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塑料软管制造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它涉及一种塑料软管挤出成型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塑料软管挤出设备能制作长度较长的塑料软管,但挤出成型后,会散乱布设在车间地面上,需要由盘卷设备进行绕卷,然后包装、存储。针对软管长度较短的管道,无需采用这种制管设备,这种制管设备反而会影响制管效率,且后续的绕卷费时费力,整体效果不佳。据此,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塑料软管挤出成型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塑料软管挤出成型装置,该成型装置具有制管效率高,制管便捷的特点。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本实用新型所涉及的一种塑料软管挤出成型装置,包括挤出嘴,所述挤出嘴的嘴口设有位于挤出嘴左侧的左成型半模以及位于挤出嘴右侧的右成型半模,右成型半模具有右半模头部端和右半模尾部端,右半模头部端上开设有右模槽,右模槽沿右成型半模长度方向延伸,所述右半模尾部端设有右伸缩气缸,所述左成型半模具有左半模头部端和左半模尾部端,左半模头部端上开设有左模槽,左模槽沿左成型半模长度方向延伸,所述左半模尾部端设有左伸缩气缸;所述左成型半模和右成型半模下方设有接管槽,接管槽下方设有底板,底板与所述接管槽间连接有弹簧。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左成型半模上开设有连通左模槽槽底及左半模尾部端的左下料孔,左下料孔内设有左推杆,左推杆上设有固接在所述左半模尾部端的左推料气缸;所述右成型半模上开设有连通右模槽槽底及右半模尾部端的右下料孔,右下料孔内设有右推杆,右推杆上设有固接在所述右半模尾部端的右推料气缸。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左推料气缸的数量为两个,分别设于所述左伸缩气缸两侧;所述右推料气缸的数量为两个,分别设于所述右伸缩气缸两侧。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接管槽底面设有振动电机。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通过左右成型半模合并,给予其内注入成型塑料,待冷却后,由伸缩气缸分离左右成型半模,取出成型软管,且长度统一规格,制造简单便捷,制管效率高,无需大量盘卷操作,省时省力;
2、接管槽用于盛接掉落岀的成型完成的软管;而振动电机起到了对接管槽的振荡作用,使得接管槽内于盛接的软管放置均匀,不产生集中堆叠;弹簧的设置,用于配合接管槽晃动,辅助振荡;
3、当成型后的软管残留在左成型半模或右成型半模内时,可由推料气缸辅助下料,将成型后的软管与左右成型半模分离,操作便捷。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用于体现左模槽以及右模槽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优选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参见图1至3所示,本实施例所涉及的一种塑料软管挤出成型装置,包括挤出嘴1,所述挤出嘴1的嘴口设有位于挤出嘴1左侧的左成型半模2以及位于挤出嘴1右侧的右成型半模3,右成型半模3具有右半模头部端31和右半模尾部端32,右半模头部端31上开设有右模槽311,右模槽311沿右成型半模3长度方向延伸,所述右半模尾部端32设有右伸缩气缸4,所述左成型半模2具有左半模头部端21和左半模尾部端22,左半模头部端21上开设有左模槽211,左模槽211沿左成型半模2长度方向延伸,所述左半模尾部端22设有左伸缩气缸5;所述左成型半模2和右成型半模3下方设有接管槽6,接管槽6下方设有底板7,底板7与所述接管槽6间连接有弹簧8。
进一步的,所述左成型半模2上开设有连通左模槽211槽底及左半模尾部端22的左下料孔23,左下料孔23内设有左推杆9,左推杆9上设有固接在所述左半模尾部端22的左推料气缸10;所述右成型半模3上开设有连通右模槽311槽底及右半模尾部端32的右下料孔33,右下料孔33内设有右推杆11,右推杆11上设有固接在所述右半模尾部端32的右推料气缸12,当成型后的软管残留在左成型半模2或右成型半模3内时,可由左推料气缸10或右推料气缸12辅助下料,将成型后的软管与左、右成型半模分离,操作便捷。
进一步的,所述左推料气缸10的数量为两个,分别设于所述左伸缩气缸5两侧;所述右推料气缸12的数量为两个,分别设于所述右伸缩气缸4两侧。
进一步的,所述接管槽6底面设有振动电机13,用于对接管槽6震荡,使得接管槽6内于盛接的软管放置均匀,不产生集中堆叠。
本实用新型所涉及的塑料软管挤出成型装置,通过左右成型半模合并,给予其内注入成型塑料,待冷却后,由伸缩气缸分离左右成型半模,取出成型软管,且长度统一规格,制造简单便捷,制管效率高,无需大量盘卷操作,省时省力;接管槽用于盛接掉落岀的成型完成的软管;而振动电机起到了对接管槽的振荡作用,使得接管槽内于盛接的软管放置均匀,不产生集中堆叠;弹簧的设置,用于配合接管槽晃动,辅助振荡;当成型后的软管残留在左成型半模或右成型半模内时,可由推料气缸辅助下料,将成型后的软管与左右成型半模分离,操作便捷。
以上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具体实施例。应当理解,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做出诸多修改和变化。因此,凡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依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验可以得到的技术方案,皆应在由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