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橡胶加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219619阅读:156来源:国知局
技术领域本发明涉及天然橡胶加工制造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橡胶加工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在加工制作天然橡胶时通常采用直接绉片造粒的方法获得橡胶,胶农采集的橡胶原料进入厂区后通过绉机直接压绉水洗除去杂质,过10绉后进行压薄造料,再进行干燥获得橡胶成品;现有的直接绉片造粒工艺,在绉片过程中通过水洗可以除去一部分杂质,并对胶料进行压炼。现有技术中胶农所采集的橡胶原料在品质上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故获得的每一片胶在品质上均有不同,因此在压绉过程中品质好的橡胶原料会压制出高品质的橡胶,品质差的橡胶原料会压制出劣质的橡胶,成品一致性较差,对产品质量的均一性会造成影响。因此,研发一款橡胶加工装置,能够帮助提升橡胶生产成品的品质均一性成为一种必需。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绉片造粒制作橡胶时,橡胶成品品质不均一的技术缺陷,提供一种橡胶加工装置。本发明提供一种橡胶加工装置,包括:破碎装置、第一混合池、挤洗机和第二混合池;所述破碎装置的出料口与所述第一混合池的进料口连接;所述第一混合池的出料口与所述挤洗机的进料口相连接;所述挤洗机的出料口与所述第二混合池的进料口连接。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式,其中,所述第一混合池和第二混合池内均设置有搅拌装置。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式,其中,所述第一混合池的出料口通过斗升机与所述挤洗机的进料口相连接。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式,其中,所述挤洗机为双螺旋破胶挤洗机。本发明通过提供一种橡胶加工装置,胶农采集的天然橡胶通过破碎装置进入第一混合池,及通过挤洗机进入第二混合池之后,在第一混合池和第二混合池内,碎胶得到充分混合,位于胶中的泥沙会沉到池底,位于胶中的树叶等有机杂质漂浮在水面,可通过滤网轻易除去,进而达到更多的祛除胶料中杂质的技术效果。此外,第一混合池和第二混合池的设置,使位于池中的碎胶更加均匀,加工出的橡胶成品品质均一性得到更进一步的提高,为提高产品质量,及产品品质的均一性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进一步的,本发明通过为第一混合池和第二混合池内均设置搅拌装置,为达到将碎胶更进一步均匀混合提供了更进一步有力的技术支持。本发明的其他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予以详细说明。附图说明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1中橡胶加工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2中橡胶加工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3中橡胶加工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本发明提供了许多可应用的创造性概念,该创造性概念可大量的体现于具体的上下文中。在下述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中描述的具体的实施例仅作为本发明的具体实现方式的示例性说明,而不构成对本发明范围的限制。实施例1:不失一般性,如图1所示,本发明提供一种橡胶加工装置,包括:破碎装置100、第一混合池200、挤洗机300和第二混合池400;所述破碎装置的出料口与所述第一混合池的进料口连接;所述第一混合池的出料口与所述挤洗机的进料口相连接;所述挤洗机的出料口与所述第二混合池的进料口连接。优选的,在本发明的一个优选技术方案中,所述挤洗机为双螺旋破胶挤洗机。本发明通过提供一种橡胶加工装置,胶农采集的天然橡胶通过破碎装置进入第一混合池,及通过挤洗机进入第二混合池之后,在第一混合池和第二混合池内,碎胶得到充分混合,位于胶中的泥沙会沉到池底,位于胶中的树叶等有机杂质漂浮在水面,可通过滤网轻易除去,进而达到更多的祛除胶料中杂质的技术效果。此外,第一混合池和第二混合池的设置,使位于池中的碎胶更加均匀,加工出的橡胶成品品质均一性得到更进一步的提高,为提高产品质量,及产品品质的均一性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所使用的破碎装置,及挤洗机均为现有技术,故其具体结构细节在此不再图示与赘述。实施例2:如图2所示,本实施例在上述实施例基础上,所述第一混合池200和第二混合池400内均设置有搅拌装置500。本发明通过为第一混合池和第二混合池内均设置搅拌装置,为达到将碎胶更进一步均匀混合提供了更进一步有力的技术支持。实施例3:如图3所示,本实施例在上述实施例基础上,还包括斗升机600,所述第一混合池200的出料口通过斗升机600与所述挤洗机300的进料口相连接。本发明通过为橡胶加工装置配置斗升机,为提高橡胶生产效率提供了有力的结构支持。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本实施例中所用斗升机为现有技术,其技术目的仅为方便提升物料,故其具体结构细节在此不再赘述。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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