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板材自动分拣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88789阅读:98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分拣装置,特别涉及一种板材自动分拣装置。



背景技术:

板材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已经被广泛应用,板材的制作工艺也在不断的提高。人们在生活实践中,可以对板材进行加工来满足自己的不同需求。在板材的加工过程中,板材由多片锯切割后,需要根据切割后的尺寸大小进行分拣,传统的分拣是通过人工来完成的,由于板材的体积大,通常需要多人协作才能完成分拣过程,生产效率低,分拣成本较高。在石膏板生产过程中,石膏板会出现超长或超厚现象,容易造成设备动作节拍混乱,导致批量性石膏板破损,甚至被动停机。由以上原因造成生产中断发生频次较高,且无相应的自动检测控制手段,对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板材破损数量偏多,产品合格率降低;(2)重新组织生产时,产生不合格品及相应配料的浪费,增加了生产经营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上述问题,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可靠,自动化程度高、成本低、生产效率高的板材自动分拣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这样的: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板材自动分拣装置,包括输送轨道,输送轨道外侧包覆有输送皮带,其两侧连接有输送链轮,输送皮带齿轮连接在输送链轮上,输送轨道上还设有辊道,辊道机械连接在输送轨道上,输送轨道上设有供板材放置的平台,平台上设有动力机构,动力机构通过连接座与平台连接,平台上还设有控制机构,控制机构内设有红外线扫描装置,红外线扫描装置对应平台设置,控制机构上设有机械手,机械手与控制机构之间连接有一可伸缩杆,可伸缩杆一端机械连接在控制机构上,其另一端机械连接在机械手上,动力机构为控制机构及机械手供电。

进一步的,作为一种具体的结构形式,本实用新型所述输送链轮表面设有耐磨材料结构层。

进一步的,作为一种具体的结构形式,本实用新型所述连接座滑动连接在输送轨道上。

进一步的,作为一种具体的结构形式,本实用新型所述动力机构为电动机。

进一步的,作为一种具体的结构形式,本实用新型所述电动机内置电瓶。

进一步的,作为一种具体的结构形式,本实用新型所述辊道外侧包覆有防护壳。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板材自动分拣装置结构简单可靠,自动化程度高、成本低、生产效率高,能对板材进行分拣与叠板,既可实现对超长板材的自动检测及筛分,又可实现对超厚板材的自动检测及筛分,保证生产的连续性,提高了产品合格率,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输送轨道;2.输送链轮;3.辊道;4.板材;5.动力机构;6.连接座;7.控制机构;8.机械手。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这些附图均为简化的示意图,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基本结构,因此其仅显示与本实用新型有关的构成。

如图1所示的本实用新型一种板材自动分拣装置的优选实施例,包括输送轨道1,输送轨道1外侧包覆有输送皮带,其两侧连接有输送链轮2,输送皮带齿轮连接在输送链轮2上,输送轨道1上还设有辊道3,辊道3机械连接在输送轨道1上,输送轨道1上设有供板材4放置的平台,平台上设有动力机构5,动力机构5通过连接座6与平台连接,平台上还设有控制机构7,控制机构7内设有红外线扫描装置,红外线扫描装置对应平台设置,控制机构7上设有机械手8,机械手8与控制机构7之间连接有一可伸缩杆,可伸缩杆一端机械连接在控制机构7上,其另一端机械连接在机械手8上,动力机构5为控制机构7及机械手8供电。

所述输送链轮2表面设有耐磨材料结构层。减少了磨损频率,延长了链轮的使用寿命。

所述连接座6滑动连接在输送轨道1上。使用灵活性更强。

所述动力机构5为电动机。能更好的提供动力。

所述电动机内置电瓶。采用此设计,简单实用。

所述辊道3外侧包覆有防护壳。可以更好的保护辊道3。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板材自动分拣装置结构简单可靠,自动化程度高、成本低、生产效率高,能对板材进行分拣与叠板,既可实现对超长板材的自动检测及筛分,又可实现对超厚板材的自动检测及筛分,保证生产的连续性,提高了产品合格率,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便于链轮在轨道3上进行传动连接;输送轨道1上设有供板材4放置的平台,平台上设有动力机构5,动力机构5通过连接座6与平台连接,平台上还设有控制机构7,控制机构7内设有红外线扫描装置,红外线扫描装置对应平台设置,方便进行控制,通过红外线扫描能更精准的进行分拣;机械手8与控制机构7之间连接有一可伸缩杆,可伸缩杆一端机械连接在控制机构7上,其另一端机械连接在机械手8上,动力机构5为控制机构7及机械手8供电,可以通过机械手8进行抓取,动力机构5为其供电。

以上述依据本实用新型的理想实施例为启示,通过上述的说明内容,相关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在不偏离本项发明技术思想的范围内,进行多样的变更以及修改。本项发明的技术性范围并不局限于说明书上的内容,必须要根据权利要求范围来确定其技术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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