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杠电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00120阅读:342来源:国知局
丝杠电梯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电梯领域,特别的,涉及一种丝杠电梯。



背景技术:

在现代社会中,电梯的运用十分广泛,可以说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已经变成用于在多层建筑物之中运输人员和货物无处不在的设备。

通用的电梯采用绞盘提落绳索带动乘箱运行的,但因为一个电梯间仅能配置一个乘箱,因此造成使用建筑面积较大,利用率不高,而且还要为绳索配置相应的室内空间;另外,绳索还潜在有松脱的危险。

通过采用丝杠电梯,可消除上述部分问题,但是,丝杠电梯在电梯轿厢起停时,电机转子承受来自电梯轿厢产生的惯性力,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种克服上述问题的丝杠电梯。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安全性能高的丝杠电梯。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丝杠电梯,包括丝杠电机、电梯轿厢、曳力绳、导绳轮及电磁抱闸装置,所述导绳轮的轮外圈包括凹槽,所述曳力绳设置于所述导绳轮的凹槽内连接所述电梯轿厢和所述丝杠电机,所述丝杠电机包括具内花键的转子,所述电磁抱闸装置套设于所述转子的一端,其包括闸瓦制动器,所述闸瓦制动器包括闸轮,所述闸轮环设于所述转子并与所述转子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闸瓦制动器还包括闸瓦,所述闸瓦套设于所述闸轮并与所述闸轮间隔设置。

优选的,所述电磁抱闸装置还包括制动电磁铁,所述制动电磁铁包括铁芯、衔铁和线圈,所述线圈环绕于所述衔铁,所述衔铁设置于所述铁芯内,且所述铁芯设有支撑所述衔铁朝向所述闸瓦移动的通道。

优选的,所述丝杠电机包括丝杠,所述转子内部中空,所述丝杠设置于所述转子内。

优选的,所述丝杠电机包括端盖,所述闸轮设于所述端盖和所述闸瓦之间。

优选的,所述闸轮的两相对端面覆盖有刹片,所述刹片设于所述闸轮与所述闸瓦以及所述闸轮与所述端盖之间。

优选的,所述丝杠电梯还包括对重块,所述对重块设于所述电机壳的底部。

优选的,所述丝杠电梯还包括限位块,所述限位块设于所述电梯轿厢顶部。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发明提供的丝杠电梯将丝杠电机与电磁抱闸结合,并通过电磁抱闸装置对电梯轿厢的起停起到控制作用,该结构克服了现有丝杠电梯的不足,该电梯结构简单,易于生产,同时提高了用户乘坐电梯的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丝杠电梯的结构图;

图2为图1所示丝杠电机和电磁抱闸装置一种实施例的剖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请同时参阅图1和图2,其中,图1为本发明丝杠电梯的结构图;图2为图1所示丝杠电机和电磁抱闸装置一种实施例的剖面图。

所述丝杠电梯100包括丝杠电机1、电磁抱闸装置2、电梯轿厢3、曳力绳4、导绳轮5、对重块6及限位块7,所述导绳轮5的轮外圈包括凹槽,所述曳力绳4设置于所述导绳轮5的凹槽内连接所述电梯轿厢3和所述丝杠电机1。

所述丝杠电机1包括具内花键的转子11和丝杠13,所述转子11中空,所述丝杠13设置于所述转子11内。

所述电磁抱闸装置2套设于所述转子11的一端,其包括闸瓦制动器21和制动电磁铁23,所述闸瓦制动器21包括闸轮211和闸瓦213,所述闸轮211环设于所述转子11并与所述转子11固定连接;所述闸瓦213套设于所述闸轮211且与所述闸轮211间隔设置。

所述制动电磁铁23包括铁芯231、衔铁233和线圈(图未视),所述线圈环绕于所述衔铁233,所述衔铁233设置于所述铁芯231内且所述铁芯231设有支撑所述衔铁233朝向所述闸瓦213移动的通道。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闸轮211的两相对端面覆盖有刹片215,所述刹片215设于所述闸轮211与所述闸瓦213以及所述闸轮211与所述端盖15之间。

所述转子收容于具端盖15的壳体,所述闸轮211设于所述端盖15和所述闸瓦213之间,当电梯轿厢运行时,所述转子驱动所述丝杠带动电梯轿厢运行,所述线圈通电,所述衔铁233与所述铁芯231之间产生的电磁力使所述衔铁233与所述铁芯231紧密连接,所述闸轮211设于所述端盖15和所述闸瓦213之间且依次间隔。

当轿厢需要到站停止时,所述线圈断电,所述衔铁233与所述铁芯231之间的电磁力消失,在弹簧的作用下,所述衔铁233朝向所述闸瓦213移动,并挤压所述闸瓦213,所述闸瓦213进一步挤压所述闸轮211,所述闸轮211的两端面分别与所述闸瓦213和所述刹片215紧密接触,在所述刹片215产生的摩擦力作用下,将所述转子11抱紧,迅速停止转子11的转动。

综上所述,本发明提供的丝杠电梯将丝杠电机与电磁抱闸结合,并通过电磁抱闸装置对电梯轿厢的起停起到控制作用,该结构克服了现有丝杠电梯的不足,该电梯结构简单,易于生产,同时提高了用户乘坐电梯的安全性。

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发明的实施方式,在此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创造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改进,但这些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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