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液流电池生产的焊接夹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53974发布日期:2019-01-08 21:21阅读:240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液流电池生产的焊接夹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池制造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液流电池生产的焊接夹具。



背景技术:

液流电池是一种通过电解液中的活性反应物质的氧化还原反应来实现电能储存的电化学储能技术,其工作过程中电解液在泵的作用下实现在电堆和储液系统间的不断循环输送。保证液流电池中的电解液循环无漏相当重要,在液流电池的生产中采用塑料的红外焊接通常可以实现电池材料的紧密结合可以实现液流电池无泄漏。

塑料的红外焊接是利用红外波束优异的方向性和高功率密度等特性进行工作,通过光学系统将红外波能量聚焦在塑料上很小的区域内,在极短的时间内使被焊处形成一个能量高度集中的热源区,从而使被焊塑料熔化并形成牢固的焊点或焊缝。塑料的红外焊接中,在红外能量传递的同时需要在焊接塑料表面施加足够大的压力,以确保焊接塑料与被焊塑料间实现紧密结合。

现有技术中,主要采用整面对焊接波长透过率高且强度高的透射体材料作为夹具对焊接塑料进行压合,通常为一次成型制作的板材,以具有强度高,硬度好的优点,能承受较大的压力,确保压力传递到焊接塑料与被焊接塑料的结合处,且能减少红外波穿透后的能量损失。但是在液流电池的生产中,焊接塑料部分常具有不规则表面,传统的透射体夹具不能与之完全压合,使焊接部位受力不均匀,从而不能保证焊接塑料与被焊塑料的紧密结合,影响焊接质量。

因此提供一种焊接夹具,能与具有不规则表面的焊接塑料紧密配合,使其均匀受力,确保焊接塑料与被焊塑料紧密结合,成为用焊接法生产液流电池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用于液流电池生产的焊接夹具,解决现有技术中焊接塑料表面不规则时,受力不均匀,不能保证焊接塑料与被焊塑料紧密结合,影响焊接质量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用于液流电池生产的焊接夹具,用于液流电池生产时使用波长在780-2600nm范围的红外电磁波对塑料的焊接中,该夹具包括对焊接波长透过率高且强度高的透射体和有机玻璃体,所述有机玻璃体紧密套接在具有不平整的不规则表面的所焊接塑料表面并形成上表面规则平整的套接体,所述高透射高强度透射体压合在有机玻璃体上表面,使套接体受力均匀。

进一步地,液流电池的焊接塑料部分具有不平整的不规则表面具有凸起或凹陷结构,所述有机玻璃体(2)设有与焊接塑料不规则表面凸起或凹陷相配合的凹陷或凸起结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科学合理,能使具有不规则表面的焊接塑料均匀受力,保证焊接塑料与被焊接塑料的紧密结合,保证焊接质量,从而生产出无漏的液流电池。

本实用新型通过将有机玻璃体紧密套接在具有不规则表面的焊接塑料上并形成上表面规则平整的套接体,高透过高强度的透射体压合在套接体的上表面,使具有不规则表面的焊接塑料均匀受力,从而保证焊接塑料与被焊接塑料紧密结合。

本实用新型的有机玻璃体采用有机玻璃材质,不会对红外电磁波造成能量损失。

本实用新型价格低廉,可根据不同的焊接塑料结构设计配套的有机玻璃体,可仅有一套需要一次成型且高硬度的高透过高强度透射体,充分利用了设备资源,减少了生产成本。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具有不平整的不规则表面的所焊接塑料结构示意图。

附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有机玻璃体结构示意图。

其中,附图标记对应的名称为:

1-高透光高强度透射体,2-有机玻璃体,3-具有不规则表面的焊接塑料。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说明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实施例。

实施例

如图1-图3所示,一种用于液流电池生产的焊接夹具,包括高透光高强度透射体1和有机玻璃体2,所述具有不规则表面的焊接塑料3的表面有多个凸起结构,所述有机玻璃体2设有与所述凸起相配合的凹陷结构,所述有机玻璃体2紧密套接在具有不规则表面的焊接塑料3上并形成上表面规则平整的套接体,所述高透光高强度玻璃体1压合在套接体的上表面,使所述套接体受力均匀。

本实用新型使用时,将具有凹陷结构的有机玻璃体2套接在具有不规则表面的焊接塑料3上,使有机玻璃体2的凹陷与具有不规则表面的焊接塑料3的表面凸起部位紧密贴合并固定后,形成表面平整的套接体,然后高透光高强度玻璃体1压合在套接体的上表面,使具有不规则表面的焊接塑料3体均匀受力,从而保证焊接塑料与被焊接塑料紧密结合,再进行红外焊接。焊接完成后维持一段时间压力,再将高透光高强度透射体1和机玻璃体2拆卸掉即可。

上述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之一,不应当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但凡在本实用新型的主体设计思想和精神上作出的毫无实质意义的改动或润色,其所解决的技术问题仍然与本实用新型一致的,均应当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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