上述第2行进体与上述支承体连结。
8.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物品输送车,其特征在于,
将在上下方向上观察相对于上述行进路径的长度方向正交的方向作为横宽方向;
上述支承体将受电部支承,上述受电部被以非接触状态从供电线供电,上述供电线在相对于上述行进轨道的位置被固定的状态下沿着上述行进路径配设;
上述受电部具备位于比上述供电线靠上方的位置的上方部分、和位于比上述供电线靠下方的位置的下方部分;
设上述行进体停止且上述支承侧连结部经由上述弹性部被上述行进侧连结部支承的状态下的、上述行进侧连结部与上述支承侧连结部的上下方向上的位置关系为通常位置关系;
上述连结体具备第1限制部和第2限制部,上述第1限制部限制上述支承侧连结部从上述通常位置关系相对于上述行进侧连结部相对地向上方移动第1距离以上,上述第2限制部限制上述支承侧连结部从上述通常位置关系相对于上述行进侧连结部相对地向下方移动第2距离以上;
上述供电线与上述下方部分在上下方向上的间隔比上述第1距离窄,上述供电线与上述上方部分在上下方向上的间隔比上述第2距离窄。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物品输送车,其特征在于,
将在上下方向上观察相对于上述行进路径的长度方向正交的方向作为横宽方向;
上述支承体将受电部支承,上述受电部被以非接触状态从供电线供电,上述供电线在相对于上述行进轨道的位置被固定的状态下沿着上述行进路径配设;
上述支承体将在相对于上述行进轨道的位置被固定的状态下以非接触状态被从沿着上述行进路径配设的供电线供电的受电部支承;
上述受电部具备位于比上述供电线靠上方的位置的上方部分、和位于比上述供电线靠下方的位置的下方部分;
设上述行进体停止且上述支承侧连结部经由上述弹性部被上述行进侧连结部支承的状态下的、上述行进侧连结部与上述支承侧连结部的上下方向上的位置关系为通常位置关系;
上述连结体具备第1限制部和第2限制部,上述第1限制部限制上述支承侧连结部从上述通常位置关系相对于上述行进侧连结部相对地向上方移动第1距离以上,上述第2限制部限制上述支承侧连结部从上述通常位置关系相对于上述行进侧连结部相对地向下方移动第2距离以上;
上述供电线与上述下方部分在上下方向上的间隔比上述第1距离窄,上述供电线与上述上方部分在上下方向上的间隔比上述第2距离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