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焦炉烟气共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108896阅读:21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炼焦炉烟气共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炼焦炉,尤其涉及用于操作炼焦炉的方法和设备,该炼焦炉可提高炉子寿命,减少排放及提高炉子的焦炭产量。
背景技术
焦炭为一种固态碳燃料和在钢铁生产中用于熔化和还原铁矿石的碳来源。在炼铁过程中。铁矿石,焦炭,热空气和石灰石或其它熔剂被注入鼓风炉。热空气引起焦炭燃烧,以提供将氧化铁还原为铁所需的热量和碳的来源。可加入石灰石或其它熔剂,使之与酸性杂质,称为炉渣,发生反应并将其从铁水中去除。石灰石杂质漂浮于铁水上部,可以撇去。
在一过程中,已知为“汤普生炼焦法”,通过将粉煤批量送入炉子来生产用于精炼金属矿石的焦炭,该炉子为密封的且在精密控制的大气条件下加热24到48小时至极高的温度。炼焦炉用于将煤转换为冶金焦炭已有许多年了。在炼焦过程中,为了去除煤的挥发性成分并形成具有预定的多孔性及强度的熔体,可将精细的破碎煤在可控温度条件下加热。因为焦炭的生产为一批量过程,多个炼焦炉同时操作,在下文中称作“炼焦炉组”。
在一炼焦周期的最后,炼成的焦炭从炉中取出并用水冷却。冷却的焦炭可筛过并装载到有轨车或卡车上进行运输,或稍后直接使用或移动到熔铁炉。
加热过程中通过煤颗粒经历的熔化和熔融过程是炼焦过程中最重要的一部分。熔化程度和进入熔化物质的煤颗粒的同化程度决定了所生产的焦炭的特性,为从特殊煤或混合煤中生产出最高强度的焦炭,存在煤中惰性实体反应的最佳比。焦炭的多孔性和强度对矿石精炼过程而言是重要的,而且其决定于煤源和/或炼焦方法。
煤颗粒或混合煤颗粒按预定计划装进热炉子,而且为了从得到的焦炭中去除挥发物,煤在炉子中加热预定时间段。炼焦过程高度取决于炉子的设计,煤的类型和使用的转换温度。在炼焦过程中炉子是调准的,因此煤的每一炉料都在大约相同的周期时间量结焦。一旦煤结焦,焦炭需从炉中取出并用水冷却至其燃烧温度以下。熄火操作也必须小心控制,使得焦炭不能吸收过多的湿气。一旦它熄灭,焦炭就被筛过并装载到有轨车或卡车上进行运输。
由于用于炼焦操作的高等级煤的来源持续减少,较少合乎需要的煤用于生产焦炭。这样较少的合乎需要的煤可能具有易变的湿度及影响炼焦操作的易挥发性物质。控制炼焦操作对于提供冶金过程所需的高质量的焦炭是重要的。为提供高质量焦炭,改良炼焦过程及设备是不断需要的。

发明内容
关于上述和其它优点,本发明提供一种炼焦炉组,其包括至少一个第一炼焦炉和与第一炼焦炉相邻的第二炼焦炉。第一和第二炼焦炉中的每一个都包括一由室侧壁、室顶和室底板限定的炼焦室,其中每一炼焦室包括一位于焦床上方的气体空间。第一炼焦炉的室底板由第一炉底烟气系统加热,而第二炼焦炉的室底板由第二炉底烟气系统加热。至少一个在第一和第二炼焦炉之间的室侧壁包括至少一个在第一炼焦室的气体空间和第一炉底烟气系统之间流体连通的下导管,用于将烟气从第一炼焦室的气体空间导入第一炉底烟气系统。炼焦炉组还包括一在第一炼焦室的气体空间和至少第二炼焦室的气体空间或至少第二炼焦炉的炉底烟气系统之间气流连通的气体连接管道,用于将至少一部分烟气从第一炼焦室的气体空间导入第二炼焦炉,以便减小第一炉底烟气系统中的气流速度。
本发明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炼焦炉组的烟气共用系统,包括至少一个第一炼焦炉和一个第二炼焦炉。第一炼焦炉子有第一炉底烟气系统、第一炼焦室和位于第一炼焦室中的焦床上方的第一气体空间。而第二炼焦炉子有第二炉底烟气系统、第二炼焦室和位于第二炼焦室中的焦床上方的第二气体空间。烟气共用系统包括一在第一气体空间与至少第二气体空间或第二炉底烟气系统之间气流连通的耐火加衬管,由此与没有耐火加衬管的第一炉底烟气系统中的烟气流速相比,可减小第一炉底烟气系统中的烟气流速。
