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化工污水处理装置。
背景技术:
化工污水的处理难度很大,处理化工污水已成为世界性难题。在化工污水处理中,为了将杂质去掉,往往将在进口处放置一层网状物或是微孔过滤介质,但是这种过滤不彻底,只能除去颗粒大的杂质,一些细小的颗粒还是留在液体中,这些化工污水中不仅含有重金属离子还会附带各种难闻的异味,这些难闻的气体不经处理就排放到大气中。在现有技术中,已有不少污水处理装置,但这些装置不仅成本高,效率低,往往除污还不彻底。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化工污水处理装置,不仅解决了过滤不彻底,只能除去颗粒大的杂质,而且难闻气体得到了处理,这装置成本低,效率还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发明一种化工污水处理装置,包括污水进水管、过滤装置、污水处理箱、消毒箱和净水出水管,在所述过滤装置的中部设置有粗过滤筒,在粗过滤筒内套设微孔过滤柱,所述粗过滤筒的一端与污水进水管留有空隙,所述微孔过滤柱的一端通过出水口连通缓冲箱,所述缓冲箱通过管道与污水处理箱相连接,所述污水处理箱包括生物膜过滤槽、第一活性炭吸附层、第二活性炭吸附层,所述生物膜过滤槽与管道相连接,第一活性炭吸附层、第二活性炭吸附层分别设置在生物膜过滤槽的上部及下部,所述第二活性炭吸附层下方设置有锥形集水斗,所述污水处理箱通过管道与电泵一端连接,电泵另一端通过管道与消毒箱连通,消毒箱内设置有等离子发生器。
进一步地,在所述微孔过滤柱内填充活性炭或硅藻土。
进一步地,所述污水进水管上设置有进水阀门,所述净水出水管上设置有出水阀门。
进一步地,所述污水处理箱顶部设置有排气口。
本发明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结构新颖、设计合理,设置的过滤装置不同于以往在污水进水处放置一层网状物或是微孔过滤介质,解决了过滤不彻底,只能除去颗粒大的杂质,一些细小的颗粒还是留在液体中的困难。设置的第一活性吸附层对污水中的异味进行吸附,解决了污水中难闻的气体不经处理就排放大气中造成的污染,保护了环境。第二活性吸附层对经生物膜过滤槽过滤后的污水中残留的有毒物质进行吸附,进一步提高了污水处理的效果;经污水处理箱处理后的净水再进入消毒箱中进行消毒,保证了净水的无毒无菌;通过污水进水管和净水出水管上的阀门来控制污水进水速度和净水出水速度,提高处理效率、降低除污成本,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发明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污水进水管;2过滤装置、;3、污水处理箱;4、消毒箱;5、净水出水管;6、粗过滤筒;7、微孔过滤柱;8、出水口;9、缓冲箱;10、管道;11、生物酶过滤槽;12、第一活性炭吸附层;13、第二活性炭吸附层;14、锥形集水斗;15、管道;16、电泵;17、等离子发生器;18、进水阀门;19、出水阀门;20、排气口。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发明一种化工污水处理装置,包括污水进水管、过滤装置、污水处理箱、消毒箱和净水出水管,在所述过滤装置的中部设置有粗过滤筒,在粗过滤筒内套设微孔过滤柱,所述粗过滤筒的一端与污水进水管留有空隙,所述微孔过滤柱的一端通过出水口连通缓冲箱,所述缓冲箱通过管道与污水处理箱相连接,所述污水处理箱包括生物膜过滤槽、第一活性炭吸附层、第二活性炭吸附层,所述生物膜过滤槽与管道相连接,第一活性炭吸附层、第二活性炭吸附层分别设置在生物膜过滤槽的上部及下部,所述第二活性炭吸附层下方设置有锥形集水斗,所述污水处理箱通过管道与电泵一端连接,电泵另一端通过管道与消毒箱连通,消毒箱内设置有等离子发生器
所述微孔过滤柱内填充活性炭或硅藻土。
所述污水进水管上设置有进水阀门,所述净水出水管上设置有出水阀门。
所述污水处理箱顶部设置有排气口。
本发明一种化工污水处理装置,结构新颖、设计合理,设置的过滤装置不同于以往在污水进水处放置一层网状物或是微孔过滤介质,解决了过滤不彻底,只能除去颗粒大的杂质,一些细小的颗粒还是留在液体中的困难。设置的第一活性吸附层对污水中的异味进行吸附,解决了污水中难闻的气体不经处理就排放大气中造成的污染,保护了环境。第二活性吸附层对经生物膜过滤槽过滤后的污水中残留的有毒物质进行吸附,进一步提高了污水处理的效果;经污水处理箱处理后的净水再进入消毒箱中进行消毒,保证了净水的无毒无菌;通过污水进水管和净水出水管上的阀门来控制污水进水速度和净水出水速度,提高处理效率、降低除污成本,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