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煤气管道泄压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90966阅读:72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生产安全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煤气管道泄压装置。



背景技术:

对于建材、冶金、石油、化工等行业部门,大多数车间需要安装排气管道,尤其对于冶金来说,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气体,最常规的方法是通过排风系统将车间内部气体排出。但是对于煤气等需要回收净化的气体则普遍采用静电除尘器,静电除尘器的原理是通过高压放电、 高压集尘来达到除尘目的,当煤气含氧量超标时,就会在高压放电的电除尘器内发生爆炸。为了保护人员及设备的安全,通常在静电除尘器中配备有泄爆阀。但是目前市场上配备的泄爆阀在安装时一般为卧式安装,卧式安装泄爆阀时管道内部容易积水,造成泄爆膜的使用寿命缩短,对于生产安全产生较大威胁。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公布了一种煤气管道泄压装置,安装时操作简单、阀体内部不积水,减缓了泄爆膜的腐蚀程度,保证了生产安全。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以下技术方案:一种煤气管道泄压装置,安装在煤气净化系统进气管的一侧,包括泄气管、泄气管法兰、直角弯头、弯头法兰A、弯头法兰B、阀体短管、阀体短管法兰、泄爆阀、踏板,其中所述泄气管为水平设置,其一端与所述的进气管连通,另一端连接有泄气管法兰,所述直角弯头两端分别连接有弯头法兰A、弯头法兰B,弯头法兰A通过螺杆连接泄气管法兰,使直角弯头的另一端竖直向上,并通过弯头法兰B与所述阀体短管法兰相连,所述阀体短管下端与阀体短管法兰连接,上端与所述的泄爆阀连接;所述泄气管连接直角弯头的一端设置有踏板,踏板一端通过斜撑筋连接在泄气管一侧,另一端延伸至泄气管下方,并通过竖直连接杆连接泄气管的另一侧,所述踏板由两块侧板以及间隔设置在两块侧板之间的铁板组成,铁板两端通过铆钉连接在所述的侧板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煤气管道泄压装置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踏板的斜撑筋与连接杆焊接在泄气管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煤气管道泄压装置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直角弯头直径小于泄气管直径。

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煤气管道泄压装置,泄气管连接在由车间内部引出的排气管与静电除尘装置之间。泄气管一端连接排气总管,另一端连接泄气管法兰,法兰的设置使得各连接件之间紧密连接。弯头法兰一端连接泄气管法兰,另一端竖直向上设置,且与阀体短管法兰相连,与常规泄爆阀卧式安装方式不同,本实用新型引入直角弯头使泄爆阀竖直向上安装,使得泄爆阀内部泄爆膜附近不易积水,延长了泄爆膜的使用寿命。阀体短管上端通过法兰连接泄爆阀,阀体短管下端连接阀体短管法兰。阀体短管的设置增加了泄爆阀与弯头的距离,避免了在弯头处泄爆膜的受压不均匀导致的破裂。泄气管连接直角弯头的一端设置有踏板,踏板一端通过斜撑筋连接在泄气管一侧,另一端延伸至泄气管下方,并通过竖直连接杆连接泄气管的另一侧,所述踏板由两块侧板以及间隔设置在两块侧板之间的铁板组成,铁板两端通过铆钉连接在所述的侧板上。由于泄气管需要安装在车间外部较高处,所以为了安装和维修方便,在泄爆阀下方、泄气管道与弯头连接处设置踏板,便于维修工人维修。踏板平面由多条铁板组成,避免了平面积水、积雪对维修造成不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煤气管道泄压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记:1、泄气管,2、泄气管法兰,3、直角弯头,4、弯头法兰A,5、弯头法兰B,6、阀体短管,7、阀体短管法兰,8、泄爆阀,9、踏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本实施例以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为前提,给出了详细的实施方式。

如图所示,一种煤气管道泄压装置,泄气管道连接在由车间内部引出的排气管与静电除尘装置之间,泄气管一端连接排气管,另一端连接泄气管法兰2,在泄气管1同一平面设置直角弯头3,直角弯头3两端分别设置弯头法兰A 4与弯头法兰B 5,其中弯头法兰A 4连接泄气管法兰2,弯头3另一端竖直向上通过弯头法兰B 5连接阀体短管法兰7,阀体短管5另一端通过法兰连接泄爆阀8。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泄爆阀8立式安装即引入直角弯头3将泄爆阀8竖直向上安装,使得泄爆阀8内部泄爆膜附近不易积水,延长了泄爆膜的使用寿命。泄气管1连接直角弯头3的一端设置有踏板9,踏板9一端通过斜撑筋连接在泄气管1一侧,另一端延伸至泄气管1下方,并通过竖直连接杆连接泄气管1的另一侧,所述踏板9由两块侧板以及间隔设置在两块侧板之间的铁板组成,铁板两端通过铆钉连接在所述的侧板上。由于泄气管1需要安装在车间外部较高处,所以为了安装和维修方便,在泄爆阀8下方、泄气管1与直角弯头3连接处设置踏板9,便于维修工人维修。踏板9平面由多条铁板组成,避免了踏板9的积水、积雪对维修造成不便。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作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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