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式高压大流量气体加热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63691阅读:339来源:国知局
辐射式高压大流量气体加热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工业用加热设备,特别是涉及一种辐射式高压大流量气体加热器。



背景技术:

在航空航天、化工、包装、纺织、半导体、电子、汽车、灭菌、塑胶、造纸、印刷等领域生产过程中,经常需要将工艺气体进行加热,并且加热到较高的高温。

在现有技术中,大都是采用传统的管壳式气体换热器、电热管式电加热元件、盘管式电加热元件,由于这种形式的加热元件有一定的局限性,特别是在某些特殊要求的领域中,例如航空航天、石油化工、新能源等领域中较为严苛的工况下,存在成本高、体积大、能耗高、易过热、控温不稳定、易泄漏、寿命短、安全性差等问题。

本专利申请的一种辐射式高压大流量气体加热器能成功解决上述问题,能长期、稳定、安全、高效运行,具有成本低、体积小、升温快、能耗低、控温精准、连续运行寿命长、维修方便、易操作等优点。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辐射式高压大流量气体加热器,通过本技术方案,能可以长期、稳定、安全、高效运行,并且具备成本低、体积小、升温快、能耗低、控温精准、连续运行寿命长、维修方便、易操作等优点,以弥补现有技术中的不足。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一种辐射式高压大流量气体加热器,包括壳体、加热元件和电极柱,所述壳体为圆桶状,壳体两端分别设置有气体进口和气体出口,电极柱设置在壳体的气体进口一侧外壁上,包括多孔陶瓷柱,所述多孔陶瓷柱设置在壳体内中部,多孔陶瓷柱内沿轴向设置有数个前后贯通的陶瓷空间,数个加热元件分别设置在所对应的陶瓷空间中,所述加热元件通过导线与电极柱相连。

作为进一步的技术方案,包括气体预分布器,所述气体预分布器设置在壳体的气体进口一侧内壁上。

作为进一步的技术方案,包括高性能保温,所述高性能保温设置在壳体的内壁上。

作为进一步的技术方案,包括裸丝热电偶温度计和压力表,所述裸丝热电偶温度计和压力表分别设置在壳体的气体出口一侧的壳体外壁上。

作为进一步的技术方案,包括安全阀,所述安全阀设置在壳体的气体出口一侧的壳体外壁上。

作为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壳体下方两侧设置有支座。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的有益效果是:一种辐射式高压大流量气体加热器,通过本技术方案,可以长期、稳定、安全、高效运行,并且具备成本低、体积小、升温快、能耗低、控温精准、连续运行寿命长、维修方便、易操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整体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左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的截面剖视结构图。

图中,1气体预分布器、2高性能保温、3电极柱、4壳体、5加热元件、6多孔陶瓷柱、7裸丝热电偶温度计、8压力表、9安全阀、10支座、11气体进口、12气体出口、13陶瓷空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中具体实施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图3所示,本发明涉及的辐射式高压大流量气体加热器,包括壳体4、加热元件5和电极柱3,所述壳体4为圆桶状,壳体4两端分别设置有气体进口11和气体出口12,电极柱3设置在壳体4的气体进口11一侧外壁上,包括多孔陶瓷柱6,所述多孔陶瓷柱6设置在壳体4内中部,多孔陶瓷柱6内沿轴向设置有数个前后贯通的陶瓷空间13,数个加热元件5分别设置在所对应的陶瓷空间13中,所述加热元件5通过导线与电极柱3相连。

作为进一步实施例,包括气体预分布器1,所述气体预分布器1设置在壳体4的气体进口11一侧内壁上。

作为进一步的实施例,包括高性能保温2,所述高性能保温2设置在壳体4的内壁上。

作为进一步实施例,包括裸丝热电偶温度计7和压力表8,所述裸丝热电偶温度计7和压力表8分别设置在壳体4的气体出口12一侧的壳体4外壁上。

作为进一步实施例,包括安全阀9,所述安全阀9设置在壳体4的气体出口12一侧的壳体4外壁上。

作为进一步的实施例,所述壳体4下方两侧设置有支座10。

本发明在工作时,空气介质以一定的温度、流量、压力由气体进口11进入到壳体4内,空气介质经气体预分布器1均匀分布,进入多个加热元件5所在的陶瓷空间13,陶瓷空间13沿轴向贯通,陶瓷空间13内的加热元件5通电发热,与被加热的空气介质充分接触,达到热量交换,加热元件5将热量通过辐射和对流的传热方式传递给被加热的空气介质,被加热空气介质达到设计温度后,通过气体出口12走出加热元件5,达到被加热的目的。

为防止热量损失,壳体4内表面采用10-400mm厚的高性能保温2进行铺设,以降低壳体4外部的温度超过设计要求。

为达到加热元件5稳定运行,在壳体4的气体出口12一侧设置有裸丝热电偶温度计,以用于测量加热元件5的温度,以确保加热元件5的稳定运行。

本实施例中采用690V,3相,50~60HZ的动力电源通过电极柱3与发热元件5相连通。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可行实施例而已,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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