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于U形管换热器弯管段防振网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57678阅读:406来源:国知局
专用于U形管换热器弯管段防振网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U形管换热器约束装置,尤其涉及一种专用于U形管换热器弯管段防振网。



背景技术:

在换热器传统生产制造工艺中,U形管换热器U形管束尾部没有设置防振结构,换热管尾部弯管段仅通过安装在靠近尾部的直管段的折流板或环形支撑板支撑;由于项目及化工装置大型化的发展要求,导致换热器设备不断向着大型化发展,而工艺流体介质流速很高时,只采用直管段支撑板支撑已不能满足防振要求,长时间高频振动会导致换热管径向断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专用于U形管换热器弯管段防振网。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本发明的专用于U形管换热器弯管段防振网,包括板框、滚轧管箍,所述滚轧管箍包括多根圆钢滚轧而成,相邻的圆钢之间形成与换热器弯管外壁吻合的形状并焊接在所述板框的内侧,换热器弯管管束穿插入滚轧管箍内,所述板框与换热器弯管管束尾端的折流板连接固定。

由上述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专用于U形管换热器弯管段防振网,适用于换热管布管形式为30°及60°布管的U型管束,避免了传统板条切割成形制管箍,出现切割精度难保证,组装困难的问题,滚轧成形的管箍贴合换热管外壁,能有效减轻U形换热管管束尾端的振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专用于U形管换热器弯管段防振网仅设置一组特型管箍框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专用于U形管换热器弯管段防振网设置两组特型管箍框的防振网示意图;

图3为图1和图2的A-A视图。

图中:板框1、滚轧管箍2、筋板3、连接板4。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对本发明实施例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

本发明的专用于U形管换热器弯管段防振网,其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是:

包括板框、滚轧管箍,所述滚轧管箍包括多根圆钢滚轧而成,相邻的圆钢之间形成与换热器弯管外壁吻合的形状并焊接在所述板框的内侧,换热器弯管管束穿插入滚轧管箍内,所述板框与换热器弯管管束尾端的折流板连接固定。

所述板框和滚轧管箍为一组,所述板框与换热器弯管管束尾端的折流板直接焊接固定,所述折流板与板框外侧相连接的角部焊接有筋板。

所述板框和滚轧管箍为多组,多组板框通过连接板与换热器弯管管束尾端的折流板连接。

所述换热器弯管段为布管形式为30°及60°的U型管束。

本发明的专用于U形管换热器弯管段防振网,适用于换热管布管形式为30°及60°布管的U型管束,避免了传统板条切割成形制管箍,出现切割精度难保证,组装困难的问题,滚轧成形的管箍贴合换热管外壁,能有效减轻U形换热管管束尾端的振动。

具体实施例:

如图1至图3所示,包括板框1、滚轧管箍2、筋板3、连接板4;所述滚轧管箍2为2根圆钢滚轧制特定形状穿插入管束后,与板框1焊接连接,构成特型管箍框,所述板框1与管束尾端折流板焊接固定,所述筋板3焊接连接折流板与板框1;当管束尺寸更大时可增加一组甚至多组管箍框,经所述连接板4焊接于折流板上,即专用于U形管换热器弯管段防振网安装完成。

图1为仅设置一组特型管箍框的结构示意图,图中,每一排换热管插入一对滚轧管箍2,焊接于板框1,板框1与尾端折流板焊接连接;

图2为设置两组特型管箍框的防振网示意图,图中,两组特型管箍框通过筋板3、连接板4焊接与折流板上;

图3为图1和图2的A-A视图,图中,30°布管形式的管束内,每排换热管插入一对点焊并联的滚轧管箍2,经滚轧成贴合换热管排列外形的波浪形,焊接于板框1,经筋板3加固焊接于折流板上。

本发明实施例的专用于U形管换热器弯管段防振网,所述滚轧管箍2依照布管形式滚轧成形,贴合换热管外壁,特别适用于换热管布管形式为30°及60°布管的U型管束,管箍2采用圆钢,能有效减轻U形换热管管束尾端的振动。

如图3所示,所述30°布管形式的管束内,每排换热管插入滚轧管箍2,所述滚轧管箍2是由一对点焊并联的圆钢,经事先滚轧制成贴合换热管排外形的波浪形,穿入管束中后,两端焊接于板框1,所述板框1为具有一定宽度的长板条,绕在管束最外部,经筋板3加固后,焊接于折流板上,至此专用于U形管换热器弯管段防振网制作安装完成。

当管束尺寸更大时,一组管箍框防震作用不足,可增加一组甚至多组管箍框,制造连接板4经筋板3加固后再焊接连接至折流板或支持板上(如图2所示)。

综上所述,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专用于U形管换热器弯管段防振网,所述滚轧管箍2可根据不同的排管形式,进行滚轧成型,采用圆钢具有比钢板条更强的连接强度与刚度;当设备管束尺寸增大时可灵活设计管箍框的数量及连接形式,提高防振效果。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发明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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