本发明的又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在炼焦炉装入煤料之后的至少一个初始炼焦操作过程中,减小炼焦炉的炉底烟气系统中的气流速度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在第一炼焦炉和第二炼焦炉之间提供一管道系统,该第一炼焦炉子有第一炼焦室、第一焦床上方的第一气体空间和第一炉底烟气系统,该第二炼焦炉子有第二炼焦室、第二焦床上方的第二气体空间和第二炉底烟气系统,以便将第一气体空间中的至少一部分气体导入第二炼焦炉的至少第二气体空间或第二炉底烟气系统,从而减小第一炉底烟气系统中的气流速度。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减小炉子峰值温度和炼焦室中的气体流速的独特系统,以便延长耐火加衬炉的寿命并进一步减小炼焦操作中不需要的排放。该系统适于使用至少两个炼焦炉且可以在炼焦炉组中使用三个或更多的炼焦炉。而且,该系统容易适应于现有炼焦炉,无需炉子的重大更改且在炼焦炉操作中基本上无变化。
如以下将更详细描述的那样,炼焦炉的温度取决于煤的质量,炉中装煤量及供给炉子的燃烧用空气量。从实际观点看,在本发明之前,对于给定的煤源,控制炉子峰值温度的唯一方法为减少炉子的装煤量。煤挥发物含量高导致需要供给炉子额外的燃烧用空气以保证挥发物完全燃烧。然而,供给炉子的燃烧用空气量由炼焦炉组的自然或强制通风系统来限定。额外的燃烧用空气减少了炼焦炉组内的自然或强制通风,且在装料和炼焦操作过程中可能导致炉子排放物增加。本发明提供一种用于操作炼焦炉组的独特装置,因此可提高焦炭产量。


本发明的另外优点和益处可通过结合附图对优选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变得更明显,附图不按比例绘制,其中如下这几个附图中的相同的参考符号表示相同或相似的元件,其中图1是炼焦炉组的一部分的轴测图;图2是通过炼焦炉组中的炼焦炉的纵向剖面图;图3是沿图2的线3-3剖开的局部放大剖面图,示出了炼焦炉内部,燃烧用空气管道及炉底烟道系统;图4A和4B是沿图2的线4-4剖开的局部放大剖面图,示出了炼焦炉内部及炉底烟道系统;以及图5是根据本发明的炼焦炉的炉底烟道系统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图1和2中阐明了一煤炼焦设备10,其包括许多炼焦炉12,在组14中优选地构造为并排关系,该组中相邻的炉12优选具有共同的侧壁16。组14中单独的炼焦炉12每个均有一由垂直相对伸展的侧壁16限定的细长炼焦室18,一支承在侧壁16上的大致弓形顶20,和一支承将要结焦的煤料的水平底板22。炉子构成为室18的相对两端敞开,且在炼焦过程中通过可移除的门24和26(图2)可关闭端部。其中门24关闭装料端而门26关闭炉子12的出焦端。侧壁16,顶20,及底板22由合适的耐热材料形成,例如耐火砖或能抵抗炼焦过程中所遇到的高温和热冲击的可铸耐火材料,热冲击由在加热炉室18中未加工煤料的沉积而产生。
在图3和4中可最清楚地看出,优选的,底板22包括一置于可铸耐火材料床30上的耐火砖顶层28,该床在通常为矩形的系统的砖拱顶32上,细长的炉底烟道室34在每一炉室18的下面延伸。拱顶32由炉侧壁16和许多中间平行的耐火砖侧壁36支承,炉侧壁16及中间的侧壁36共同限定位于底板22下面的细长的炉底烟道室34,其长度为细长炼焦室18的全部长度。如下面更详细的描述,炉底烟道气系统可能包括位于室底板22下的分离的炉底烟道室区。
优选地,许多垂直伸展的下导管或管道38在侧壁16中形成,各下导管38均具有一入口40和一出口42,入口引自位于煤料43上方的各炉室18的上部中的气体空间41,出口通入与形成下导管38的侧壁16相邻的炉底烟道34中(图4)。一个或多个上升烟道,或烟囱44,也在侧壁16中形成,且每一个烟囱44在其底部均具有入口46,该入口引自形成烟囱44的侧壁16附近的相邻的炉底烟道室34。如下文更充分地描述,烟囱44通过侧壁16向上伸展至顶20上方隔开的一点。
