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污染土壤的修复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端的开口设置在所述污染土壤的表面,另一端穿设在的所述污染土壤中的注射井;
热空气注入装置,包括通过第一管路与所述注射井连接的热风机;
与所述注射井间隔预设距离的抽提井;
气体抽提装置,包括通过第二管路与所述抽提井连接的真空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染土壤的修复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药剂注入装置,包括:通过第三管路与所述注射井的开口连接的药剂储藏罐和设置在所述第三管路上的防腐泵。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染土壤的修复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注射井内的注入管路,所述注入管路的管壁上设置有多个通孔。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污染土壤的修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注入管路为打孔波纹透水管。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染土壤的修复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通过第四管路与所述气体抽提装置连接的尾气处理装置,所述尾气处理装置包括气液分离器和吸附装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染土壤的修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注射井的底部铺设有第一填料。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污染土壤的修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填料的材料为石英砂。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染土壤的修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抽提井的井壁和底部均铺设有低渗透性的第二填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