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化工用粉末原料定量进给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99017阅读:495来源:国知局
一种化工用粉末原料定量进给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化工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化工用粉末原料定量进给装置。



背景技术:

人类与化工的关系十分密切,普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现代生活中,几乎随时随地都离不开化工产品,从衣、食、住、行等物质生活到文化艺术、娱乐等精神生活,都需要化工产品为之服务。有些化工产品在人类发展历史中,起着划时代的重要作用。它们的生产和应用,甚至代表着人类文明的一定历史阶段。

化工原料中,粉末体是一种最常见的固体存在形式,粉末体的进给精度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化工产品的制造精度。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以上现有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化工用粉末原料定量进给装置,能够有效地提高粉末状化工原料的进给精度,通过旋叶螺旋进给,再通过旋叶下方固定相连接的平直封板与罐体下端的平置挡板进行相对旋转送料,亦即随着旋叶的旋转,平直封板与平置挡板之间间断向下送料,定量精度高,便于使用,方便快捷。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在于: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化工用粉末原料定量进给装置,包括电机架、电机、主动齿轮、进料口、罐体、密封环、连接通孔、安装肩、从动齿轮、旋叶、平置封板和平置挡板,所述电机通过所述电机架设置在所述罐体上端且其通过所述主动齿轮驱动所述从动齿轮,所述从动齿轮与所述旋叶的中心轴部分相连,所述旋叶处于所述罐体内且其叶片部分上端处于所述进料口下方,所述进料口设置在所述罐体侧壁上部,所述平置封板与所述旋叶下端固定相连且其与所述平置挡板相接触,所述平置挡板设置在所述罐体下端内侧且其下端面设置有所述密封环。

进一步地,所述罐体下端外侧设置有所述安装肩。

进一步地,所述密封环的外圆与所述安装肩外圆相等,所述连接通孔贯通所述密封环与所述安装肩。

进一步地,所述平置封板和所述平置挡板的外形相同,且其尺寸大小比例为1:1.1。

进一步地,所述平置挡板采用带有扇形豁口的圆板结构。

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使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体的积极有益效果为:

1、本实用新型能够有效地提高粉末状化工原料的进给精度,通过旋叶螺旋进给,再通过旋叶下方固定相连接的平直封板与罐体下端的平置挡板进行相对旋转送料。

2、本实用新型能够随着旋叶的旋转,平直封板与平置挡板之间间断向下送料,定量精度高。

3、本实用新型便于使用,方便快捷。

4、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安全可靠,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5、本实用新型产品性能好,使用寿命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三维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仰视图。

图中:1-电机架,2-电机,3-主动齿轮,4-进料口,5-罐体,6-密封环,7-连接通孔,8-安装肩,9-从动齿轮,10-旋叶,11-平置封板,12-平置挡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清楚说明本方案的技术特点,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并结合其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阐述。下文的公开提供了许多不同的实施例或例子用来实现本实用新型的不同结构。为了简化本实用新型的公开,下文中对特定例子的部件和设置进行描述。此外,本实用新型可以在不同例子中重复参考数字和/或字母。这种重复是为了简化和清楚的目的,其本身不指示所讨论各种实施例和/或设置之间的关系。应当注意,在附图中所图示的部件不一定按比例绘制。本实用新型省略了对公知组件和处理技术及工艺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限制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化工用粉末原料定量进给装置,包括电机架1、电机2、主动齿轮3、进料口4、罐体5、密封环6、连接通孔7、安装肩8、从动齿轮9、旋叶10、平置封板11和平置挡板12,电机2通过电机架1设置在罐体5上端且其通过主动齿轮3驱动从动齿轮9,从动齿轮9与旋叶10的中心轴部分相连,旋叶10处于罐体5内且其叶片部分上端处于进料口4下方,进料口4设置在罐体5侧壁上部,平置封板11与旋叶下端固定相连且其与平置挡板12相接触,平置挡板12设置在罐体5下端内侧且其下端面设置有密封环6。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罐体5下端外侧设置有安装肩8。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密封环6的外圆与安装肩8外圆相等,连接通孔7贯通密封环6与安装肩8。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平置封板11和平置挡板12的外形相同,且其尺寸大小比例为1:1.1。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平置挡板12采用带有扇形豁口的圆板结构。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能够有效地提高粉末状化工原料的进给精度,通过旋叶10螺旋进给,再通过旋叶10下方固定相连接的平直封板11与罐体5下端的平置挡板12进行相对旋转送料,亦即随着旋叶10的旋转,平直封板11与平置挡板12之间间断向下送料,定量精度高,便于使用,方便快捷。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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