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用出风口饰条点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05553阅读:349来源:国知局
一种汽车用出风口饰条点漆系统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零部件加工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汽车用出风口饰条点漆系统。



背景技术:

汽车是指以汽油、柴油、天然气等燃料或者以电池、太阳能等新型能源由发动机作动力的运输工具。一般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不依靠轨道或架线而在陆地行驶的车辆。汽车通常被用作载运客、货和牵引客、货挂车,也有为完成特定运输任务或作业任务而将其改装或经装配了专用设备成为专用车辆,但不包括专供农业使用的机械。而汽车字牌对汽车其识别、标志等作用。

目前,在汽车侧右出风口饰条在加工过程中,饰条注塑成型后,需要将饰条进行电镀工序,而电镀时,并不需要对饰条所有部位进行电镀,因此在电镀工序之前,就需要对这些不需要电镀的部位的表面刷上一层油漆阻镀。而传统的方法是由人工手动用毛刷从装有油漆的容器内将油漆刷在饰条需要阻镀的部位。采用这种方法,人工劳动强度大,而且在人工刷时也有造成部分油漆的浪费,同时工作效率不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汽车用出风口饰条点漆系统,能够有效的降低人工劳动强度,减少油漆的浪费,提高工作效率。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汽车用出风口饰条点漆系统,其创新点在于:该点漆系统用于对汽车的出风口饰条需要阻镀的部位进行点漆,包括

一底座,所述底座呈长方体状,在底座上位于底座长轴方向的两端分别具有进液口、出液口,同时在底座内具有连通进液口与出液口的输液管路;

一定位机构,所述定位机构由数个与出风口饰条需要阻镀的部位相对应的定位座共同组成,所述定位座安装在底座的上端,由位于外侧的外固定座以及位于内侧的内固定座共同构成,所述外固定座与内固定座均为空心长方体结构,所述内固定座的内腔与输液管路相连通,且内固定座的外壁与外固定座的内壁之间共同形成一容漆液通过的空腔,该空腔与输液管路相连通,所述外固定座的高度高于内固定座的高度。

进一步的,所述进液口与出液口一共有数组,对称分布在底座的两端。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利用本阻镀系统进行刷漆时,通过定位座将工件固定,然后从输液管路中将漆输送至内固定座的内腔中,即可一次性完成工件的刷漆,非常的方便,相应的也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的减少了油漆的浪费,降低了人工劳动强度。

通过将外固定座的高度设计为高于内固定座的高度,利用这样的高度差,对工件的其余部位进行保护,避免在刷漆过程中,从内固定座的内腔中的漆沾在阻镀部位的边缘,影响后续电镀的顺利进行,同时从内固定座的内腔中的漆还可以从内固定座与外固定座形成的空腔中流回输液管路,以节省材料。

通过设置多组进液口与出液口,方便及时的供给多个定位座需要的漆。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汽车用出风口饰条点漆系统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定位座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的实施例可以使本专业的技术人员更全面地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因此将本实用新型限制在所述的实施例范围之中。

如图1所示的一种汽车用出风口饰条点漆系统,该点漆系统用于对汽车的出风口饰条需要阻镀的部位进行点漆,包括一底座1以及安装在底座1上端的定位机构。

底座1呈长方体状,在底座1上位于底座1长轴方向的两端分别具有进液口、出液口4,同时在底座1内具有连通进液口与出液口4的输液管路,进液口与出液口4一共有数组,对称分布在底座1的两端。

定位机构由数个与出风口饰条需要阻镀的部位相对应的定位座2共同组成,定位座2安装在底座1的上端,如图2所示,定位座2由位于外侧的外固定座6以及位于内侧的内固定座5共同构成,外固定座6与内固定座5均为空心长方体结构,内固定座5的内腔与输液管路相连通,且内固定座5的外壁与外固定座6的内壁之间共同形成一容漆液通过的空腔,该空腔与输液管路相连通,外固定座6的高度高于内固定座的高度。通过将外固定座6的高度设计为高于内固定座5的高度,利用这样的高度差,对工件的其余部位进行保护,避免在刷漆过程中,从内固定座5的内腔中的漆沾在阻镀部位的边缘,影响后续电镀的顺利进行,同时从内固定座5的内腔中的漆还可以从内固定座5与外固定座6形成的空腔中流回输液管路,以节省材料。

工作原理:在进行点漆时,将待阻镀的工件3通过各个定位座2固定好,此时工件3需要阻镀的部位会嵌入内固定座5与外固定座6之间,然后从进液口处向输液管路中通入阻镀用的漆,漆会从输液管路输送至内固定座5处,并从内固定座5的内腔中溢出,从而实现对工件3的点漆,同时多余的漆会从内固定座5与外固定座6形成的空腔中再流回输液管路中,并从出液口4中排出。

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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