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分体式搅拌桨的酒料搅拌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47936发布日期:2018-06-22 03:01阅读:335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酒料酿造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具分体式搅拌桨的酒料搅拌罐。



背景技术:

在酿酒领域,通常需要搅拌器对酒料进行搅拌,常用的搅拌罐一般是圆筒形容器,上、下端一般是封头,由于焊接成整体的搅拌桨的桨叶宽度大于投料口的尺寸,因而无法通过进料口将其安装在罐中,有人设计了一种分体式搅拌装置,能通过投料口进行分体焊接安装。其中桨叶与搅拌轴通过穿心螺栓和并紧螺栓的剪切力和夹紧摩擦力来实现,此种结构虽可以拆装,但轴的穿心落空及穿心螺栓由于桨叶的扭力带来的作用力较大,易变形,变形后搅动不平稳,而且桨叶的加工难度大、用料多、成本高、材料采购部容易且桨叶清洗麻烦,同时影响生产。

因此,需要对现有的具分体式搅拌桨的酒料搅拌罐进行改进,使搅拌轴与搅拌桨叶之间可传递较大的扭矩,且不易变形,搅动平稳,并且具有能装进整体搅拌罐中,加工制造方便,用料省、成本低、桨叶易清洗及便于制造加工的优点。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提供一种具分体式搅拌桨的酒料搅拌罐,使搅拌轴与搅拌桨叶之间可传递较大的扭矩,且不易变形,搅动平稳,并且具有能装进整体搅拌罐中,加工制造方便,用料省、成本低、桨叶易清洗及便于制造加工的优点。

本发明的具分体式搅拌桨的酒料搅拌罐,包括反应罐和搅拌桨,所述反应罐包括罐体、上封头和下封头,所述上封头与所述罐体焊接连接,所述上封头上开设有投料口,所述搅拌桨包括搅拌轴和桨叶,所述桨叶设置两个,每一所述桨叶均包括桨叶体和与所述桨叶体一体成型并与搅拌轴键配合连接的连接部,两桨叶的连接部相互连接,所述搅拌轴下端设置有连接段,所述连接段外侧沿轴向设置有连接键,所述连接部为半圆形,连接部内侧设置有用于嵌入连接键的键槽。

进一步,键槽为T形槽,连接键为与键槽适配的形状。

进一步,连接键沿所述连接段圆周设置。

进一步,搅拌轴下端设置有限位托板。

进一步,每一所述连接部上侧周向设置有轴向限位板,两所述连接部的轴向限位板围成圆形,一L形限位座嵌入搅拌轴上设置的沉槽并底端对轴向限位板形成限位。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的具分体式搅拌桨的酒料搅拌罐,上封头与简体焊接成一体的结构,具有泄漏点少、耐压性好及制造成本低的特点;另外,搅拌轴与桨叶通过连接部与轴的键配合连接的剪切力来传递,轴与桨叶传递的扭矩大,运行平稳,整机使用寿命长,可以满足酿酒工艺的要求;而且该搅拌桨具有能装进整体搅拌罐中,加工制造方便,用料省、成本低、桨叶易清洗及便于制造加工。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描述。

图1为本发明具分体式搅拌桨的酒料搅拌罐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结构的搅拌桨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的分体式搅拌桨的搅拌轴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的分体式搅拌桨的桨叶结构示意图;

图5为图4A向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所示:本实施例的具分体式搅拌桨的酒料搅拌罐,包括反应罐9和搅拌桨,所述反应罐9包括罐体10、上封头11和下封头12,所述上封头11与所述罐体10焊接连接,所述上封头11上开设有投料口,所述搅拌桨包括搅拌轴1和桨叶2,所述桨叶2设置两个,每一所述桨叶2均包括桨叶体21和与所述桨叶体21一体成型并与搅拌轴1键配合连接的连接部22,两桨叶2的连接部22相互连接,所述搅拌轴1下端设置有连接段3,所述连接段3外侧沿轴向设置有连接键4,所述连接部22为半圆形,连接部22内侧设置有用于嵌入连接键4的键槽23;其中,两连接部22均为半圆形,两连接部22连接后形成圆形抱箍,在安装时,连接部22自上端落下将连接键4插入键槽23内形成连接,然后通过并紧螺栓将两连接部22连接,两连接部22对应位置设置有连接孔25。

本实施例中,键槽23为T形槽,连接键4为与键槽23适配的形状;可有效防止松脱,相适配的形状是指连接键4插入键槽23内后配合紧密,不易晃动,此外,键槽23也可为其他形状,如梯形或燕尾形结构。

本实施例中,连接键4沿所述连接段3圆周设置;布置多个,连接更加稳固。

本实施例中,搅拌轴1下端设置有限位托板5;在桨叶2与搅拌轴1配合后,限位托板对桨叶2的连接部22形成托举并轴向向下的限位。

本实施例中,每一所述连接部22上侧周向设置有轴向限位板24,两所述连接部22的轴向限位板24围成圆形,一L形限位座6嵌入搅拌轴1上设置的沉槽7并底端对轴向限位板24形成限位;搅拌轴1上设置有沉槽,在桨叶2安装后,将L形限位座嵌入沉槽后,L形限位座底端与轴向限位板24上侧面紧紧地靠,并将轴向限位板24紧紧压紧于限位托板。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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