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单轨吊起吊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92378阅读:830来源:国知局
一种单轨吊起吊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起吊梁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单轨吊起吊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在矿井巷道内安装综合开采成套设备时,起吊装置运用的越来越广泛,但是由于煤矿巷道的复杂性,有许多巷道需要转弯。但是目前起吊装置在煤矿井下运送货物时,遇到巷道转弯处时,起吊梁的连接方式并不能很好的适应轨道的转弯角度,因而可能会发生磨损严重、噪音过大、运送货物不稳定等等;以及气动葫芦易受外界因素干扰损坏。而且现有技术中的单轨吊行走轮结构复杂,安装维护不方便,维修比较困难,不便更换,使用寿命有限,容易给设备正常工作带来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单轨吊起吊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单轨吊起吊装置,包括:活节、行走轮、承载主梁、气动葫芦、连杆,所述承载主梁通过行走轮安装在单轨上,承载主梁两端设有活节,各承载主梁两端的活节之间通过连杆连接固定,承载主梁下端中部设有气动葫芦,所述承载主梁包括侧板,侧板两端设有支撑板,侧板上端设有顶板,顶板上安装有吊挂板,支撑板内安装有销轴,销轴与支撑板连接处设有圆板,吊挂板下连接着气动葫芦,且气动葫芦与吊挂板通过螺栓连接,所述行走轮包括轮体、轴承,轴承安装在轮体内部,轴承内侧设有衬套,轴承两端分别装有轴用弹性挡圈和孔用弹性挡圈,轴用弹性挡圈安装在衬套上,孔用弹性挡圈安装在轮体上;所述衬套内部加工有螺纹,衬套与行走支架侧板通过六角螺栓和弹簧垫圈连接。

所述的两个销轴分别与主梁的支撑板的连接孔相连。

所述侧板两端与支撑板之间焊接固定,支撑板与圆板之间焊接固定,侧板、顶板、吊挂板之间焊接固定。

所述六角螺栓上开有油杯孔,六角螺栓外端安装有油杯。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两个主梁之间通过一根连杆连接,简化了单轨吊的结构,提高了单轨吊安装的效率;承载主梁通过销轴与活节或连杆相连,使单轨吊在通过轨道转弯过程中,活节相对于销轴有旋转动作,可以使主梁在一定程度上转弯灵活,提高了吊挂货物的稳定性;气动葫芦安装在起吊梁内部,可方便的实现货物的起吊与放下,不但能够节省空间,而且能有效的保护气动葫芦不受损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承载主梁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承载主梁仰视图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行走轮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实现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3所示,一种单轨吊起吊装置,包括:活节1、行走轮2、承载主梁3、气动葫芦4、连杆5,所述承载主梁3通过行走轮2安装在单轨上,承载主梁3两端设有活节1,各承载主梁3两端的活节1之间通过连杆5连接固定,承载主梁3下端中部设有气动葫芦4,所述承载主梁3包括侧板303,侧板303两端设有支撑板302,侧板303上端设有顶板304,顶板304上安装有吊挂板305,支撑板302内安装有销轴307,销轴307与支撑板302连接处设有圆板301,吊挂板305下连接着气动葫芦4,且气动葫芦4与吊挂板305通过螺栓连接。

所述行走轮2包括:轮体21、轴承22,轴承22安装在轮体21内部,轴承22内侧设有衬套23,轴承22两端分别装有轴用弹性挡圈28和孔用弹性挡圈27,轴用弹性挡圈28安装在衬套23上,孔用弹性挡圈27安装在轮体21上;所述衬套23内部加工有螺纹,衬套23与行走支架侧板通过六角螺栓25和弹簧垫圈24连接。

所述六角螺栓25上开有油杯孔,六角螺栓25外端安装有油杯26,帮助润滑。

所述的两个销轴307分别与主梁的支撑板302的连接孔相连。

所述侧板两端与支撑板302之间焊接固定,支撑板与圆板之间焊接固定,侧板、顶板304、吊挂板305之间焊接固定,三个吊挂板用来连接吊挂葫芦。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为:

本实用新型的单轨吊起吊梁包括行走轮、活节、承载主梁、气动葫芦、连杆。所述的承载主梁为起吊运输装置的骨架,在运输过程中,货物主要悬挂于主梁上,所以主梁也是起吊装置的主要部件;主梁主要通过吊挂轴与轨道上的行走轮连接,连接后通过行走轮在轨道上运动。主梁的左右两端通过销轴与活节或连杆相连,通过左右活节或连杆带动主梁前后运动。主梁内部的吊挂板连接气动葫芦,通过左右两端的葫芦带动货物运动。

使用时首先将起吊梁的各个部件组装起来,再将整个部件安装在空轨上,此时即可通过单轨吊起吊梁来吊挂物体进行运输。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的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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