如图5所示,优选的,对于每一个炼焦炉12,与炉底烟气系统47(图5中由虚线围上的区域)相联系的下导管38,炉底烟道室34和烟囱44排列在两个分离的炉底烟气区48和50中。因此,对于单个炼焦炉12,图5所示的底板22下所封闭的结构组成了炉底烟气系统47。如图5所示,优选地,炉底烟气系统47的每一区48和50包括至少3个下导管38a或38b和至少一个烟囱44a或44b,优选有两个烟囱44a或44b在每个侧壁16中。下导管38a放置在炉底烟气区48内,烟囱44a位于同下导管38a相对的侧壁16内。同样,下导管38b放置在炉底烟气区50内,烟囱44b位于同下导管38b相对的侧壁16内。一系列隔壁52垂直于中间壁36a和36及侧壁16延伸,且将炉底烟气系统47分成位于每一炼焦炉12相对端上的互相隔离的区48和50。在每一区48或50内的中间壁36a和36b提供了一通过每一区48或50的迷宫式通路,通过提供经过中间壁36a和36b与端壁56a和56b之间的间隙54a或54b的气流通路来提供该迷宫式通路,通路沿每一炉12的炼焦室18的全宽。同样,间隙58a和58b位于中间壁36a和36b与隔壁52之间,气流经此从下导管38a和38b至烟囱44a和44b。
因此,在每一炼焦炉12的炉底烟道系统47中,气体从位于与顶20相邻的炉室18上部中的气体空间41通过在侧壁16右端中的下导管38a(图2和5),流入横过炉子12宽度的炉底烟道区48,且通过位于炉底烟气区48相对侧的侧壁16内的烟囱44流出。相似的,在侧壁16左侧的下导管38b(图2和5)提供一气流模式,从炉室18上部中气体空间41进入炉底烟气区50,以来回流动的方式横过炉子12的宽度横向流动以便经过侧壁16内的烟囱44b排出,因此炉底烟气区48和50中,气体沿相对的方向在炉12相对的纵向端部横向流过炉12。
在图1和2中可最清楚地看出,许多细长的燃烧用通道60在炉12的弓形顶20上伸展,基本上通过组14的全长,优选地,每一通道60延伸至一组相邻的炉子12上方,优选至少大约有6个炉子。通道60由耐火砖或其它合适的耐高温材料构成,其由钢梁61支承,钢梁依次由支承在每一侧壁16顶部上的直立块或柱62支承。块62可由任何合适的承载材料诸如混凝土或耐火砖构成。
管道系统64将每一炉底烟气系统47的烟囱44连接到通道60上,该系统支承在与通道支承块62相邻的每一侧壁16的顶部上,相应的侧壁16中的烟囱44a与44b向管道系统64内部排放。每一管道系统64包括将气流从炉底烟道加热系统48和50导入通道结构60的纵向伸展的内部管道70中的烟囱伸展过渡部分66和弯头部分68。烟囱伸展过渡部分66和弯头部分68由耐火砖或其它能耐受从炉底烟气系统47出来的强热气体的合适材料构成。
通风控制阀72包括一可垂直移动的耐火阀板74和阀体76,优选地,该阀安装于每一弯头部分68与通道60之间,可在图2所示的较低位置和一升高的位置间移动,在较低位置可使气流在烟囱44和通道60的内部管道70间流通,在升高位置可使气体停止从烟气系统47流入通道60的内部管道70中。通风控制阀72用于控制燃烧用空气吸入气体空间41和炉底烟道室34的速度。若任一个炉底烟气区48或50中的温度不平衡,通风控制阀72也可用于将煤的挥发物引入炉底烟气区48或50(图5)。通常,通风控制阀板74b在炼焦周期初期完全打开,而在炼焦周期后期阀板逐渐关闭。任一合适的装置,如气压缸,齿轮马达等,可用于移动耐火阀板74从开启至关闭位置。Childress等人的美国专利No.5114542中,可发现合适的阀72的详细情况,该专利公开的全文所述内容在此引入以作参考。
为提供从烟气系统47进入通道60的气流,优选地,在低于大气压的压力下操作通道60,该压力范围是约-0.3至约-0.5英寸的水柱。通道60内低于大气压的压力可凭自然通风或包括风门的通风扇提供。
