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锅炉排渣冷却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锅炉,所述锅炉具有出渣口;
冷却滚筒,所述冷却滚筒具有进渣口;
出渣装置,所述出渣装置包括:
第一管,所述第一管的进口端与所述出渣口连通,所述第一管的出口端低于所述第一管的所述进口端;
第二管,所述第二管的进口端与所述第一管的所述出口端连通,所述第二管的出口端与所述进渣口连通,所述第二管的所述出口端高于所述第二管的所述进口端或者与所述第二管的所述进口端平齐,所述第二管的顶部具有尾气口;
第一送风装置,所述第一送风装置用于向所述第一管的所述出口端送入松动气体;
第二送风装置,所述第二送风装置用于向所述第二管的所述进口端送入流化气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锅炉排渣冷却系统,其特征在于,
沿着从所述第一管的所述进口端到所述第一管的所述出口端的方向,所述第一管沿直线竖直向下延伸;和/或
沿着从所述第二管的所述进口端到所述第二管的所述出口端的方向,所述第二管沿直线水平延伸或沿直线竖直向上延伸。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锅炉排渣冷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渣装置进一步包括:
第三管,所述第三管的进口端与所述第一管的所述出口端连通,所述第三管的出口端与所述第二管的所述进口端连通,所述第三管的所述出口端高于所述第三管的所述进口端或者与所述第三管的所述进口端平齐。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锅炉排渣冷却系统,其特征在于,沿着从所述第三管的所述进口端到所述第三管的所述出口端的方向,所述第三管沿直线水平延伸。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锅炉排渣冷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尾气口位于所述第二送风装置的正上方。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锅炉排渣冷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尾气口连通至所述锅炉、所述第一送风装置、所述第二送风装置以及外界大气中的至少一个。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锅炉排渣冷却系统,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排渣管,所述排渣管的顶端进口连通至所述出渣口,所述排渣管的底端出口连通至所述第一管的所述进口端:和/或
进渣管,所述进渣管的顶端进口连通至所述第二管的所述出口端,所述排渣管的底端出口连通至所述进渣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