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香料添加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96101阅读:19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加料装置,特别涉及一种香料添加机。



背景技术:

在香料生产的过程中,需要根据加入香料生产所需要的添加的物质的量进行称量后,并将称量好的混合物加入至下一步生产装置内,香料要均匀添加到成品中,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特别是添加量在千分之几时更为困难,一旦添加粉料在仓内发生结拱现象,就无法正常添加,成品中的添加量在生产流水线上,要做到均匀更是难上加难,现有技术中都是通过人工的方式进行添加的,由于人工的测量方式会存在一定的误差,会对香料的生产存在一定的影响,因此,如何准确添加香料的量成为众多厂家所要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提供了一种香料添加机,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香料添加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外壳以及进料装置,所述外壳上端设有进料口,所述进料口与进料装置相连,所述外壳内设有搅拌装置、称量装置以及传送装置,所述搅拌装置包括第一电机、第二电机、螺旋搅拌轴以及刮料装置,所述搅拌装置左端设有第一电机,所述搅拌装置右端设有第二电机;所述第一电机与螺旋搅拌轴相连;所述刮料装置包括旋转装置、第一旋转轴、第二旋转轴以及刮料板,所述第二电机与旋转装置相连,所述第一旋转轴、第二旋转轴均与旋转装置相连,所述第一旋转轴上交错设有刮料板,所述第二旋转轴上交错设有刮料板,所述搅拌装置下端设有称量装置,所述称量装置包括进料漏斗,所述进料漏斗下端设有电子秤,所述进料漏斗底端设有控制阀,所述传送装置包括传送带以及称量桶,所述称量桶下端设有电子秤。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所述第一旋转轴的长度与第二旋转轴的长度之间的差值为20cm。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所述刮料板为矩形刮料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所述进料漏斗上端设有可伸缩挡板。

由于采用了以上技术,本实用新型较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的有益效果如下: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结构简单、安全可靠、使用方便、成本低廉的一种香料添加机,本实用新型可以对香料进行称量,并将称量后的香料进行传送;本实用新型中设有螺旋搅拌轴,可以对香料进行搅拌,可以有效避免香料发生结拱现象;本实用新型中设有刮料板,可以有效防止香料粘在搅拌装置内。

附图说明

图1是一种香料添加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外壳,2、进料装置,3、搅拌装置,4、称量装置,5、传送装置,6、第一电机,7、第二电机,8、螺旋搅拌轴,9、刮料装置,10、第一旋转轴,11、第二旋转轴,12、刮料板,13、进料漏斗,14、电子秤,15、控制阀,16、传送带,17、称量桶,18、旋转装置,19、挡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明本实用新型。

结合附图可见,一种香料添加机,包括外壳1以及进料装置2,所述外壳1上端设有进料口,所述进料口与进料装置2相连,所述外壳1内设有搅拌装置3、称量装置4以及传送装置5,所述搅拌装置3包括第一电机6、第二电机7、螺旋搅拌轴8以及刮料装置9,所述搅拌装置3左端设有第一电机6,所述搅拌装置3右端设有第二电机7;所述第一电机6与螺旋搅拌轴8相连;所述刮料装置9包括旋转装置18、第一旋转轴10、第二旋转轴11以及刮料板12,所述第二电机7与旋转装置18相连,所述第一旋转轴10、第二旋转轴11均与旋转装置18相连,所述第一旋转轴10上交错设有刮料板12,所述第二旋转轴11上交错设有刮料板12,所述搅拌装置3下端设有称量装置4,所述称量装置4包括进料漏斗13,所述进料漏斗13下端设有电子秤14,所述进料漏斗13底端设有控制阀15,所述传送装置5包括传送带16以及称量桶17,所述称量桶17下端设有电子秤14。

所述第一旋转轴10的长度与第二旋转轴11的长度之间的差值为20cm。

所述刮料板12为矩形刮料板12。

所述进料漏斗13上端设有可伸缩挡板19,可伸缩挡板19与第三电机相连。

本实用新型,具体使用过程如下:进料装置2将香料传送至进料口,第一电机6带动螺旋搅拌轴8进行旋转,并对香料进行搅拌,可以有效避免香料发生结拱现象,第二电机7带动旋转装置18进行工作,旋转装置18带动第一旋转轴10、第二旋转轴11进行旋转,刮料板12对搅拌装置3内侧进行刮料,可以有效防止香料粘在搅拌装置3内侧;香料进入搅拌装置3下端进料漏斗13内,启动可伸缩挡板19,关闭进料漏斗13上端,进料漏斗13下端的电子秤14对香料进行称量,并称量至相应的重量后,打开控制阀15,并将称量好的香料送入称量桶17内,称量桶17下端的电子秤14对香料的重量进行校验,并经过传送带16进行传送出装置外,称量好相应的重量后,再次关闭可伸缩挡板19,打开进料漏斗13上端,并对香料继续进行称量。

上述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而不应视为对于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方案,包括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方案中技术特征的等同替换方案为保护范围,即在此范围内的等同替换改进,也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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