气体可从燃烧用通道60的内部管道70流出,在垂直伸展的排气管86的顶部排到大气中,或者燃烧用气体可导入热回收系统用以产生蒸汽,该排气管可与位于排气管86底部的燃烧用通道60直接进行流体连通。排气管86由通道60的顶部支承,直接在炉12的侧壁16之一的上方,排气管86的底部直接开口于燃烧用通道60的管道70中。
优选地,根据本发明的炉子用推焦和装料机通过前门装入粉煤或压实的煤,推焦和装料机的类型为Thompson的美国专利No.3784034;4067462;4287024和4344820及Pruitt的美国专利No.5447606所公开的类型,这些专利公开的全文所述内容在此引入以作参考。该装料机优选地在轨道上运行,该轨道在门24的附近平行于炉子12的组14并且在其前面延伸。装料机上的门操纵组件适于与炉门24接合,以在推焦和炉子装料操作过程中移除和支承该门24。用于炼焦的煤填入炉12内,填至炉子所需要的深度,从装料侧88至炉12的出焦侧90逐渐填充。
炉子12完全装煤后,门24降低并固定在炉子的装料侧88的适当位置以密封炉子12。由于烟气系统47中的通风,一旦门24固定,位于与顶20相邻的装料炉12上部的气体空间41中就立即出现轻微的负压,从而在炼焦过程中,炉内气体从门24或26周围选出的趋势减小。
炼焦操作完成后,门26从炉12的出焦侧90移除。焦炭从炉12中推出,经导焦器进入由炼焦炉12的出焦侧90附近的轨道所支承的热焦车。炽热的焦炭从炉12中移出,然后在热焦车中运至熄火处,水倾倒在焦炭上使之熄火。
本发明的一重要特征为在初始炼焦操作过程中用炉底烟气共用系统控制炉子温度。至今,每一炼焦炉12与相邻的炼焦炉12基本上独立操作。烟气共用提供了在炼焦炉操作中的显著改进,可允许更大的炉料容量,更低的辐射和/或更短的炼焦时间。
从炼焦操作过程中煤的挥发物排放的观点看,从煤料进入炉子12中的挥发物并非在炼焦周期过程中保持不变。对于典型的48小时的炼焦周期,煤中所发出的挥发物在炉子12装煤后的前3个小时最高。煤所发出的挥发物的初始量与整个炼焦周期煤所发出的挥发物平均量的二至三倍一样高。最初3小时后,挥发物的体积量在下面的大约4到大约36小时内逐渐减至平均量。其后,挥发物的体积量在炼焦周期的大约36至大约48小时的一段时间内逐渐减至挥发物平均量的大约1/5到1/10。
煤所发出的挥发物量还取决于炉12的装煤量,所装煤的湿量和煤中挥发物的含量。煤具有低湿量,仅为重量的大约6%,和高的挥发物含量,超过重量的大约26%至大约28%,会导致超出炉子处理增加的燃烧用气流的能力,而导致较高的炉底烟道温度,可大约高于2700°F,从而导致炉底烟道拱顶32和炉底板22的热损坏。
再参看图4A,其描述了一种提供相邻炉12之间的烟气共用的装置。根据本发明的一方面,烟气通路94位于炉子12的侧壁16中,其将挥发物从煤料43上方的室18中的气体空间41导入一个或更多相邻炉子12的下导管38中。值得考虑的是,相邻炉子12将会在炼焦周期中稍微靠后进行操作,由此相邻炉子12中煤所发出的挥发物体积量基本低于最近装料的炉子。
另一烟道气共用的方法为提供外部的具有耐火材料衬里的管道100(图5),其位于相邻炉子12的炉底烟道室34之间,或提供具有耐火材料衬里的跨接管96和跨接管连接器98,跨接管连接器98用于通过顶20或炉壁16连接位于相邻炉子的室18上部的气体空间41(图4B)。对现有炼焦炉12,尤其优选的是提供通过炉顶20的跨接管,其可使挥发物从第一炉12的气体空间41流入相邻炉子12的气体空间41,新炉子12具有位于炉与炉之间的共用炉壁16上的开口或孔,从而可以彼此气流连通的方式连接各个炉子的气体空间41。
炼焦炉12的烟气通路94或跨接管96的流动截面积优选范围在每装入炼焦炉100吨煤料时为大约1.5至大约1.8ft2。关于跨接管的设计流速,流动截面积优选范围为从大约0.55至大约0.62ft2每1000scfm气流。应当认识到,新炼焦炉12可能最初带有选自上述系统的合适的烟气共用系统。该系统适用于至少两个炉子12之间的烟气共用,且可用于三个炉子,四个炉子或炼焦炉组14中所有炉子之间的烟气共用。从可操作的观点出发,优选的烟气共用为炼焦炉组14中两个,三个或四个炉子12之间的烟气共用。
