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能化食品包装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40485阅读:323来源:国知局
一种智能化食品包装箱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智能化食品包装箱,属于食品包装领域。



背景技术:

近年来,人们对包装箱功能的要求越来越高,一个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包装箱,合理的箱型和尺寸设计至关重要。因此,如何根据有关标准,设计出合理的箱型和尺寸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201520030149.4的一种智能化食品包装设备,包括食品包装袋处理箱、食品自动包装箱和袋装食品输送箱;所述食品包装袋处理箱、所述食品自动包装箱和所述袋装食品输送箱安装在底板上;所述食品包装袋处理箱和所述袋装食品输送箱位于所述食品自动包装箱的两侧;所述食品包装袋处理箱与所述食品自动包装箱之间用食品包装袋输送器连接在一起;所述食品自动包装箱和所述袋装食品输送箱之间用输送管连接在一起。本实用新型操作方便,可以对食品包装袋和食品进行灭菌,还可以对食品进行自动称量和包装,能够有效的提高食品包装效率,保证食品的安全性。但是其不足之处在于食品输送箱之间用输送管连接在一起容易在输送过程中使箱盖滑落,降低食品包装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智能化食品包装箱,以解决现有的食品包装箱食品输送箱之间用输送管连接在一起容易在输送过程中使箱盖滑落,降低食品包装效率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智能化食品包装箱,其结构包括卡紧件、上盖板、隔板、挡板、侧板、上层抽屉、卡座、下层抽屉、分类格子、抽屉板、圆点固件、安全防护装置、内侧板,所述卡紧件设在上盖板上,所述隔板与挡板相连接,所述侧板与上层抽屉相连接,所述下层抽屉与上层抽屉内部设有分类格子,所述安全防护装置由排气紧固件、杆筒、限位件、伸缩杆、密封固件组成,所述排气紧固件与杆筒相连接,所述杆筒内设有限位件,所述限位件与伸缩杆固定连接,所述伸缩杆设在杆筒内,所述杆筒上设有密封固件,所述排气紧固件与内侧板一端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上盖板与内侧板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挡板与侧板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上层抽屉上设有卡座。

进一步地,所述分类格子与抽屉板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抽屉板上设有圆点固件。

进一步地,所述限位件滑动至密封固件位置上。

进一步地,所述伸缩杆长度为杆筒一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设有安全防护装置,能够通过拉动伸缩杆至密封固件位置上,限位件起到加长固定作用,避免箱盖在输送过程中滑落,提高食品包装效率。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智能化食品包装箱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安全防护装置示意图。

图中:卡紧件-1、上盖板-2、隔板-3、挡板-4、侧板-5、上层抽屉-6、卡座-7、下层抽屉-8、分类格子-9、抽屉板-10、圆点固件-11、安全防护装置-12、排气紧固件-121、杆筒-122、限位件-123、伸缩杆-124、密封固件-125、内侧板-13。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智能化食品包装箱,其结构包括卡紧件1、上盖板2、隔板3、挡板4、侧板5、上层抽屉6、卡座7、下层抽屉8、分类格子9、抽屉板10、圆点固件11、安全防护装置12、内侧板13,所述卡紧件1设在上盖板2上,所述隔板3与挡板4相连接,所述侧板5与上层抽屉6相连接,所述下层抽屉8与上层抽屉6内部设有分类格子9,所述安全防护装置12由排气紧固件121、杆筒122、限位件123、伸缩杆124、密封固件125组成,所述排气紧固件121与杆筒122相连接,所述杆筒122内设有限位件123,所述限位件123与伸缩杆124固定连接,所述伸缩杆124设在杆筒122内,所述杆筒122上设有密封固件125,所述排气紧固件121与内侧板13一端固定连接,所述上盖板2与内侧板13相连接,所述挡板4与侧板5相连接,所述上层抽屉6上设有卡座7,所述分类格子9与抽屉板10相连接,所述抽屉板10上设有圆点固件11。

在进行使用时,为了更好的方便辅助机械将包装好的食品袋放置在包装箱内,在食品包装箱输送开始前使用本实用新型。首先拉动伸缩杆124至密封固件125位置上,带动限位件123到密封固件125位置上,起到加长固定作用,避免箱盖在输送过程中滑落,提高食品包装效率。在伸缩杆124移动过程中,杆筒122内的空气通过排气紧固件121排出,更好的方便伸缩杆124在杆筒122内移动。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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