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弹簧领域,特别是一种组合式制动器回位弹簧。
背景技术:
目前,国内市场重载车市场多采用鼓式制动器,鼓式制动器主要通过安装在两个制动蹄之间的回位弹簧来实现制动蹄片的回位,回位弹簧的性能直接影响到整车制动的性能。
市场上制动器的回位弹簧,两端采用孔径一致的圆柱形螺旋弹簧,中间利用弹簧的本体弹簧丝材料直线连接;此类回位弹簧具有以下缺陷:安装位置受限制,回位弹簧拉伸和收缩工作时为直线运动,中间部位易与桥壳轴头摩擦导致弹簧丝断裂,引起制动失效;回位弹簧采用圆柱形的螺旋弹簧,承受载荷较小,始终受力,易变形失效,造成制动不回位,制动器抱死,存在严重的交通事故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组合式制动器回位弹簧,延长制动器回位弹簧的使用寿命,提高制动器的制动安全性能。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了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组合式制动器回位弹簧,包括:
连接杆,所述连接杆的中段拱起呈弓形,连接杆的两端分别连接有一个圆柱形的挡销;所述连接杆的杆体截面呈矩形;
两个螺旋弹簧,任意所述的螺旋弹簧的两端孔径不同,所述连接杆的两端分别伸入两个螺旋弹簧内;所述挡销的外圆尺寸要大于螺旋弹簧的小端孔孔径,且小于螺旋弹簧的大端孔孔径;所述螺旋弹簧的弹簧丝截面呈圆形;
两个连接勾,所述两个连接勾分别连接在两个螺旋弹簧的大端的弹簧丝末端。
本发明具有的有益效果如下:
本发明采用分体式结构,两端部分各为一个圆形截面线材的螺旋弹簧,螺旋弹簧的两端孔径不同,中间部分为一个矩形截面杆体的弓形的连接杆,连接杆和两端螺旋弹簧采用内嵌式的自由软连接方式,即通过圆柱形挡销与螺旋弹簧的小端孔径配合形成限位。
首先,本发明采用的两端孔径不同的螺旋弹簧的刚度为变值,对于缓和或消除共振有利,与传统的制动器所用的圆柱形螺旋弹簧相比较,在相同的外廓尺寸情况下它能承受较大的载荷,并可以产生较大的变形并有较大的横向稳定性,而且全压缩高度比较小,受力时的稳定性能也比较好。
其次,本发明设计中部连接杆与两端的螺旋弹簧为不同截面的线材,中部为矩形截面,两端为圆形截面,圆形截面的成型工艺简单制作成本低,而中部矩形截面的受力载荷、抗疲劳性能高、定向好;矩形截面材料制造的连接杆可以在相同的空间和相同的变形量之下获得较大的负荷且回位性好不易被拉伸变形;而且连接杆采用中段弓形体的外形结构,在安装空间受到限制时,可以避让相邻的装配件,解决了传统制动器回位弹簧安装空间小工作时,造成的回位弹簧易与桥壳轴头摩擦导致弹簧丝断裂的问题。
最后,由于本发明采用了分体式结构,螺旋弹簧与连接杆的连接方式为内嵌式软连接;在非制动工作时间内,螺旋弹簧与连接杆为自由软连接,连接杆的挡销与螺旋弹簧连接处可以保留间隙,使螺旋弹簧在非制动工作时间内基本不受力的作用,减少了螺旋弹簧的疲劳失效次数,延长了弹簧的失效时间。
综上所述,本发明的结构简单可靠,制作方便,可以延长制动器回位弹簧的使用寿命,提高制动器的制动安全性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主视图;
图2为本发明的俯视图;
图3为本发明的分解图;
其中:1-连接杆、2-螺旋弹簧、3-连接勾、4-挡销。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说明:
参照图1和图2所示的一种组合式制动器回位弹簧,包括连接杆1,两个螺旋弹簧2和两个连接勾3。
参照图3所示,所述连接杆1的中段拱起呈弓形,连接杆1的两端分别焊接或螺纹连接一个圆柱形的挡销4。
所述连接杆1的杆体截面呈矩形,连接杆1的矩形截面的受力载荷、抗疲劳性能高、定向好;矩形截面材料制造的连接杆1可以在相同的空间和相同的变形量之下获得较大的负荷且回位性好不易被拉伸变形。
而且连接杆1采用中段弓形体的外形结构,在安装空间受到限制时,可以避让相邻的装配件,解决了传统制动器回位弹簧安装空间小工作时,造成的回位弹簧易与桥壳轴头摩擦导致弹簧丝断裂的问题。
所述螺旋弹簧2的两端孔径不同,可以设计谷仓形状,也可以是截锥体形状。
两端孔径不同的螺旋弹簧2的刚度为变值,对于缓和或消除共振有利,与传统的制动器所用的圆柱形螺旋弹簧相比较,在相同的外廓尺寸情况下它能承受较大的载荷,并可以产生较大的变形并有较大的横向稳定性,而且全压缩高度比较小,受力时的稳定性能也比较好。
所述连接杆1的两端分别伸入两个螺旋弹簧2内,挡销4的外圆尺寸要大于螺旋弹簧2的小端孔孔径,且小于螺旋弹簧2的大端孔孔径。
这样实现挡销4与螺旋弹簧2的内嵌式软连接,在非制动工作时间内,螺旋弹簧与连接杆为自由软连接,连接杆的挡销与螺旋弹簧连接处可以保留间隙,使螺旋弹簧在非制动工作时间内基本不受力的作用,减少了螺旋弹簧的疲劳失效次数,延长了弹簧的失效时间。
螺旋弹簧2的弹簧丝截面呈圆形,成型工艺简单制作成本低。
所述两个连接勾3分别连接在两个螺旋弹簧2的大端的弹簧丝末端。
以上所述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发明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发明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发明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