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吊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两个托架,所述托架包括连接部和支撑部,所述支撑部与所述连接部连接并位于所述连接部的第一端和第二端之间,所述支撑部包括形成设定角度的第一支撑面和第二支撑面,两个所述托架的第一支撑面均用于接触并支撑箱型物体的底面,其中一个所述托架的第二支撑面用于接触并支撑所述箱型物体的一侧面,另一个所述托架的第二支撑面用于接触并支撑所述箱型物体的另一侧面;
第一绳索,所述第一绳索与所述托架的连接部的第一端连接;
第二绳索,连接在两个所述托架的连接部的第二端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部通过第一销轴与所述连接部铰接,所述第一销轴平行于所述第一支撑面和第二支撑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销轴与所述连接部的第二端之间具有设定距离。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的第一端设有第二销轴,所述第二销轴与所述第一销轴平行设置,所述第一绳索的端部设有套环,所述套环套设在所述第二销轴上使所述第一绳索与所述连接部铰接。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的第二端设有第三销轴,所述第三销轴与所述第一销轴平行设置,所述第二绳索的端部设有套环,所述套环套设在所述第三销轴上使所述第二绳索与所述连接部铰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定角度为90度。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面和第二支撑面上均设有阻尼垫层,所述阻尼垫层用于与所述箱型物体相接触。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绳索和第二绳索均为钢丝绳。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所述的吊具,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均衡梁,所述第一绳索为两个,两个所述第一绳索的第一端均与所述均衡梁连接,两个所述第一绳索的第二端分别与两个所述托架的连接部的第一端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