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分段式车用膨胀水壶总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41688阅读:392来源:国知局
一种分段式车用膨胀水壶总成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膨胀水壶,特别是一种分段式车用膨胀水壶总成。



背景技术:

膨胀水壶是汽车冷却系统零部件之一,膨胀水壶在冷却系统的作用不仅仅是起到补水作用,还起到冷却系统排气、泄压等作用。

传统的膨胀水壶总成作为汽车冷却系统的关键零部件,一般设计状态如图1所示,主要由水壶盖和壶体组成,结构简单。一般水壶考虑到膨胀空间,容积大概需要设计到1.5L左右,对于一些紧凑型车辆而言,发舱的布置需要综合考虑,而当空间不足的时候,图1所示的水壶结构设计往往很难实施,这就需要考虑一种新的设计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分段式车用膨胀水壶总成,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技术问题,它采用过渡结构设计,保证水壶的设计容量满足理论需要,同时解决某些车型空间设计限值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分段式车用膨胀水壶总成,包括壶体、压力盖、过渡接头和过渡管,所述过渡管的尾端与壶体连接,所述压力盖通过过渡接头连接于过渡管的头端,所述压力盖的侧壁上开设有排水口,所述过渡接头的管壁上开设有排气口,所述排水口和排气口设于压力盖的密封圈的上下两侧,所述排气口的高度高于壶体的最高点高度,所述壶体的最低点处设有补水口。

如上所述的分段式车用膨胀水壶总成,其中,优选的是,所述过渡管与壶体以及过渡接头之间通过过盈配合连接,接口处采用钢带弹性卡箍夹紧。

如上所述的分段式车用膨胀水壶总成,其中,优选的是,所述过渡接头的管体上设有固定件,所述固定件为“几”型结构,所述固定件的两自由端向外翻折形成折边,折边上设有固定孔。

如上所述的分段式车用膨胀水壶总成,其中,优选的是,所述固定件的两相对侧壁之间设有十字交叉状的加强筋。

如上所述的分段式车用膨胀水壶总成,其中,优选的是,所述壶体的顶端和左右两端各设有一个固定凸耳。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通过采用过渡管、过渡接头和钢带弹性卡箍这种过渡结构,保证水壶的设计容量满足理论需要,同时解决某些车型空间设计限值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是现有技术中膨胀水壶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轴视图;

图3是压力盖带过渡接头的轴视图。

图4是压力盖带过渡接头的剖视图。

附图标记说明:1-壶体,2-压力盖,3-过渡接头,4-过渡管,5-排水口,6-排气口,7-补水口,8-钢带弹性卡箍,9-固定件,10-固定孔,11-加强筋,12-固定凸耳。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解释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如图2所示,一种分段式车用膨胀水壶总成,包括壶体1、压力盖2、过渡接头3和过渡管4,所述过渡管4的尾端与壶体1连接,所述压力盖2通过过渡接头3连接于过渡管4的头端,所述压力盖2的侧壁上开设有排水口5,所述过渡接头3的管壁上开设有排气口6,所述排水口5和排气口6设于压力盖2的密封圈的上下两侧,所述排气口6的高度高于壶体1的最高点高度,所述壶体1的最低点处设有补水口7。

过渡接头3、钢带弹性卡箍8和过渡管4均是为了解决空间限制问题而做出的方案,由于一些车型的空间限制问题,膨胀水壶无法做成整体式的,因此,采用一些过渡结构,保证水壶的功能能够实现。

如图3和图4所示,排水口5的高度高于排气口6的高度,排水口5与排气口6之间通过压力盖2上的橡胶密封圈及弹簧隔开,排气口6输入到水壶来自发动机缸盖以及散热器的高温气体,通过膨胀水壶的压力盖2泄压,水壶的压力盖2开启压力为1.3Bar;当系统压力低于阀值时,压力盖2反向打开,系统补气,水壶从排气口6一直到下端的补水口7,设计上不允许存在U型。

作为本实施例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过渡管4与壶体1以及过渡接头3之间通过过盈配合连接,接口处采用钢带弹性卡箍8夹紧。从而保证系统密封性。

作为本实施例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过渡接头3的管体上设有固定件9,所述固定件9为“几”型结构,所述固定件9的两自由端向外翻折形成折边,折边上设有固定孔10。固定牢靠且不占用大量空间,减少与其他零部件的干涉。

为了保证“几”型结构的强度,所述固定件9的两相对侧壁之间设有十字交叉状的加强筋11。

壶体1为异形结构,根据周边件的空间约束进行结构设计,原则是保证设计容量要求。壶体1分为上下两部分,内部设计有加强筋11,所述壶体1的顶端和左右两端各设有一个固定凸耳12,左右两个固定凸耳12之间的下壶体1部分设计有2个三角形的加强筋11,保证护体强度。

以上依据图式所示的实施例详细说明了本实用新型的构造、特征及作用效果,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但本实用新型不以图面所示限定实施范围,凡是依照本实用新型的构想所作的改变,或修改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仍未超出说明书与图示所涵盖的精神时,均应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