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皮带机的传输带牵引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662561发布日期:2018-10-13 01:05阅读:17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牵引装置,特别涉及一种用于皮带机的传输带牵引装置。



背景技术:

皮带机是带式输送机的简称,有固定式和移动式,结构简单,效率高;以挠性输送带作物料承载和牵引构件的连续输送机械;一条无端的输送带环绕驱动滚筒和改向滚筒。两滚筒之间的上下分支各以若干托辊支承。现有的皮带机的传输带传动容易打滑,且对传输带进行牵引操控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从而提供一种通过顶盘与底盘可以对同步轮的上部与下部进行定位套装;通过同步轮可以卷绕皮带机的传输带,从而可以方便对传输带进行牵引操控,可以使皮带机稳定传动的用于皮带机的传输带牵引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

一种用于皮带机的传输带牵引装置,包括一对牵引机构,牵引机构包括移动调节管,移动调节管的两端上部均设有定位管,定位管呈竖直布置,定位管的端部设有顶盘,定位管的下端设有底盘,底盘与顶盘呈平行布置;移动调节管的中部之间设有对接轴,对接轴的端部与移动调节管的中部通过螺纹连接;定位管内套装有安装杆,安装杆的下端安装在移动调节管上,安装杆的下端设有锁母,锁母锁接在移动调节管的下部;移动调节管的中部设有导向盘,对接轴穿过导向盘。

进一步地,所述移动调节管的轴向位置设有空腔。

进一步地,所述对接轴的两端外表面均设有外螺纹。

进一步地,所述对接轴的轴向位置套装有内管,内管内套装有安装轴。

进一步地,所述导向盘通过固定销固定在移动调节管的中部。

进一步地,所述安装杆的端部设有固定杆,固定杆的端部设有锁帽,锁帽锁接在定位管的端部上。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用于皮带机的传输带牵引装置,通过对接轴可以对移动调节管进行固定安装,操作者可以将同步轮套装在定位管的外周面上,通过顶盘与底盘可以对同步轮的上部与下部进行定位套装;通过同步轮可以卷绕皮带机的传输带,从而可以方便对传输带进行牵引操控,可以使皮带机稳定传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用于皮带机的传输带牵引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用于皮带机的传输带牵引装置的部件分解图;

图3为图2中A区域的细节放大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牵引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如图1至图4所示,一种用于皮带机的传输带牵引装置,包括一对牵引机构1,牵引机构1包括移动调节管2,移动调节管2的两端上部均设有定位管4,定位管4呈竖直布置,定位管4的端部设有顶盘5,定位管4的下端设有底盘6,底盘6与顶盘5呈平行布置;移动调节管2的中部之间设有对接轴7,对接轴7的端部与移动调节管2的中部通过螺纹连接;定位管4内套装有安装杆11,安装杆11的下端安装在移动调节管2上,安装杆11的下端设有锁母12,锁母12锁接在移动调节管2的下部;移动调节管2的中部设有导向盘13,对接轴7穿过导向盘13;移动调节管2的轴向位置设有空腔3;对接轴7的两端外表面均设有外螺纹8;对接轴7的轴向位置套装有内管9,内管9内套装有安装轴10;导向盘13通过固定销14固定在移动调节管2的中部;安装杆11的端部设有固定杆15,固定杆15的端部设有锁帽16,锁帽16锁接在定位管4的端部上。

本实用新型用于皮带机的传输带牵引装置,通过对接轴7可以对移动调节管2进行固定安装,操作者可以将同步轮套装在定位管4的外周面上,通过顶盘5与底盘6可以对同步轮的上部与下部进行定位套装;通过同步轮可以卷绕皮带机的传输带,从而可以方便对传输带进行牵引操控,可以使皮带机稳定传动。

其中,对接轴7的两端外表面均设有外螺纹8;所以对接轴7与移动调节管2通过螺纹连接,方便组装。

其中,对接轴7的轴向位置套装有内管9,内管9内套装有安装轴10;所以通过安装轴10可以使对接轴7的两端进行固定安装。

其中,导向盘13通过固定销14固定在移动调节管2的中部;所以可以对导向盘13与移动调节管2的中部进行固定安装。

其中,安装杆11的端部设有固定杆15,固定杆15的端部设有锁帽16,锁帽16锁接在定位管4的端部上;所以通过锁帽16可以对定位管4的端部进行定位安装。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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