优选地,对于充分的气流而言,正确的跨接管设计去除了跨接管中对气流调节的需要。然而,如果需要,合适的流控制系统还可用于调节炉子间共用烟气的流量。而且,通过使用公共管道来连接炼焦炉组14中所有炉子的气体空间41并使用公共管道和每一炉子12之间的气体关闭阀,系统可提供最近装料的炉子与炼焦炉组14中任何其它炉子间的烟气共用。也可如上述,通过调节耐火阀72,改变燃烧用空气流入气体空间41和炉子12的炉底烟道室34的速度,来控制炉子之间的共用烟气量。
下面所给出的实例阐明了本发明的一个或更多优点。下表中,2号炉最近装入45吨煤,所装煤的挥发物含量为28wt.%且湿量为6wt.%。进入2号炉的炉顶空气总量假定为每分钟280标准立方英尺(scfm)。1号炉和3号炉在24小时的时候进入炼焦周期,进入1号炉和3号炉的炉顶空气假定为325scfm。
表一


通过比较前述表中给出的烟气流动速度可看出,2号炉和1号炉及3号炉之间的烟气共用明显减少了2号炉的炉底烟道中的气体流动,减少量大约多于25%,并因此减少了炉底烟道的温度,炉底板暴露于所给的空气流中和所示的燃料条件下。因此,在一个或更多相邻炉子的初始焦化周期中,来自2号炉的挥发物气体的转移有效减少了通过最近装入煤料的炉子产生的挥发物的气流速度,因此关于炉底烟气系统的温度和气流速度的设计能力是不能超过的。另外,需要额外的燃烧用空气来补偿在初始炼焦操作过程中增加的烟气燃料值,从而超出烟气系统中气体的设计流速,和/或提高炉子的压力从而减少炉子的通风。
本发明其它非限定优点包括由于在装料的炉子中通风增强而使装料中的排放减少,由于炉底烟道温度降低而使炉子寿命延长,由于相邻炼焦炉中较低的空气渗透而使炉子的产量增加,由于挥发物流速峰值减小而使炉子操作更容易,以及炉中更好的燃烧条件,从而使空气污染排放降低。
显然应当相信,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实质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对上述结构做出多种修改。因此,虽然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已明确公开,但是应当理解,本发明不打算另外单独限制,而是想包括所有在本发明的精神实质和范围内的被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所知的实施例。
权利要求
1.一种炼焦炉组,其包括至少一个第一炼焦炉和至少一个第二炼焦炉,第一和第二炼焦炉中的每一个都包括一由室侧壁、室顶和室底板限定的炼焦室,其中每一炼焦室包括一位于焦床上方的气体空间,而且其中第一炼焦炉的焦床下方的室底板由第一炉底烟气系统加热,而第二炼焦炉的室底板由第二炉底烟气系统加热,其中至少一个在第一和第二炼焦炉之间的室侧壁包括至少一个在第一炼焦室的气体空间和第一炉底烟气系统之间流体连通的下导管,用于将烟气从第一炼焦室的气体空间导入第一炉底烟气系统,炼焦炉组还包括一在第一炼焦室的气体空间和至少第二炼焦室的气体空间或至少第二炼焦炉的炉底烟气系统之间气流连通的气体连接管道,用于将至少一部分烟气从第一炼焦室的气体空间导入第二炼焦炉,由此相对于没有所述气体导管的第一炼焦炉减小第一炉底烟气系统中的烟气流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炼焦炉组,其中第一和第二炼焦炉各自包括一具有互相分离的第一和第二炉底烟气区的炉底烟气系统和至少一个从各个炉的炼焦室通向第一和第二炉底烟气区中的每一个的下导管。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炼焦炉组,其中每一下导管具有一与炼焦室流体连通的入口和一与炉底烟气系统流体连通的出口。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炼焦炉组,其中每一下导管具有一与炼焦室流体连通的入口和一与炉底烟气系统流体连通的出口。