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斜顶压直顶组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456754阅读:842来源:国知局
小斜顶压直顶组件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小斜顶压直顶组件,包括大斜顶、小斜顶和小直顶,小斜顶和小直顶位于大斜顶上,小斜顶对应保险杆C处,小直顶与所小斜顶相邻,当未顶出时,小直顶和小斜顶顶出面平滑过渡,拼接后与保险杠C处及其周边部位形状一致;小斜顶上具有斜顶杆的面与大斜顶之间具有空隙;小斜顶的倾斜角度小于大斜顶的倾斜角度,空隙的大小以顶出时大斜顶和小斜顶上组成空隙的两个面不相干扰为准。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解决了保险杠C处的脱模问题。
【专利说明】小斜顶压直顶组件

【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小斜顶压直顶组件。

【背景技术】
[0002] 产品C处是一个向内脱扣的结构设计,脱扣位置长但距离不大,只要脱扣10毫米 就可以满足产品脱扣要求。设计一个小斜顶就可以解决此处脱扣问题,可以说没有什么难 度。但是此斜顶是设计在大直顶上,顶出是同时的,这样就出现了运动干涉问题。如果给小 斜顶运动空间,顶出干涉的问题就自然解了。


【发明内容】

[0003]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小斜顶压直顶组件,将原本该处的直顶分出 一部位作为大斜顶,在此大斜顶的基础上设计小斜顶和小直顶,有效的解决了小斜顶运动 空间受限的问题。
[0004]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小斜顶压直顶组件,包括大 斜顶、小斜顶和小直顶,所述小斜顶和所述小直顶位于所述大斜顶上,所述小斜顶对应保险 杆C处,所述小直顶与所小斜顶相邻,当未顶出时,所述小直顶和所述小斜顶顶出面平滑过 渡,拼接后与保险杠 C处及其周边部位形状一致;
[0005] 所述小斜顶上具有斜顶杆的面与所述大斜顶之间具有空隙;
[0006] 所述小斜顶的倾斜角度小于所述大斜顶的倾斜角度,所述空隙的大小以顶出时所 述大斜顶和所述小斜顶上组成所述空隙的两个面不相干扰为准。
[0007] 由于大斜顶的角度比小斜顶大,因此顶出时其后退的距离在同等时间内比小斜顶 大,以此给小斜顶的运动让出了空间。
[0008] 为了在顶出过程中整体结构稳定,所述小直顶的一部分伸入所述空隙中,当未顶 出时,所述小直顶伸入所述空隙的部分分别与所述小斜顶具有斜顶杆的面和所述大斜顶接 触。
[0009] 进一步,所述大斜顶的倾斜角度为22°,所述小斜顶的倾斜角度为3.5°。
[0010]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由于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小斜顶能将保险 杠 C成功顶出,同时小斜顶的运动不会受到干扰,顶出效果较好。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1]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2] 图2是整体结构俯视示意图;
[0013] 图3是保险杠使用本申请组件脱模部位示意图;
[0014] 图中:1为小斜顶;2为小直顶;3为大斜顶。

【具体实施方式】
[0015] 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小斜顶压直顶组件,包括大斜顶3、小斜顶1和小 直顶2,小斜顶1和小直顶2位于大斜顶3上,小斜顶1对应保险杆C处,小直顶2与所小斜 顶1相邻,当未顶出时,小直顶2和小斜顶1顶出面平滑过渡,拼接后与保险杠 C处及其周 边部位形状一致;
[0016] 小斜顶1上具有斜顶杆的面与大斜顶3之间具有空隙;
[0017] 小斜顶1的倾斜角度小于大斜顶3的倾斜角度,空隙的大小以顶出时大斜顶3和 小斜顶1上组成空隙的两个面不相干扰为准。
[0018] 由于大斜顶3的角度比小斜顶1大,因此顶出时其后退的距离在同等时间内比小 斜顶1大,以此给小斜顶1的运动让出了空间。
[0019] 为了在顶出过程中整体结构稳定,小直顶2的一部分伸入空隙中,当未顶出时,小 直顶2伸入空隙的部分分别与小斜顶1具有斜顶杆的面和大斜顶接触。
[0020] 大斜顶的倾斜角度为22°,小斜顶的倾斜角度为3.5°。
[0021]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 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 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 小斜顶压直顶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大斜顶(3)、小斜顶(1)和小直顶(2),所述小 斜顶(1)和所述小直顶(2)位于所述大斜顶(3)上,所述小斜顶(1)对应保险杆C处,所述 小直顶(2)与所小斜顶(1)相邻,当未顶出时,所述小直顶(2)和所述小斜顶(1)顶出面平 滑过渡,拼接后与保险杠 C处及其周边部位形状一致; 所述小斜顶(1)上具有斜顶杆的面与所述大斜顶(3)之间具有空隙; 所述小斜顶(1)的倾斜角度小于所述大斜顶(3)的倾斜角度,所述空隙的大小以顶出 时所述大斜顶(3)和所述小斜顶(1)上组成所述空隙的两个面不相干扰为准。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小直顶(2)的一部分伸入所述空隙 中,当未顶出时,所述小直顶(2)伸入所述空隙的部分分别与所述小斜顶(1)具有斜顶杆的 面和所述大斜顶(3)接触。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大斜顶(3)的倾斜角度为22°。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小斜顶(1)的倾斜角度为3.5°。
【文档编号】B29C45/44GK203901667SQ201420119264
【公开日】2014年10月29日 申请日期:2014年3月17日 优先权日:2014年3月17日
【发明者】李 杰, 古显钦, 镇方勇 申请人:天津国丰模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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