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畜禽养殖废水AO处理系统,属于废水处理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畜禽养殖废水排放量日益增大,成为我国水污染的源头之一。这些排放的废水中含有大量的COD、BOD、NH3-N等有机物和病原细菌,严重威胁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如何有效的处理畜禽养殖废水成为人类面临的一大挑战。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新颖,处理效率高,出水水质稳定的畜禽养殖废水AO处理系统。
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方案实现:一种畜禽养殖废水AO处理系统,包括依次连通的预处理池、MBR池和消毒池,所述预处理池与MBR池之间连接有两路相并联的AO处理系统,所述AO处理系统包括依次设置的第一缺氧池、第一好氧池、第二缺氧池和第二好氧池。
进一步的,所述预处理池内设置有格栅过滤网,所述MBR池上连接有通往第一缺氧池、第一好氧池、第二缺氧池和第二好氧池的污泥回流管,所述污泥回流管上设置有污泥回流泵。
进一步的,所述消毒池内设置有紫外线灯管,消毒池上还连接有用以冲洗MBR池中膜组件的反冲洗管,所述反冲洗管上设置有反冲洗泵。
进一步的,第一缺氧池和第二缺氧池底部布设有穿孔曝气管,第一缺氧池和第二缺氧池内还设置有潜水搅拌机。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好氧池和第二好氧池底部布设有微孔曝气盘。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畜禽养殖废水AO处理系统对有机物、氨氮等有较高的去除效率,COD的去除效果好,结构简单、投资省;占地面积小、处理效率高、抗冲击能力强、运行管理维护方便,能有效的减少废水中的细菌,出水水质稳定。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将通过具体实施例和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构造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缺氧池构造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好氧池构造示意图;
图中标号说明:1-预处理池、2- MBR池、3-消毒池、4-第一缺氧池、5-第一好氧池、6-第二缺氧池、7-第二好氧池、8-污泥回流管、9-反冲洗管、10-穿孔曝气管、11-潜水搅拌机、12-微孔曝气盘。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3所示,一种畜禽养殖废水AO处理系统,包括依次连通的预处理池1、MBR池2和消毒池3,所述预处理池1与MBR池2之间连接有两路相并联的AO处理系统,所述AO处理系统包括依次设置的第一缺氧池4、第一好氧池5、第二缺氧池6和第二好氧池7,设置两条AO处理系统以便在其中一路AO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另一路仍能保证废水处理机械进行,不影响养殖废水的处理。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预处理池1内设置有格栅过滤网,格栅过滤网去除废水中较大的杂质后再进入AO处理系统,所述MBR池2上连接有通往第一缺氧池、第一好氧池、第二缺氧池和第二好氧池的污泥回流管8,所述污泥回流管上设置有污泥回流泵,MBR池中的清水进入消毒池中,而污泥则返回AO处理系统继续进行缺氧处理和好氧处理,两级的AO工艺对有机物、氨氮等有较高的去除效率,COD的去除效果好,结构简单、投资省;MBR工艺占地面积小、处理效率高、抗冲击能力强、运行管理维护方便,能有效的减少废水中的细菌,出水水质稳定。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消毒池内设置有紫外线灯管,以通过紫外线对清水进行消毒处理,消毒池上还连接有用以冲洗MBR池中膜组件的反冲洗管9,所述反冲洗管上设置有反冲洗泵,膜组件中的MBR膜采用中空纤维膜。
在本实施例中,第一缺氧池和第二缺氧池底部布设有穿孔曝气管10,第一缺氧池和第二缺氧池内还设置有潜水搅拌机11,相邻两根穿孔曝气管10之间的间距为600mm,穿孔曝气管10的安装高度为300mm。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好氧池和第二好氧池底部布设有微孔曝气盘12,相邻两微孔曝气盘12之间的距离为600mm,微孔曝气盘12的安装高度为300mm。
本实用新型畜禽养殖废水AO处理系统的工作过程是:(1)养殖废水在预处理池1中经过格栅过滤网过滤后去除废水中较大的杂质,进入到第一缺氧池;(2)养殖废水在第一缺氧池中进行反硝化,去除水中的氮,缺氧池内穿孔曝气管来保证缺氧区的缺氧环境;(3)然后废水进入到第一好氧池中,在硝化细菌和亚硝化细菌的作用下,氮被转化为NO2-,COD得到去除,微孔曝气盘12来保证好氧环境;(4)接着废水进入到第二缺氧池中,进一步进行反硝化脱氮;(5)废水进入到第二好氧池中,将残留的氮转化为NO2-,进一步去除水中的COD;(6)废水进入到MBR池,得到的清水进入到消毒池进行消毒处理,活性污泥及大分子有机物经过污泥回流管回流到缺氧池和好氧池中。
表1为未经处理的废水水质,表2为经本系统处理得到的清水水质;经处理过后的水满足我国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
表1
表2
上列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