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梯轿厢导流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81870阅读:587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梯轿厢导流罩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梯轿厢上使用的导流罩。



背景技术:

已知,电梯是高层建筑能够正常使用的一个重要功能组件,而随着高层建筑的层高越来越高,常见的低速电梯并不能满足其使用要求。因此,业界相应的开发了高速、超高速电梯来应对这种需求。

以超高速电梯为例,其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其升降速度较快,因而在上升或是下降过程中,受到气流干扰的影响较大。为减小气流干扰,需要在电梯轿厢的上、下方分别设置上、下导流罩进行气体导流。

常见的导流罩,其前罩为平板式,前侧与轿厢齐平,故而门机裸露在外。同时其相对于轿厢前壁有阶梯式台阶,就与轿厢之间存在微小间隙。这样,电梯运行时产生的高速气体,会直接通过轿门与轿厢前壁之间的间隙进入轿厢内部,从而使得轿厢内部产生较大的噪声。

进一步的,由于导流罩的前罩为平板式,这一结构会使得气流在此产生分离,并对门机产生冲击,因而形成大量不连续的漩涡及强烈的压力脉动,导致产生较大的气动噪声,进而影响超高速电梯内,乘员的乘坐舒适感。

因此,确有必要来开发一种新型的电梯轿厢导流罩,来克服现有技术中的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梯轿厢导流罩,其能够引导气流平缓的过渡到轿厢四周,减小涡流的产生,从而减小轿厢内噪声。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电梯轿厢导流罩,其包括本体,所述本体罩在其所在电梯轿厢的上方。其中所述本体的前部为弧形结构并向下延伸设置有延伸部,以将所在电梯轿厢上设置的门机罩住。

进一步的,在不同实施方式中,其中所述本体的两侧部均为圆弧形状。

进一步的,在不同实施方式中,其中所述本体两侧部的圆弧形状的圆弧半径范围在350mm~750mm。

进一步的,在不同实施方式中,其中所述本体的后部为圆弧形状。

进一步的,在不同实施方式中,其中所述本体后部的圆弧形状的圆弧半径范围在650mm~1050mm。

进一步的,在不同实施方式中,其中所述本体上还设置有连接部,用于所述本体和轿架连接。

进一步的,在不同实施方式中,其中所述本体的连接部包括加强筋结构。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涉及的一种电梯轿厢导流罩,其本体前部采用弧形过渡结构,并向下延伸将所在轿厢的门机罩住,成为一体结构,如此,使得所述门机处的气流能够平缓的过渡到轿门侧,避免了高速气体直接通过轿门上部间隙进入轿厢内部,从而减小轿内噪声。

进一步的,所述导流罩的两侧部和后部均采用圆弧形状,提升了其整体的气动特性,进而使得所述轿厢轿门侧产生的噪声相对最低,从而进一步的降低了轿厢内部的噪声。

另外,所述导流罩通过加强筋结构与轿架相连,避免了所述轿厢和导流罩之间直接刚性连接,从而避免了电梯运行时产生的气动噪声直接通过所述导流罩固体传声进入轿厢内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涉及的一个实施方式提供的一种电梯轿厢导流罩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所示的电梯轿厢导流罩,其设置在电梯轿厢上的结构示意图。

图1~2中的附图标记说明如下:

本体 10 前部 12

延伸部 122 侧部 14

后部 16 连接部 18

电梯轿厢导流罩 20 轿厢 30

门机 32。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涉及的一种电梯轿厢导流罩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请参阅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方式提供了一种电梯轿厢导流罩,其包括本体10,用于罩在其所在电梯轿厢的上方。

其中所述本体10的前部12为弧形结构并向下延伸设置有延伸部122,以将所在电梯轿厢上设置的门机罩住。所述本体10的两侧部14为圆弧形状,其圆弧形状的圆弧半径可根据需要具体在350mm~750mm之间调整。

所述本体10的后部也为圆弧形状,其圆弧形状的圆弧半径可根据需要具体在650mm~1050mm之间调整。所述本体上还设置有用于和轿架连接的连接部18,具体可以是加强筋结构。

请参阅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涉及的电梯轿厢导流罩20安装在电梯轿厢30的上下两端,其中安装在所述轿厢30上端的导流罩20,其本体前部向下延伸出的延伸部122将所在轿厢30的门机32罩住,成为一体结构,如此,使得所述门机32处的气流能够平缓的过渡到轿门侧,避免了高速气体直接通过轿门上部间隙进入轿厢30内部,从而减小轿内噪声。

进一步的,所述导流罩20的两侧部和后部均采用圆弧形状,提升了其整体的气动特性,进而使得所述轿厢轿门侧产生的噪声相对最低,从而进一步的降低了轿厢内部的噪声。

另外,所述导流罩20通过连接部18与轿架相连,避免了所述轿厢和导流罩之间直接刚性连接,从而避免了电梯运行时产生的气动噪声直接通过所述导流罩固体传声进入轿厢内部。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范围不仅仅局限于上述说明中的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思想的前提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形和修改,而这些变形和修改均应当属于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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