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式第一主阀采油树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296555阅读:415来源:国知局
整体式第一主阀采油树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整体式第一主阀采油树,包括:一个四通连接机构;在四通连接机构的左、右两侧分别螺栓连接两个翼阀;在四通连接机构的上侧连接清蜡阀门;清蜡阀门下侧连接一个第二主阀;其特征在于,在第二主阀的下侧连接整体式第一主阀。其中,整体式第一主阀包括法兰以及设置在法兰内的第一主阀。根据本实用新型设计的整体式第一主阀采油树,其优点在于将第一主阀与盖板法兰合二为一,无需中间的连接法兰,以达到在不使用多余设备的情况下完成试压任务。
【专利说明】整体式第一主阀采油树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采油树,尤其涉及一种整体式的第一主阀采油树。
【背景技术】
[0002]采油树是指自喷井和机采井等用来开采石油的井口装置。它是油气井最上部的控制和调节油气生产的主要设备,主要有套管头、油管头、采油(气)树本体三部分组成。
[0003]在钻井转完井的过程中需安装采油井口才能进行正常试油作业,现有的自喷采油树如图1所示,由三个主阀即第一主阀4、第二主阀3和清蜡阀门1,四通连接机构2、四个翼阀5,其中翼阀5左右各两个和盖板法兰6组成。
[0004]根据井控实施细则,采油井口在使用前需进行试压,试压合格后方可上井使用。试压分车间和现场两部分。在车间可对采油井口进行全面试压,由于典型采油树盖板法兰5和第一主阀4之间的连接法兰在近井底方向没有任何关断机构,现场井口安装好之后,需要使用吊车将专用试压工具送至油管挂处并与油管挂配合密封,关闭第一主阀,对采油树盖板法兰和第一主阀之间的连接法兰进行试压。
[0005]现有技术的缺点在于其施工程序繁琐,需要设备多,耗多耗力。

【发明内容】

[0006]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整体式的第一主阀采油树,其优点在于将第一主阀与盖板法兰合二为一,无需中间的连接法兰,以达到在不使用多余设备的情况下完成试压任务。
[0007]为了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整体式第一主阀采油树,包括:一个四通连接机构;在四通连接机构的左、右两侧分别螺栓连接两个翼阀;在四通连接机构的上侧连接清蜡阀门;清蜡阀门下侧连接一个第二主阀;其特征在于,在第二主阀的下侧连接整体式第一主阀。
[0008]优选地,所述的整体式第一主阀包括法兰以及设置在法兰内的第一主阀。
[0009]本实用新型相较于现有技术所具有的的优点在于:将盖板法兰和第一主阀做成整体,原来连接盖板法兰和第一主阀之间的连接法兰就不存在了,这样就使得试压时只需关闭第一主阀,对其上部的法兰和阀门进行试压即可,不需使用其它设备即可完成试压任务,方便快捷,降本增效。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0]图1是现有技术的采油树的主视图;
[0011]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式第一主阀采油树的主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下面,通过示例性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具体描述。然而应当理解,在没有进一步叙述的情况下,一个实施方式中的元件、结构和特征也可以有益地结合到其他实施方式中。
[0013]参见图2,是本实用新型整体式第一主阀采油树的主视图。如图2所示,该整体式第一主阀采油树包括一个四通连接机构2,在四通连接机构2的左、右两侧分别螺栓连接两个翼阀5,在四通连接机构2的上侧连接清蜡阀门1,其下侧连接一个第二主阀3,在第二主阀3的下侧连接一整体式第一主阀4,其中整体式第一主阀4包括法兰以及设置在法兰内的
第一主阀。
[0014]本实用新型的优势在于,将盖板法兰和第一主阀做成整体,原来连接盖板法兰和第一主阀之间的连接法兰就不存在了,这样在工作试压时只需关闭第一主阀,对其上部的法兰和阀门进行试压即可,不需使用其它设备即可完成试压任务,方便快捷,降本增效。
[0015]可以理解,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一些实施例进行描述的,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悉的,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特征和实施例进行各种改变或等效替换。另外,在本实用新型的教导下,可以对这些特征和实施例进行修改以适应具体的情况及材料而不会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此处所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所有落入本申请的权利要求范围内的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所保护的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整体式第一主阀采油树,包括:一个四通连接机构(2);在四通连接机构(2)的左、右两侧分别螺栓连接两个翼阀(5);在四通连接机构(2)的上侧连接清蜡阀门(I);清蜡阀门(I)下侧连接一个第二主阀(3);其特征在于,在第二主阀(3)的下侧连接整体式第一主阀(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整体式第一主阀采油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整体式第一主阀(4)包括法兰以及设置在法兰内的第一主阀。
【文档编号】E21B33/03GK203403852SQ201320490549
【公开日】2014年1月22日 申请日期:2013年8月12日 优先权日:2013年8月12日
【发明者】魏新勇, 张 杰, 杜春朝, 徐燕东, 黄振琼, 王海波 申请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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