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块粒状物料的微波干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12526阅读:22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干燥装置,具体涉及一种用于块粒状物料的微波干燥装置。



背景技术:

食品、化工或者其它相关的领域在生产过程中会有大量的需要干燥的块粒状原材料、中间生成物或者最终产品,如块粒状的食物、干燥剂或者催化剂等等。

现有技术中具有专用的块粒状物料的干燥装置,该类干燥装置大多为热风干燥机构,块粒状物料放置于烘干仓内,启动热风装置,热风装置吹过物料时给物料加热,使得物料的水分蒸发并由热风带走,如此达到干燥的目的。

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在于,块粒状物料按照一定的规律摆放,处于风口和风力较为强劲区域的块粒状物料的干燥速度较快,而处于角落和风力较差区域的块粒状物料的干燥速度则较慢;粒度小的物料比粒度大的物料干燥速度快;块状物料表面比内部干燥速度快;如此导致块粒状物料的干燥速度差距较大,干燥不均匀。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块粒状物料的微波干燥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块粒状物料的干燥速度不均匀的不足之处。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块粒状物料的微波干燥装置,包括:

真空仓;

物料进口、物料出口,均开设于所述真空仓上;

物料盛放机构,其设置于所述真空仓内;

微波发生器,其固定于所述真空仓内,所述物料盛放机构位于所述微波发生器的微波照射范围内;

抽真空机构,包括抽真空管,所述抽真空管的入口位于所述真空仓内。

上述的微波干燥装置,还包括驱动单元、以及由所述驱动单元驱动的物料输送装置,所述物料输送装置贯穿所述物料进口和物料出口。

上述的微波干燥装置,所述物料输送装置为传送带,所述物料盛放机构为传送带上与所述微波发生器相对设置的外表面。

上述的微波干燥装置,所述物料输送装置上位于所述物料进口和/或物料出口的背离所述真空仓的一侧设置有物料缓冲仓。

上述的微波干燥装置,还包括:

微波散热器,其罩于所述微波发生器上。

上述的微波干燥装置,还包括锥形的真空罩,所述真空罩以锥形的小直径段连通所述抽真空管的入口。

上述的微波干燥装置,还包括除尘过滤垫,所述除尘过滤垫遮于所述抽真空机构的入口上。

上述的微波干燥装置,所述抽真空机构上还设置有真空调节装置。

上述的微波干燥装置,所述真空仓上还设置有泄压阀。

上述的微波干燥装置,所述抽真空管的入口和微波发生器均有多个。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用于块粒状物料的微波干燥装置,将物料置于真空仓内,由微波发生器发生的微波将其干燥,最终由抽真空机构将蒸发的水汽抽走,相比风干,微波能够均匀、快速的进行干燥。

同时,由于采用抽真空机构抽走蒸发的水汽,相比现有技术中的风干,块粒状物料不会在高温环境下与高密度氧气、二氧化碳、水分等长时间接触,干燥气氛接近于惰性气氛,能够防止块粒状物料发生预料之外的化学反应,有利于保持物料的特定形态。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微波干燥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真空仓;2、物料进口;3、物料出口;4、微波发生器;5、抽真空机构;6、抽真空管;7、驱动单元;8、物料输送装置;9、物料缓冲仓;10、微波散热器;11、真空罩;12、真空调节装置;13、泄压阀;14、真空泵;15、除尘器;16、除尘过滤垫。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介绍。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于块粒状物料的微波干燥装置,包括真空仓1、物料进口2、物料出口3、物料盛放机构、微波发生器4以及抽真空机构5,物料进口2、物料出口3均开设于真空仓1上;物料盛放机构设置于真空仓1内;微波发生器4固定于真空仓1内,物料盛放机构位于微波发生器4的微波照射范围内;抽真空机构5包括抽真空管6,抽真空管6的入口位于真空仓1内。

具体的,本实施例提供的微波干燥装置用于干燥块粒状物料,块粒状物料指的是块状物料或粒状物料,真空仓1内部在加工时可以形成一真空空间,其上设置有物料进口2和物料出口3,物料进口2用于块粒状物料进入,物料出口3用于块粒状物料输出,物料进口2和物料入口可以是分别开设的两个口状结构,也可以是一个口状机构,即物料进口2和物料出口3为一个机构,真空仓1内部还有物料盛放机构、微波发生器4以及抽真空管6的入口,物料盛放机构用于盛放块粒状物料,其根据物料性质的不同而不同,如盘状结构、盒状结构、网架结构等等,微波发生器4固定于真空仓1的内壁上,其用于向真空仓1的内部发射微波,如此以迅速加热块粒状物料以蒸发其水分,从而干燥块粒状物料,抽真空机构5用于抽真空,其一般包括抽真空管6和真空抽取机构如真空泵14,其中,抽真空管6贯穿真空仓1的壳体且其入口伸入真空仓1内,如此,在块粒状物料经加热蒸发出水分后,真空泵14启动,抽真空管6开始从真空仓1内往外抽取空气,如此将真空仓1内携带水汽的空气抽出并在真空仓1内形成真空。