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炼焦炉组,其中第一与第二炼焦炉之间的室侧壁为第一与第二炼焦炉共用的室侧壁。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炼焦炉组,其中第一与第二炼焦炉之间的室侧壁为包括耐火砖的耐火室侧壁。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炼焦炉组,其中气体管道包括一通过从室侧壁中去除耐火砖而提供的室侧壁中的孔,以便提供第一炼焦室与第二炼焦室或第二炉底烟气系统的下导管之间的气流连通。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炼焦炉组,其中第一与第二炼焦炉之间的室侧壁为包括耐火砖的耐火室侧壁。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炼焦炉组,其中气体管道包括一通过从室侧壁中去除耐火砖而提供的室侧壁中的孔,以便提供第一炼焦室与第二炼焦室或第二炉底烟气系统的下导管之间的气流连通。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炼焦炉组,其中气体管道包括一位于第一气体空间和至少第二炼焦炉的气体空间之间的跨接管道。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炼焦炉组,其中气体管道包括一位于第一炼焦炉的气体空间和至少第二炼焦炉的气体空间或第二炼焦炉的下导管之间的连接管道。
12.一种炼焦炉组的烟气共用系统,包括至少一个第一炼焦炉和一个第二炼焦炉,第一炼焦炉子有第一炉底烟气系统、第一炼焦室和位于第一炼焦室中的焦床上方的第一气体空间,而第二炼焦炉子有第二炉底烟气系统、第二炼焦室和位于第二炼焦室中的焦床上方的第二气体空间,烟气共用系统包括一在第一气体空间与至少第二气体空间或第二炉底烟气系统之间气流连通的耐火加衬管,由此与没有耐火加衬管的第一炉底烟气系统中的烟气流速相比,可减小第一炉底烟气系统中的烟气流速。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烟气共用系统,其中第一和第二炼焦炉各自包括一具有互相分离的第一和第二炉底烟气区的炉底烟气系统和至少一个从炼焦室通向第一和第二炉底烟气区中的每一个的下导管。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烟气共用系统,其中每一下导管具有一与炼焦室流体连通的入口和一与炉底烟气系统流体连通的出口。
15.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烟气共用系统,其中每一炼焦炉包括一下导管,该下导管具有一与炼焦室流体连通的入口和一与炉底烟气系统流体连通的出口。
16.一种炼焦炉组的烟气共用系统,包括至少一个第一炼焦炉和一个第二炼焦炉,第一炼焦炉子有第一炉底烟气系统和第一炼焦室,而第二炼焦炉子有第二炉底烟气系统和第二炼焦室,烟气共用系统包括一在第一炼焦室与第二炼焦室之间气流连通的耐火加衬管,由此与没有耐火加衬管的第一炉底烟气系统中的烟气流速相比,可减小第一炉底烟气系统中的烟气流速。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烟气共用系统,其中第一和第二炼焦炉各自包括一具有互相分离的第一和第二炉底烟气区的炉底烟气系统和至少一个从炼焦室通向第一和第二炉底烟气区中的每一个的下导管。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烟气共用系统,其中每一下导管具有一与炼焦室流体连通的入口和一与炉底烟气系统流体连通的出口。
19.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烟气共用系统,其中每一炼焦炉包括一下导管,该下导管具有一与炼焦室流体连通的入口和一与炉底烟气系统流体连通的出口。
