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泄压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873259发布日期:2018-11-07 21:46阅读:156来源:国知局
一种泄压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烧结炉泄压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泄压装置。



背景技术:

当前现有的烧结炉泄压是通过高压阀自动泄压,其管径为40mm,晚上生产时,泄压噪声大,存在扰民现象,为了不扰民,晚上生产泄压时,将泄压开关调到最小,以保证声音在60分贝下,但是泄压时间长,影响生产进度。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不扰民、泄压效率高的一种泄压装置。

一种泄压装置,包括烧结炉、主气管道和泄压管道;所述烧结炉底端设有底座,烧结炉右侧设置PLC控制器,所述主气管道右侧设有进气管,所述进气管一端连接烧结炉,另一端连接主气管道,所述进气管从上至下依次设有第一高压开关、第一电子高压阀和第一压力监测点;所述主气管道左侧设有密封法兰,所述密封法兰右侧设有出气管道;所述泄压管道包括第一泄压管道、第二泄压管道和第三泄压管道,所述第一泄压管道依次设有第一高压单向阀、第二压力监测点、第二高压开关和第二电子高压阀;所述第二泄压管道依次设有第二高压单向阀、第三压力监测点、第三高压开关和第三电子高压阀;所述第三泄压管道依次设有第四压力监测点、第四高压开关和第四电子高压阀。

进一步地,所述PLC控制器通过导线连接泄压管道上的高压开关、电子高压阀、高压单向阀和出气管道上的安全阀,以及进气管道上的第一高压开关和第一电子高压阀。

进一步地,所述出气管道连接主气管道,靠近主气管道附近设置安全阀,所述安全阀附近设有第五压力监测点,所述第五压力监测点用于监测出气管道内的压力。

进一步地,所述泄压管道一端连接主气管道,另一端连接出气管道,所述第二压力监测点、第三压力监测点、第四压力监测点用于监测泄压管道内泄压时的压力情况。

进一步地,所述电子高压阀两端设有垫片,通过螺栓连接泄压管道。

相对于现有的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通过对烧结炉的泄压装置进行改造,在泄压管道上设置高压单向阀和电子高压阀,通过PLC控制器的控制,晚上生产时,PLC控制器控制开启第一泄压管道和第二泄压管道,开启第一高压单向阀和第二高压单向阀把泄压声音在60分贝以下,泄压时间可控制在50分钟内泄完,之前设备需要3三小时,晚上泄压时间缩短了130分钟,生产效率也得到了保障。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泄压装置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具体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请参阅图1,示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一种泄压装置10,包括烧结炉20、主气管道23和泄压管道30;所述烧结炉20底端设有底座21,烧结炉20右侧设置PLC控制器22,所述主气管道23右侧设有进气管24,所述进气管24一端连接烧结炉20,另一端连接主气管道23,所述进气管24从上至下依次设有第一高压开关25、第一电子高压阀26和第一压力监测点27;所述主气管道23左侧设有密封法兰28,所述密封法兰28右侧设有出气管道29;所述泄压管道30包括第一泄压管道31、第二泄压管道32和第三泄压管道33,所述第一泄压管道31依次设有第一高压单向阀34、第二压力监测点39、第二高压开关40和第二电子高压阀41;所述第二泄压管道32依次设有第二高压单向阀35、第三压力监测点42、第三高压开关43和第三电子高压阀44;所述第三泄压管道33依次设有第四压力监测点45、第四高压开关46和第四电子高压阀47。

进一步地,作为本实施的优选,所述PLC控制器22通过导线连接泄压管道30上的高压开关37、电子高压阀38、高压单向阀52和出气管道29上的安全阀48,以及进气管道24上的第一高压开关25和第一电子高压阀26。

进一步地,作为本实施的优选,所述出气管道29连接主气管道23,靠近主气管道23附近设置安全阀48,所述安全阀48附近设有第五压力监测点49,所述第五压力监测点49用于监测出气管道内的压力。

进一步地,作为本实施的优选,所述泄压管道30一端连接主气管道23,另一端连接出气管道29,所述第二压力监测点39、第三压力监测点42、第四压力监测点45用于监测泄压管道内泄压时的压力情况。

进一步地,作为本实施的优选,所述电子高压阀38两端设有垫片50,通过螺栓51连接泄压管道30。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PLC控制器设定控制程序,分为白天和晚上两个时间段,白天时第一泄压管道、第二泄压管道和第三泄压管道全部打开进行泄压,晚上时第三泄压管道关闭,第一泄压管道和第二泄压管道打开进行泄压,在电子高压阀和高压单向阀的作用下,泄压时声音在60分贝以下,泄压时间可控制在50分钟泄完,之前设备需要3三小时,晚上泄压时间缩短了130分钟,生产效率也得到了保障。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创造精神,本领域技术人员还可以做出其他变化,这些依据本实用新型的创造精神所做的变化,都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所要求保护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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