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压力水井无障碍防污染活塞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031519阅读:42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水井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压力水井无障碍防污染活塞。



背景技术:

我们用的压水井,包括井筒、井架、活塞以及设在井筒底部的阀门,这个活塞和阀门都是一个单向阀,使空气往上走而不往下走,活塞往上走时,阀门开启,可以将下面管子里的空气抽到上面空腔来,活塞往下走时,阀门关闭,空气从活塞边上冒出来,如此循环将下面管子里抽成真空,水就在大气压的作用下,被抽上来了,但有时密封不好,活塞往上走时外面的空气会漏进去,活塞往下走时,空腔的空气也可能从阀门出漏进下面的管子里,这样就很难将管子抽空,由于水有一定的密封作用,加上后密封效果提高,很快就能抽上水来;但长时间的时候后,单向阀容易产生破损,导致密封效果不好或者难以打开,造成取水费力,且水取出后会聚集在塞体上方,与空气接触造成污染,导致下次取用的水同样受到污染。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压力水井无障碍防污染活塞,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压力水井无障碍防污染活塞,包括塞体,所述塞体上开设有两个贯穿塞体上下两侧的工字槽,所述工字槽包括两端的圆盘槽和中间的圆柱槽,两个工字槽以塞体中心线对称设置,在工字槽内插装有滑动杆,且滑动杆的直径小于圆柱槽的直径大小,在滑动杆上下两端分别设有大小相同的上橡胶块和下橡胶块,上橡胶块和下橡胶块均与圆盘槽的大小相匹配,在上橡胶块上开设有多个通孔,两个滑动杆底部的下橡胶块通过支撑板固定,所述塞体下部中央插装有第一弹簧杆,第一弹簧杆下端伸出塞体下平面并安装有第一弹性块,在塞体上方设有U形杆,U形杆两端分别与两个滑动杆顶端的上橡胶块对接,在U形杆顶部中央设有铰接轴,在铰接轴上固定有施压杆,所述U形杆中央设有向下延伸的第二弹簧杆,在第二弹簧杆底部设有第二弹性块,所述第二弹簧杆的伸展长度大于U形杆的竖向长度。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滑动杆的长度为塞体厚度的1.5倍。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装置结构巧妙,取用水省力方便,并且在停止取水时,通过第一弹簧杆、第一弹性块、第二弹簧杆和第二弹性块使上橡胶块和下橡胶块均与工字槽脱离,使塞体上方的水能够沿工字槽回落,避免塞体上方积存井水,减少污染的可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塞体,11-工字槽,12-第一弹簧杆,13-第一弹性块,2-滑动杆,21-上橡胶块,22-下橡胶块,23-支撑板,3-U形杆,31-铰接轴,32-施力杆,33-第二弹簧杆,34-第二弹性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压力水井无障碍防污染活塞,包括塞体1,所述塞体1上开设有两个贯穿塞体1上下两侧的工字槽11,所述工字槽11包括两端的圆盘槽和中间的圆柱槽,两个工字槽11以塞体1中心线对称设置,在工字槽11内插装有滑动杆2,所述滑动杆2的长度为塞体1厚度的1.5倍,且滑动杆2的直径小于圆柱槽的直径大小,在滑动杆2上下两端分别设有大小相同的上橡胶块21和下橡胶块22,上橡胶块21和下橡胶块22均与圆盘槽的大小相匹配,在上橡胶块21上开设有多个通孔,两个滑动杆2底部的下橡胶块22通过支撑板23固定,所述塞体1下部中央插装有第一弹簧杆12,第一弹簧杆12下端伸出塞体1下平面并安装有第一弹性块13,在塞体1上方设有U形杆3,U形杆3两端分别与两个滑动杆2顶端的上橡胶块21对接,在U形杆3顶部中央设有铰接轴31,在铰接轴31上固定有施压杆32,所述U形杆3中央设有向下延伸的第二弹簧杆33,在第二弹簧杆33底部设有第二弹性块34,所述第二弹簧杆33的伸展长度大于U形杆3的竖向长度;

使用本装置在压力水井中进行取水工作时,通过施力杆32施加向下的压力时,U形杆3推送滑动杆2向下运动,上橡胶块21堵住工字槽11上部的圆盘槽,进而使塞体1受力下降进入水中,水流沿工字槽11和上橡胶块21上的通孔到达塞体1上方,施压杆32施加向上的提拉力时,下橡胶块22堵住工字槽11下部的圆盘槽,进而避免塞体1上方的水回落,进而使水跟随塞体1上升带出,在停止取水时,通过第一弹簧杆12、第一弹性块13、第二弹簧杆33和第二弹性块34使上橡胶块21和下橡胶块22均与工字槽11脱离,使塞体1上方的水能够沿工字槽11回落,避免塞体1上方积存井水,减少污染的可能。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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