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锁式布水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18886发布日期:2018-06-05 23:41阅读:247来源:国知局
自锁式布水器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创造属于布水设备零部件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自锁式布水器。



背景技术:

水蓄冷技术在工业领域应用广发,而水蓄冷技术中非常强调稳流技术和均匀布水,而布水器的设计及安装深刻影响着布水系统的作用。该领域的现有技术大多集中于通过布水器本身的形状设计改善水流流向和速度,而对于布水器与管道的安装结构关注较少。当前大多数布水器的安装都是采用焊接连接或直接的一体成型制造,这样的设计对生产工艺要求较高,制造成本巨大,同时长时间使用一旦出现问题也不易更换。因此急需设计一种制造工艺简单、成本低廉且安装维护比较容易的布水器。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具有自锁功能的布水器。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自锁式布水器,包括布水帽和布水颈,所述布水颈是位于布水帽凸面顶端、且与布水帽内布水通道连通的空心通管装置,水流经由布水颈进入布水帽,其特征在于所述布水颈上远离布水帽的一端设有自锁倒钩。

进一步,所述布水管为空心柱体,所述自锁倒钩的结构为:在所述空心柱体远离布水帽的一端设周向外檐,所述周向外檐上设斜倒角,使外檐顶端的外径小于外檐距离布水帽较近一侧的外径。

进一步,所述外檐上设有两个贯穿空心柱体厚度的等高的凹槽,所述凹槽的高度大于外檐高度,且将位于其上的空心柱体沿周向均匀分割成两个弧板。

进一步,所述外檐上设有两个以上贯穿空心柱体厚度的等高的凹槽,所述凹槽的深度大于外檐离布水帽近的底面到空心柱体远离布水帽一端顶部的距离,且将位于其上的空心柱体沿周向均匀分割成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弧板。

进一步,位于布水颈所述凹槽下方的空心柱体上套设密封圈,该密封圈为弹性密封圈,优选地可采用硅胶密封圈。

进一步,所述布水帽包括两个半径不同的半球,其中半径较小的半球外表面和半径较大的半球内表面之间通过若干小连杆连接在一起,从而形成一个半球环形空腔,水流经由布水颈内部空心腔体进入所述环行空腔而完成布水。

本实用新型的自锁式布水帽具有结构简单、加工成形方便、可靠性高、易于作业实施等的特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3的自锁式布水器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3安装在管道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自锁式布水器,包括布水帽1和布水颈6,所述布水颈6是位于布水帽1凸面顶端、且与布水帽内布水通道连通的空心通管装置,水流经由布水颈6进入布水帽,所述布水颈6上远离布水帽1的一端设有自锁倒钩4。所述自锁倒钩4的结构为:在所述布水颈6为空心柱体,该空心柱体远离布水帽的一端设周向外檐41,所述周向外檐上设斜倒角42,使外檐41顶端的外径小于外檐距离布水帽较近一侧的外径。所述布水颈6上设有两个贯穿空心柱体厚度的等高的凹槽5,凹槽5的深度大于外檐41距离布水帽近的一底面到空心柱体远离布水帽的一端最顶端的高度,且将位于其上的空心柱体沿周向均匀分割成两个弧板。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位于布水颈所述凹槽下方的空心柱体上可以套设密封圈,该密封圈应当为弹性体,优选地采用硅胶密封圈。

在某一实施例中:所述布水帽包括两个半径不同的半球,其中半径较小的半球外表面和半径较大的半球内表面之间通过小连杆的连接形成一个半球环形空腔,水流经由布水颈进入所述环行空腔而完成布水。

实施例2:

本实施例的基本原理同实施例1,其区别在于本实施例的外檐上设有两个以上贯穿空心柱体厚度的等高的凹槽,所述凹槽的高度大于外檐高度,且将位于其上的空心柱体沿周向均匀分割成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弧板。

实施例3: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原理基本相同,提供一种具体的实施方式:

本实施例的自锁式布水器包括 1、布水帽;2、半球形布水通道;3、硅胶密封圈;4、自锁倒钩;5、凹槽;6、布水颈

在布水管道开孔,开孔尺寸与布水颈6尺寸一致;布水器自锁倒钩4比布水颈6稍大一点,当用力将自锁倒钩4压入布水管道上的孔时,自锁倒钩4通过挤压凹槽5使得外径尺寸变形缩小,插入布水管道上的孔。自锁装置通过布水管道的孔后,恢复原状,自锁倒钩4卡在布水管道的内壁上,完成布水器的自锁固定。

硅胶密封圈3是具有弹性变形的,适用于各种标准壁厚的管道,当壁厚大时变形量大;当壁厚薄时,变形量小,硅胶密封圈目的是当布水器插入布水管道开孔安装处后起密封的作用。

在上述实施例中,布水器材料可采用PE、ABS、钢材等材料制作,具有结构简单、加工成形方便、可靠性高、易于作业实施等的特点。

需说明的是,以上所述并不足以限制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本发明创造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对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加以增减、替换、变换或改进,而所有的这些增减、替换、变换或改进后的技术方案,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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