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排汽消声器总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247630阅读:43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车用排汽消声器总成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车辆内与动力装置的排气连接的装置,特别是一种车用排气消声器总成。
现有技术中的车用排气消声器总成,其目的是将车辆发动机所产生的气体消声、降噪、排至车外。其构造是与车辆动力装置的排气口相连。其不足之处是消声、降噪、排气的效果差,适合我国芜湖市产“奇瑞”牌微型车用排气消声器总成尚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解决上述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而提供一种车用排气消声器总成。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是、波纹管4和前、后消声器主体10、17经其中间的进、出气管及固定元件联成一整体。前消声器主体10的结构为罩盖20、内隔盘23分别套于其上带有通气孔的前内管21上并与其固定连接。内隔盘25、罩盖29分别套于其上带有通气孔的后内管28的端头并与其固定连接。环绕后内管28外围的依次为螺旋钢丝主体27和填料26,外围为与罩盖20、29相连的其间为隔热材料22的夹层筒体24。后消声器主体17的结构为前端盖30套于进气管31的一端并与其固定相连,隔板32套于进气管31的另一端、通气管34和出气管38的一端并与其固定连接。隔板32与其上带有通气孔的扩散管35的端头固定连接。隔板36套于通气管34、短管37和出气管38上并固定连接。后端盖39套于出气管38的另一端并与其固定连接。前、后端盖30和39分别与筒体33的两端固定连接。
本实用新型相比现有技术所具有的优点是结构精良,排气通畅,消声降噪效果好,各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如衡量排气装置性能好坏重要指标的排气装置的插入损失在31~37dB(A)范围内,功率损失比在0.2~3.9%范围内。该两项指标均优于环保产品技术条件《HCRJ072》中规定的插入损失≥200dB(A),功率损失比≤5%的要求。
附图的图面说明如下


图1是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装配示意图。
图2是前消声器主体10的整体结构剖视示意图。
图3是后消声器主体17的整体结构剖视示意图。
本实用新型
以下结合附图给出实施例排气管法兰盘1与汽车发动机相连,其下依次连接左、右异形管2、3、波纹管4、直管5、管夹6、排气管7、夹紧套筒8、进气管9、前消声器主体10、出气管11、管夹12、吊钩 13、进气管14、软管环箍15、双吊钩16、后消声器主体17、吊钩18和尾管19。这样,由发动机排出的燃气经波纹管4、进气管9后进入前内管21内,经其上的通气孔和出口充满腔内并进入后内管28内,经后内管28上的通气孔和出口又充满螺旋钢丝主体27和填料26内,并经出气管11和进气管14进入后消声器主体17内的进气管31、扩散管35内。经扩散管35上的通气孔气体充满空腔内又经短管37进入通气管34并充满空腔内。最后经出气管38和尾管19排出车外。可供汽车排气、消声用。
权利要求1.一种车用排气消声器总成,排气管法兰盘(1)与汽车发动机相连,其下依次连接左、右异形管(2、3)、波纹管(4)、直管(5)、管夹(6)、排气管(7)、夹紧套筒(8)、进气管(9)、前消声器主体(10)、出气管(11)、管夹(12)、吊钩(13)、进气管(14)、软管环箍(15)、双吊钩(16)、后消声器主体(17)、吊钩(18)和尾管(19),其特征在于前消声器主体(10)的结构为罩盖(20)、内隔盘(23)分别套于其上带有通气孔的前内管(21)上并与其固定连接,内隔盘(25)、罩盖(29)分别套于其上带有通气孔的后内管(28)的端头并与其固定连接,环绕后内管(28)外围的依次为螺旋钢丝主体(27)和填料(26),外围为与罩盖(20、29)相连的其间为隔热材料(22)的夹层筒体(24),后消声器主体(17)的结构为前端盖(30)套于进气管(31)的一端并与其固定相连,隔板(32)套于进气管(31)的另一端、通气管(34)和出气管(38)的一端并与其固定连接,隔板(32)与其上带有通气孔的扩散管(35)的端头固定连接,隔板(36)套于通气管(34)、短管(37)和出气管(38)上并固定连接,后端盖(39)套于出气管(38)的另一端并与其固定连接,前、后端盖(30)和(39)分别与筒体(33)的两端固定连接。
专利摘要一种车用排气消声器总成,解决了现有技术消声、降噪、排气的效果差,适合我国芜湖市产“奇瑞”牌微型车用排气消声器总成尚无的不足。其特征是前消声器主体10的内管28外围为螺旋钢丝主体27和填料26。后消声器主体17内设置有扩散管35、短管37、通气管34。其结构精良,排气通畅,消声降噪效果好,各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如排气装置的插入损失在31~37dB(A),功率损失比在0.2~3.9%范围内。可供车用。
文档编号F01N1/08GK2479217SQ0120656
公开日2002年2月27日 申请日期2001年6月12日 优先权日2001年6月12日
发明者于海涛, 王斌, 方统盛, 刘德香, 姚巍岭, 才明嵩, 凌热华, 徐炎 申请人:贵州红湖机械厂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