辊轴弯道输送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31173阅读:32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辊轴弯道输送机,属于输送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马天尼无线胶订机的输送带,上胶书刊经自然冷却顺利进入切书程序切书质量好。设备长,占地面积大。需要优化传书输送通道,能够提前转弯,让出配页机背面也能操作放书贴地方。特别是需要转向时,容易在转弯处造成堵塞,影响正常输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辊轴弯道输送机。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辊轴弯道输送机,特点是:包含外弧形支架以及内弧形支架,在外弧形支架与内弧形支架之间旋转自如的支撑有数根自转轴以及至少一根主动轴,自转轴和主动轴沿运行方向间隔分布,主动轴和自转轴上均设有辊筒,主动轴辊筒以及自转轴辊筒的外圆面上设有多道径向环形槽,相邻的两辊筒上且相对的径向环形槽中张紧有圆带,径向环形槽中安装的圆带凸出于辊筒的辊面。

进一步地,上述的辊轴弯道输送机,其中,所述自转轴的两端分别通过轴承座水平支撑于外弧形支架与内弧形支架上。

更进一步地,上述的辊轴弯道输送机,其中,所述主动轴的两端分别通过轴承座水平支撑于外弧形支架与内弧形支架上。

更进一步地,上述的辊轴弯道输送机,其中,所述主动轴的轴端部安装有皮带轮,皮带轮通过传动皮带由一台电机驱动。

更进一步地,上述的辊轴弯道输送机,其中,所述电机安装在外弧形支架外侧的中部。

更进一步地,上述的辊轴弯道输送机,其中,所述外弧形支架上设有弧形外挡板,所述内弧形支架上设有弧形内挡板,弧形外挡板与弧形内挡板之间形成输送通道。

再进一步地,上述的辊轴弯道输送机,其中,所述主动轴辊筒上设置的凹槽间隔均匀且相互平行。

再进一步地,上述的辊轴弯道输送机,其中,所述自转轴辊筒上设置的凹槽间隔均匀且相互平行。

再进一步地,上述的辊轴弯道输送机,其中,所述外弧形支架的圆心与内弧形支架的圆心重合。

再进一步地,上述的辊轴弯道输送机,其中,所述弧形外挡板的圆心与弧形内挡板的圆心重合。

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主要体现在:

①采用自转式辊轴扇形排列,再由数根圆带进行书刊传送,解决了转弯问题。

②电机驱动皮带轮旋转,使主动轴运转,由于主轴的辊筒与自转轴的辊筒之间,相邻的自转轴辊筒之间,均由圆带传动连接,进而使主轴辊筒和自转轴辊筒以及圆带都运转,圆带凸出于辊筒的辊面,圆带承载并传送物件,并实现弯道传输功能;

③由于圆带与传送物件(书刊)的接触是线接触,避免辊筒面与传送物件(书刊)之间的面接触,防止书刊传送过程中被玷污;

④弯道输送机运转平稳,结构简单,经久耐用,自转辊每根可以任意拆卸十分方便,是用于转弯传送书刊的理想设备,且便于推广。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各附图标记的含义见下表: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辊轴弯道输送机,包含外弧形支架1以及内弧形支架7,在外弧形支架1与内弧形支架7之间旋转自如的支撑有数根自转轴2以及至少一根主动轴9,自转轴2和主动轴9沿运行方向间隔分布,主动轴9和自转轴2上均设有辊筒3,主动轴辊筒以及自转轴辊筒的外圆面上设有多道径向环形槽,主动轴辊筒上设置的凹槽间隔均匀且相互平行,自转轴辊筒上设置的凹槽间隔均匀且相互平行,相邻的两辊筒上且相对的径向环形槽中张紧有圆带4,径向环形槽中安装的圆带凸出于辊筒的辊面。

其中,自转轴2的两端分别通过轴承座水平支撑于外弧形支架1与内弧形支架7上。

主动轴9的两端分别通过轴承座水平支撑于外弧形支架1与内弧形支架7上。

主动轴9的轴端部安装有皮带轮5,皮带轮5通过传动皮带6由一台电机驱动,电机安装在外弧形支架1外侧的中部。

外弧形支架1的圆心与内弧形支架7的圆心重合。外弧形支架1上设有弧形外挡板,内弧形支架7上设有弧形内挡板,弧形外挡板与弧形内挡板之间形成输送通道。弧形外挡板的圆心与弧形内挡板的圆心重合。

当两条传送带平行布置时,就要解决180°转弯问题。上述辊轴弯道输送机,采用自转式辊轴扇形排列,再由多根圆带进行书刊传送,解决了转弯问题。

具体应用时,电机驱动皮带轮5旋转,使主动轴9运转,由于主轴的辊筒与自转轴的辊筒之间,相邻的自转轴辊筒之间,均由圆带4传动连接,进而使主轴辊筒和自转轴辊筒以及圆带都运转,圆带凸出于辊筒的辊面,圆带承载并传送物件,并实现弯道传输功能;由于圆带与传送物件(书刊)的接触是线接触,避免辊筒面与传送物件(书刊)之间的面接触,防止书刊传送过程中被玷污。

弯道输送机运转平稳,结构简单,经久耐用,自转辊每根可以任意拆卸十分方便,是用于转弯传送书刊的理想设备,且便于推广。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范围;同时以上的描述,对于相关技术领域的专门人士应可明了及实施,因此其它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下所完成的等效改变或修饰,均应包含在申请专利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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