本实施例中,干燥加工时,先从物料进口2将物料输送到真空仓1的物料盛放机构中,随后封闭真空仓1使其内部形成一密闭空间,物料到位后,启动微波发生器4发射微波对物料进行干燥加热以逼出水汽,微波发生器4启动的同时或稍后启动抽真空机构5,真空机构持续的将真空仓1内夹带水汽的空气,如此在真空仓1内形成真空环境,预定时间后,关闭微波发生器4和抽真空机构5,取出干燥后的块粒状物料,进入下一轮干燥循环。

本实施例中,真空仓1、微波发生器4、抽真空机构5均为相应领域的公知常识和惯用技术手段,本实施例不对其具体结构、连接方式一一描述。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用于块粒状物料的微波干燥装置,将物料置于真空仓1内,由微波发生器4将其干燥,最终由抽真空机构5将蒸发的水汽抽走,相比风干,微波能够均匀、快速的进行干燥。实际实验中,以传统的热风干燥装置和微波干燥装置作为对比,选取铁系变换催化剂和甲醇分解制氢催化剂为例,在其它条件相同的前提下,经微波快速干燥装置处理后,同热风干燥装置相比,铁系变换催化剂强度增大了15%,比表面积增大了10%;甲醇分解制氢催化剂强度增大了18%,比表面积增大了7%。

本实施例中,进一步的,还包括驱动单元7、以及由驱动单元7驱动的物料输送装置8,物料输送装置8贯穿物料进口2和物料出口3,驱动单元7和物流输送装置8用于自动的输送物料,驱动单元7可以是各类的动力机械,如电力机械、液压机械或者燃油机械,物料输送装置8可以是各类的输送结构,如输送带、输送辊、输送链等等,运行时,输送驱动装置的输送方向为物料进口2指向物料出口3,本实施例中,为保证真空仓1的封闭环境,可在物料进口2和物料出口3的封闭门上设置密封结构,如密封垫,微波加热前,封闭门通过密封垫抵接于输送驱动装置上,如此防止输送驱动装置与真空仓1的接触部位漏气。

本实施例中,优选的,物料输送装置8为传送带,物料盛放机构为传送带上与微波发生器4相对设置的外表面,即块粒状物料直接放置于物料输送装置上,物料输送装置8的外表面即为物料盛放机构。

本实施例中,进一步的,物料输送装置8上位于物料进口2和/或物料出口3的背离真空仓1的一侧设置有物料缓冲仓9,物料缓冲仓9为一可堆积物料的仓库状结构,如一长方体的仓库,以其侧壁固定于真空仓1的外壁上,其底面开口悬空于物料输送装置8上,其作用在于,在持续加工和间歇加工间提供缓冲功能。本实施例提供的微波干燥装置为间歇加工装置,其每一次仅为一批物料提供干燥加热服务,当其前一工位和后一工位为持续加工装置时,前一工位加工的块粒状物料可先堆积于物料缓冲仓9中,堆积一定量后成批进入真空仓1,加工过后的物料亦然,先堆积于物料出口3处的物料缓冲仓9中,再按照下一工位的要求按量依次进入下一工位,本实施例中,可以通过物料缓冲仓9上进出口的大小可控制物料的进出量大小。

本实施例中,进一步的,还包括微波散热器10,其罩于微波发生器4上,微波散热器10为一微波折射机构,其用于改变微波的传播路径,将单个微波发生器10发射的微波均匀广泛的散发到整个真空仓中。

本实施例中,进一步的,还包括锥形的真空罩11,如圆锥状,真空罩11以锥形的小直径段连通抽真空管6的入口,真空罩11的作用在于为空气的抽取提供一导向作用。

本实施例中,进一步的,还包括除尘过滤垫16,除尘过滤垫16遮于抽真空机构5的入口上,除尘过滤垫16遮于真空罩11的入口,或者遮于抽真空管6的入口上,其作用在于,当块粒状物料因为干燥而产生粉末时,防止该粉末被抽真空机构5抽走,优选的,还可在抽真空机构5上设置除尘器15,进一步收集除尘过滤垫16未能拦截的粉末。更进一步的,抽真空机构5上还设置有真空调节装置12如调节阀,其用于调节真空抽取通道上的截面积,如此控制抽真空的速率,从而能够主动的控制真空抽取时间以及最终的真空度。

本实施例中,进一步的,真空仓1上还设置有泄压阀13,其用于真空仓1内输入空气,在微波加热结束后,由于真空仓1内处于真空状态,仓门难以打开,此时通过泄压阀13输入空气解除其内部的真空状态,以方便仓门的开启。

本实施例中,进一步的,抽真空管6的入口和微波发生器4均有多个,如抽真空管6上设置有三个入口,微波发生器4有两个,五个组件间隔设置,设置多个组件的好处在于,均匀的向真空仓1内施加作用。

以上只通过说明的方式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示范性实施例,毋庸置疑,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对所描述的实施例进行修正。因此,上述附图和描述在本质上是说明性的,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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