20.一种炼焦炉组的烟气共用系统,包括至少一个第一炼焦炉和一个第二炼焦炉,第一炼焦炉子有第一炉底烟气系统和第一炼焦室,而第二炼焦炉子有第二炉底烟气系统和第二炼焦室,烟气共用系统包括一在第一炉底烟气系统与第二炉底烟气系统之间气流连通的耐火加衬管,由此与没有耐火加衬管的第一炉底烟气系统中的烟气流速相比,可减小第一炉底烟气系统中的烟气流速。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烟气共用系统,其中第一和第二炼焦炉各自包括一具有互相分离的第一和第二炉底烟气区的炉底烟气系统和至少一个从炼焦室通向第一和第二炉底烟气区中的每一个的下导管。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烟气共用系统,其中每一下导管具有一与炼焦室流体连通的入口和一与炉底烟气系统流体连通的出口。
23.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烟气共用系统,其中每一炼焦炉包括一下导管,该下导管具有一与炼焦室流体连通的入口和一与炉底烟气系统流体连通的出口。
24.一种用于在炼焦炉装入煤料之后的至少一个初始炼焦操作过程中,减小炼焦炉的炉底烟气系统中的气流速度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在第一炼焦炉和第二炼焦炉之间提供一管道系统,该第一炼焦炉子有第一炼焦室、焦床上方的第一气体空间和第一炉底烟气系统,该第二炼焦炉子有第二炼焦室、第二焦床上方的第二气体空间和第二炉底烟气系统,以便将第一气体空间中的至少一部分气体导入第二炼焦炉的至少第二气体空间或第二炉底烟气系统,从而减小第一炼焦炉的第一炉底烟气系统中的气流速度。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管道系统包括一由耐火砖制成的室侧壁中的下导管,该室侧壁由第一和第二炼焦炉共用,下导管具有一与第一气体空间气流连通的入口和一与第一炼焦炉的第一炉底烟气系统气流连通的出口,该方法还包括从室侧壁中去除一个或更多耐火砖以提供一孔,该孔用于第一气体空间与第二气体空间或第二炉底烟气系统之间的气流连通。
26.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通过在第一炉底烟气系统和第二炉底烟气系统之间连接管道系统来提供第一和第二炼焦炉之间的烟气共用。
27.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通过在第一气体空间和第二炉底烟气系统之间连接管道系统来提供第一和第二炼焦炉之间的烟气共用。
28.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中通过在第一气体空间和第二气体空间之间连接管道系统来提供第一和第二炼焦炉之间的烟气共用。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用于在炼焦炉装入煤料(43)之后的至少一个初始炼焦操作过程中,减小炼焦炉的炉底烟气系统中的气流速度的方法和设备。该方法包括提供一位于具有第一炼焦室(18)的第一炼焦炉和具有第二炼焦室(18)的第二炼焦炉之间的管道系统(96、98),以便将至少一部分气体从第一炼焦室(18)中的气体空间(41)导入第二炼焦炉,从而减小第一炼焦炉的第一炉底烟气系统中的气流速度。减少炉底烟道的气流速度对产品产量、炼焦炉寿命和炼焦炉挥发物排放的环境控制均具有有益影响。
文档编号C10B21/20GK1527872SQ02808224
公开日2004年9月8日 申请日期2002年1月11日 优先权日2001年2月14日
发明者R·W·维斯特布罗克, R W 维斯特布罗克 申请人:太阳焦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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